「以案釋法」“開雙眼皮”屬於病假還是事假?

「以案释法」“开双眼皮”属于病假还是事假?

案件詳情

譚某在公司從事前臺行政工作已有五、六年的時間了,平時工作積極性不高,經常被同事抱怨。2016年4月某天,週三,譚某一早通過微信向部門經理請假,稱身體不適請3天病假。當天未上班。由於當天恰逢公司重要活動,部門經理忙碌中無暇顧及,只在微信中回覆了“已知曉”三個字。三天後是雙休日,譚某於週一正常上班。譚某上班後大家發覺她的眼睛與之前有所不同,原來譚某是請假去開了“雙眼皮”。譚某提供了某三甲醫院整復外科開具的病假單,但公司認為譚某的假期不符合病假條件,應該屬於事假,譚某未提前履行請假手續,已經嚴重違反了公司規章制度,隨即解除了與譚某的勞動合同。譚某不服,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勞動爭議仲裁申請,要求公司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

爭議焦點

譚某認為自己有醫院開具的病假單、有醫療費支付憑證,公司認為這個不屬於病假是沒有正當理由的。其次,公司規章制度中規定請病假無需提前申請,可以口頭先向部門經理說明情況,事後三日內補報OA流程就可以了。所以自己根本沒有嚴重違紀的行為。

公司則認為,公司的規章制度規定員工生病或處理私事須請假時,應提前三天請假;在遇有急病或緊急事情時,才可以當日口頭請假事後補辦。譚某開雙眼皮不屬於病假,而且完全可以事先請假。而且譚某事先知道公司有重大活動,在沒有事先請假的前提下突然缺勤,影響了公司的正常活動。

本案焦點:“開雙眼皮”屬於病假還是事假?

裁判結果

譚某所提供的上海某醫院整復外科病歷及病休單並不能證明其手術系因病所致,“開雙眼皮”手術雖名為手術,但屬於對天生容貌的一種改變,其沒有緊迫性,譚某完全可以提前以事假形式向公司提出申請。而她的行為也影響到了公司業務的正常運行,公司按照規章制度的規定,遵照合法的程序,單方面解除雙方的勞動合同並不違反法律規定,不屬於違法解除

「以案释法」“开双眼皮”属于病假还是事假?

律師解析

勞動者有身體健康權,故而也有因病治療和休息的權利,這是勞動者的基本權,本無可厚非。但現實中也會存在因病假引發的各種奇葩和不誠信的現象,諸如鬧情緒的請病假、小病大養、泡病假等。雖然,用人單位也享有病假管理權,但HR們不是醫生,無法判斷員工病情的真偽,也不能確定應該休息幾天,在病假博弈中處理稍有不慎,在仲裁或者訴訟中都有可能導致敗訴。

病假,是指勞動者本人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進行醫療救治的期間。在此期間,用人單位應該根據勞動者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給予一定的醫療假期。與事假不同,單位可以不予支付事假當日的工資,病假工資的支付必須遵循相應的規定。一般來說,大家對於“病”的概念都比較好判斷,但是對於一些比較特殊的情況,是否屬於“患病”,請假是否屬於病假就比較模糊。比如類似於上述案例中的“開雙眼皮”這樣的整形手術。

現實生活中整形手術已經非常普及,其所能享受的勞動保護因情況不同而有所差異。所謂整形,是採用醫學和藝術的手段,對人體組織、器官的殘缺、畸形,進行修復和重建,以及對正常人形體的美化和再塑造,達到功能的恢復和重建,形態的改善和美化。從整形的術語來看,其一般分為兩種,一種是修復性整形,比如因存在唇顎裂等先天性病理缺陷而進行的治療和重建等;另一種是美容性整形,比如案例中的“開雙眼皮”等。修復性整形系因患病或負傷所致,具有醫療性質,因此如果勞動者為此而進行手術,並且履行了病假手續的,屬於病假範疇,享受醫療期待遇;

而美容性整形純屬出於愛美之心的私人事務,非因患病或負傷所引起,並非醫療行為,只能視為事假,不屬於享受病假醫療期的範疇。由此可見,“因患病或負傷所引起”是判斷是否具備醫療性質的關鍵。

上述案例中,譚某“開雙眼皮”手術即屬於美容性整形,不是因為其“患病”或先天性生理缺陷所必須的。而且,譚某將美容行為視為急病,當日不顧公司重要活動而缺勤的行為也影響到了公司業務的正常運行,故而公司按照規章制度的規定解除其勞動合同並無不妥。

需要注意的是,美容整形手術不屬於病假,但是如果是因美容手術失敗造成身體傷害而需要整形、修復的,則屬於醫療性質,應按照病假的相關規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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