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店要分級分類管理了,有些藥不是所有藥店都能買到了

药店要分级分类管理了,有些药不是所有药店都能买到了

近日,商務部市場秩序司發佈了《全國零售藥店分類分級管理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意見稿》),要將全國藥店分為 3 類和 3 個級別進行管理,並要求不同類別的藥店配備相應資質的藥師。

按照《意見稿》,藥店將根據現有的藥品質量保障能力、人員配置和處罰記錄等劃分的 3 個類別分別是:可以經營乙類非處方藥的一類藥店;可經營非處方藥、處方藥(不包括禁止類、限制類藥品)、中藥飲片的二類藥店;可經營非處方藥、處方藥(不包括禁止類藥品)、中藥飲片的三類藥店。

這三類藥店還會再依據服務環境條件、供應保障能力、藥學服務水平、便民服務等再由低到高分為 A、AA、AAA 三個等級。從具體的評級標準來看,等級不會影響藥店的具體經營範圍,僅作為藥店提供服務質量的一種評估標準。

這些嚴格的分類及分級措施,都是現有藥店管理中所不具備的規定。通常情況下,只要拿著處方,就可以去附近的藥店買處方藥,現在只有在二類和三類藥店才能買處方藥了。平時經人們常買的頭孢、阿莫西林等處方抗菌藥也不能在所有藥店都買得到了,因為這類藥屬於限制類藥品,只能在三類藥店售賣。

這些藥店對連鎖經營的藥店影響不大。但對自營的小藥店來說,限制經營範圍意味著限制了收入來源,非處方藥利潤也通常低於處方類藥物。

另外,在此次的《意見稿》,還規定了不同類別的藥店需要配置的人員標準及要求:

  • 一類零售藥店至少配備 1 名藥師及以上職稱的藥學技術人員;
  • 二類零售藥店至少配備 1 名執業藥師、1 名藥師及以上職稱的藥學技術人員,售賣中藥飲片的藥店還需至少配備 1 名執業中藥師;
  • 三類零售藥店至少配備 2 名執業藥師,2 名藥師及以上職稱的藥學技術人,售賣中藥飲片的藥店還需至少配備 1 名執業中藥師;

所有人員都必須滿足無嚴重違法違規行為、無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要求。另外,主要在網上銷售處方類藥品的連鎖藥店,需至少配有 1 名執業藥師。

要求中所提到的藥學技術人員是指考取了專業技術職稱的人員。執業藥師則需要在此基礎上另考資格證,國內這項考試的通過率不高,2017 年通過率僅有 29.19%,比 2016 年高近 8%,但報考人數下降了 25% 至 68 萬人。而 2017 年,全國共有 45.4 萬家門店,這意味著根據此次出臺的《意見稿》要求,現有的執業藥師人員可能會不夠用。

需要聘用更專業的人員,也會給現在的藥店經營者增加成本。

根據《意見稿》,新的分級分類管理規定將於 2020 年在全國的大部分省市藥店進行實行,到 2025 年會在全國範圍內統一實行。目前已在北京、廣東、雲南等地進行試點,接下來會向更多城市進行推廣。

除了線下藥店的分級分類管理,國家衛健委最近還發布了《關於加快藥學服務質量發展的意見》,對公立醫院承包、出租藥房以及向盈利性企業託管藥房的現象進行監管,禁止上述行為,避免醫藥企業通過獲得醫院託管藥房資格的方式,對醫院的供藥進行壟斷。

題圖:crowleysdfk.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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