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被医生诊断是贫血,在住院2天后病情恶化去世,现在已过了半年还可以追责医院吗?该怎么办?

朱砂丄172cm


我公公去世前严重肝腹水,住院当时主任给做了一系列检查,当天癌胚抗原52,初步诊断癌症,然后安排了增强彩超,因为我们病的重,给加了号,但从住院到去世7天半,只诊断了肝转移癌,老人去世时都没查出原发癌症是什么。医院不是万能的,一定不能治疗所有疾病,但大医院和小医院在绝症面前的差别可能是让你死个明白,因为他们的医生见的太多了。亲人去世的悲哀,尤其是这种突如其来的悲哀真的是很难承受,但在疾病面前,人毕竟是渺小的,你只住了两天院,初步诊断可能就是血常规的结果,其他检查医生来不及做。你当时没有申请鉴定,现在也没有证据证明死亡原因是医疗事故还是自身疾病,申述不成功的可能性几乎是100%,逝者已矣,建议你不要起诉,让家人安心去吧。


手机用户78339310603


不要闹了,贫血的疾病很多,恶性贫血病情恶化随时都有生命危险。人死不能复生,以后教导子女生病千万不要上医院就是了。实在求医,可以去美国,中国医院治不了的病人它都能医。植物人一听到美国救护车,立即从担架跳起来。

现在想从医院弄点钱不容易。我作为高年资医生,遭遇过全国最凶残的医闹和邪恶的医赖,经验太丰富了,想早日脱掉白大褂也来干几票大型医闹呢。这不每个人雇300元,已经雇了200多人,没有机会下手呢!

偷偷告诉你,全国医生荒,医护人员紧缺,国家特别重视。现在医闹、医赖、医暴都要逮捕刑拘。

我们这里一宗大型职业医闹,全国最大规模跨地区,也是刁难医院开始,讹诈巨额赔款。最后被关门打狗,拘捕10多个医闹积极分子,刑罚。

假如从医院讹诈100万,雇佣会哭的,会闹的,会打砸抢的,奖励积极分子,分给病人家属,组织一场大型医闹,实际挣得太少了。一旦被医护人员强势反击,医生穴位点穴、医生专业解剖技术要让医闹毙命是分分钟的事情。被刑事拘捕,牢饭可不大好吃。

心存善念,多些感恩。


脑力王子范知旭


当时诊断你母亲是贫血病!住院两天后病情恶化!有时病人也会突发其它病症!就是病发症!都属于正常!一个身体很弱的病人,随时都会发生病发症的!我母亲当年也就是感冒咳嗽,后来住了三天医院,就出现病发症了,就是没抢救过来!虽然我母亲去世了,我们一点怪医生的想法都没有,因为我们送我母亲去的是鼓楼医院!最后病发症去世的!我当时后悔!应该早一点送我母亲去医院治疗的,当时在单位医院治疗,我认为感冒、咳嗽是小毛病!就没重视!最后导至了我母亲的去世!我直到现在都没怪鼓楼医院的医生!我恨我自己,应该早一点送我母亲去鼓楼医院的。


荷146142338


反感帖子里不少医生反对家属追问或追责。

医患矛盾的一个原因是医生不能共情,没去理解家属失去亲人的痛苦,以及对医疗过程是否规范合理的疑惑。

感觉医疗过程的规范应该及时告之家属病情、病程变化的原因,可选的治疗方案以及优缺点。如果病人去世,医院应该开治疗反思之类的会,更应主动和家属沟通,告知过程和原因。

如果医生确实做到了全程无失误,家属明了理解了,那就不会有矛盾。

如果家属有疑问,也应该有规范程序可以追溯,其中包含第三方的专业认定,以及裁决。

医患纠纷,源于医改,基于医患双方的对立和不信任。只有规范医疗行为和过程,才能治标。只有推行全民免费医疗,才能治本。


胖头鱼6397


从法律上讲追责当然可以,这是你基本的权利,也会有律师接这样的案子,一般讲最后多少也会有一点赔偿,但是这点赔偿估计不能覆盖你的律师费和其他成本。

从医学上讲你家人贫血只是临床表现,一般的贫血不可能2天死亡,估计多少应该是恶性血液系统疾病,进展快,而且人不舒服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死亡是疾病进展,而不是医生的治疗。

对我们而言应该多关心父母的健康,经常嘘寒问暖,每年定期体检,有什么不舒服要及时发现,尽早医治,不要等到病入膏肓,驾鹤西去才后悔,怪医生头上,当个医闹。

医生能力也是有限的,不是什么病都能治好,如果真是医生问题,不负责任,误诊误治,该什么办就怎么办,该追责就追责。


tttxxxxxxx


如果你们认为有必要追责,追谁的责?依据在哪里?千万不要因为病人在医院死亡了就应当叫医院赔一笔钱。

不过问题既然提出来了,以下是给当事人的建议。

首先凭亲属身份证和亲属与死者的亲属关系证明(如果是同户,户口本即可),到医院病案室打印一份住院病历(收费的,每页五角)。

然后自己看一下诊疗过程。最好是找一个懂医学的朋友帮看一下,看医院的诊疗有无过错,如果没有过错的话,一般就不必追责了,追也没什么意义。

如果发现有过错(例如,用药不对症,用药剂量有问题,违反医疗常规,因不负责任错过抢救时机,病历有涂改以及不符合逻辑,前后矛盾等等),则建议当事人向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进行医疗事故鉴定。

如果鉴定结论是诊疗行为没有过错,不构成医疗事故,则医院没有赔偿的义务。

如果鉴定结论是诊疗行为有过错,且过错和病人死亡之间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则当事人有权要求医院进行赔偿。

以上回答供参考。


淮北日月升


要起诉谁是法律给予你的权利,但是能不能成功是另外回事了。

如果每个人死了,就都去告医院,还成了,医院不是早破产了,估计也没人敢做医生了,莆田系早就灭绝了。

贫血分很多种,而且可能还会有并发症,除非你有确切证据证明医生存在医疗事故,比如用错药了?否则这就是自己疾病导致的死亡。

具体如何死亡我相信医院当时肯定也做了说明的,你们当时估计也没有质疑,甚至你们并没有发现医院有不对劲的地方,否则不会时隔半年,估计尸体都火化不能尸检了,然后跳出来要追责医院?

说真的,我经历过亲人离去,我理解家属接收不了自己亲人的离开,但是人为什么要去医院,本身就代表身体已经要疾病了。

医院的医生也不是万能的,能够医好当然千恩万谢,突然死了,那也是没有办法,更多应该还是处于疾病原因。医院医生和你们无怨无仇,再怎么也不会故意害死谁。医疗事故有没有,有,但是概率没你想的那么多,尤其是正规的公立医院。

因此,我的建议是,法律赋予了你可以起诉的权利,因此你当然想追责谁就可以尝试去追责谁。

但是除非你真有证据,证明有医疗事故,而不是想当然我认为医院有错,法院是讲证据的地方,你的认为,想当然没有任何意义,否则结果就是,花律师费,花诉讼费,然后败诉,当然最惨的是花钱花时间,法院甚至都不立案。


廖彩琳律师


我建议你去扪扪你自己的良心!别动不动就把责任嫁祸于别人,你们自己平时照顾好了父母亲了吗?你们平时关注了父母亲的身体健康了吗?你们平时经常陪伴了父母亲分享了他们的孤独而又寂寞的内心了吗?别在让所有中国人仅存的一点信任与道德进一步沦丧!


波波维奇一GDP


贫血只是表现。问题在于贫血的原因!

查明原因需要过程。有的病情进展迅速,不给我们查明原因的时间,这神仙也没有办法。

有的贫血简单,比如,月经过多、缺铁、缺叶酸,有的是恶性贫血(比如癌性贫血),有的是肾性贫血,有的是出血(外伤可以看见的出血,有的是“内伤”看不见的出血),有的是溶血(原因更多了)。

所以不要以为“贫血”不会死人,要看什么原因引起的“贫血”。

认定大夫就是凶手,想着告大夫,不如腾出精力来,提供详细的病情、化验检查结果,让正规的专科人员给分析,解释自己的疑虑。或者走正规医疗鉴定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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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觉回答的大多数都是医生。如果想要追责,就尽自己力量去做。身为一个被医院医生害死亲人的患者,某种程度上很理解你的心情。不要管别人怎么说,尽力去做。可惜现在形势是这样,越来越多法律条纹去保护医生,确实,有医德尚可的医生,不过他们拿这么多钱真不亏。平民老百姓为什么就不能捍卫自己的权益呢?我自己也在医院工作,双亲都在大城市医院做过手术,看那些护士医生的嘴脸,很能了解大多数医生只会保护自己,而病人,真的是砧板上的鱼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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