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領2份工資,稅收怎麼算?

無所謂60553861


非請自來。

今天是2018年9月30日,是個人所得稅中“工資、薪金所得”應納稅額按目前計算規定最後的一天。對於題目中一個人從分別從兩家公司領工資的情況,暫且按目前規定進行說明。

按現行規定,您從兩家公司發工資,首先兩家公司應該分別按規定計算個稅,履行代扣代繳義務;然後再由您自行申報,原則是多退少補,實際上基本還要補交稅款。還是舉例說明吧。

假設您在建行那家公司(簡稱甲公司)稅前工資7000元,交五險一金800元;工行那家公司(簡稱乙公司)稅前工資8000元。每月個稅計算如下:

工資、薪金所得應納稅額計算公式:應納稅額=(稅前工資-五險一金-費用扣除標準)×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①2018年10月1日前:費用扣除數為3500元/月,把數據分別代入上述公式計算:甲公司發工資7000元,應代扣代繳個稅為165元,乙公司發8000元交個稅為345元,兩個公司共交稅165+345=510元;而您當月實際工資共計15000無,應交個稅為1670元,還得自行申報補交個稅為1670-510元。

②2018年10月1日後:費用扣除數為5000元/月,按相同方法計算的個稅分別為:甲公司交個稅為36元,乙公司交個稅為90元,而您實際應交個稅為710元,應補交584元。

按目前的規定是這樣計算,明年還有其他專項扣除項目,屆時以實際規定為準!


龍門賬


一個人可能在AB個公司同時工作,一家給交納保險,一家只發工資。

這種情況的人確實有,也算得是一種避稅的方法。實際上我們現在稅務部門查的還不夠嚴,要是在美國,保證處罰的你肉疼。

正常情況下:

如果我們a公司繳納保險,那麼我們就是a公司的職工,與a公司有勞動關係。

職工不能與兩家公司同時建立勞動關係,所以與b公司的關係就成了勞務關係。

那麼問題來了,個人所得稅交納時,我們與a公司的關係是可以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進行個人所得稅申報。適用3%的個人所得稅稅率。


對b公司獲取的收入就不是工資薪金所得,應當按照勞務費的方式納稅。800元以上按照20%的稅率交稅,4000元以上按照16%。

其實我們如果在其他公司再獲的收入,仍然也是按勞務費方式進行徵繳,仍然是800元免稅,800元以上20%交稅。

但實際上真正這樣做的沒有幾個人。因為稅務部門不知道我們跟誰有勞動關係,直接按工資納稅也沒人管。

不過這個事情將在2019年發生轉變。2019年個人所得稅徵繳發生了大變化,首先,國稅地稅合併為一家。

第二,是社保費的徵收交由稅務部門管理。

第三,是個人所得稅法修訂個人所得稅的起徵點上升到了5000元。

第四,個人所得稅實施專項附加扣除了。

第五,對上述情況也是最重要的。我們居民的收入實行綜合收入計算。

這次是所有勞動性綜合所得稅了,不再是單純的工資薪金所得稅。主要包括工資薪金收入、勞務報酬收入、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所得等四大收入。


所以,我們也就不會再出現兩個單位發工資或者勞務費,不明白怎麼扣除的情況了。到時候年終會進行彙總清繳,所有收入按照總收入扣稅就可以了。


暖心人社


如果兩份工資在同一家企業,讓財務合併一起計算個稅並申報。如果是不用兩家企業,每月是企業分別計算個稅,分別申報。次年初,用身份證登陸稅務網,合併看看全年收入有木有超過12萬,如果有,再次申報個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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