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春喜
小區業主與物業的關係在有些地方確實很糟糕,這是不爭的事實,也是一些關心小區事務健康發展的業主的痛點。一個和諧陽光的小區,物業管理工作確實不只有對業主物業生活環境維護這一點點作用,而應在物業品牌保值升值等各方面都有功效作用。
一方面業主的價值追求是生活幸福,安居樂業;另一個方面做為目前為大多數小區業主服務的物業公司,在一些地方其存在的合理正當性經這十多年實踐又很成問題,故而招致業主非議甚至反感。
物業管理墜入此等尷尬的境地,原因諸多,正如關心此話題的網友所看到的那樣,主要百三個方面原因:業主,物業公司,管理部門。
從管理部門來說,當初引進並在制度設置上確實很重視給力,一段時間遍地開花,好評如潮。可隨著物業管理工作進入常態,有關部門並未響應民眾民意,積極與時俱進開拓創新管理監督引導工作,坐視群眾反應熱烈的物業管理,矛盾迭出影響甚大。具體的說,就是指變化發展的物業管理工作其物業管理法規地方細分配套工作很重要,它直接影響業主對物業公司工作的觀感與尊重理解。舉個例子說明,日本60年未出狂犬病,就是與其重視犬隻管理各方面工作,包括一系列的法律法規健全工作分不開的。這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帶來的社會效果。
物業公司方面:當初為了收入效益為了生存千方百計加入進來,好話說滿,反應到物業合同上就是說一套做一套,甚至利誘業委會成員,敷衍了事矇混過關。一些小區就發生過嚴重套用專項維修基金之事,使後續的小區物業維修陷入困頓。這些個物業公司嚴重背離當初入駐小區的承諾,其實只想獲利,不想切實貢獻付出。當然實際物業管理工作也受房屋開發質量等等因素制約。
而在業主方面那原因更多,有理念的、經濟條件的、還有攀比模仿的。有的平時就對物業公司業委會工作漠不關心,等要交物業費了,理由一大堆,推託拒交。還有的根本就蔑視物業公司工作,認為自個兒的小區環境維護工作本身就是社區工作之一(如原開放式的街道舊小區),業主應可不交或少交,甚至認為物業工作不管他的事,對他個體來說可有可無。另外也有認為收費高了,服務不到位的,林林總總就是認為不應交或應少交這個費。
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物業公司要生存發展就要利潤,最起碼合理的員工人數工資勞保福利要開。在當下有關部門找不到更好的替代方案之前,加強對業委會及物業公司的監督引導規範就很有必要。當然在業主大會制度之下的,各種符合民意的物業管理工作創新也應受到鼓勵保護。因此在各種因素主導下,物業公司與業主在今後一個時期這對歡喜冤家還可能長久共存。對這一點的理解認識,我想對很多業主來說既無情又無奈。正如我曾在有關頭條問答曾說過的一樣,物業工作社會化是一大趨勢,這既使在新農村建設的地方,基本的環境維護費還是要收的,這一點可類比我們吃的自來水,其水費裡就包含治汙費。
最後,我只能說從目前來看,業主只有在小區民主管理監督物業公司上發力,做一個真正合格的業主!
山那邊一鷹之夢
物業跟業主關係糟糕一般都是我如下情況
1/物業公司不作為,服務不到位,導致物業費難收,物業收不到物業費服務上不去,如此惡性循環。
2/部分業主把房屋質量問題,鄰里糾紛作為不交物業費的理由,無理取鬧,分不清物業服務的內容範疇,不交物業服務費造成關係緊張。
3/一些懷有不良居心的業主慫恿不明真相的業主挑物業公司的刺兒,跟物業公司對著幹,最後達到那些人不可告人的目的。(一些人吵著鬧著要成立業主委員會,要進業主委員會,用心良苦)
我相信如果業主都按時繳納物業費,物業公司服務一定到位,如物業公司不好好服務,那麼就炒了物業,好物業公司多著呢。小區沒有物業,你試試看,不出兩個禮拜你就要罵娘了。
港城透視鏡
第一成立業主委員會自己管理自己,這個需要業主代表們要有為人民服務,任勞任怨,鞠躬盡瘁,不計報酬的革命精神,還要有強健的體魄,要會各種技能。其實主要是需要廣大業主們服從業主委員會的管理,積極配合來完成各項工作。我親眼見過攆走了物業,業主委員會由於部分業主仍然不服從管理集體辭職了!你不能讓幾位退了休的大爺大媽挨家挨戶的收取各項費用吧,你就不能主動一點嗎?你的電梯費樓道用電費衛生費不會主動交上嗎?大家不能為了一點雞毛蒜皮的小事沒完沒了吧?互相謙讓一點小區皆和諧。
第二業主委員會通過調查聘請口碑不錯的物業公司來服務。這個需要一個相互之間磨合的過程,你出多少錢就享受多少錢的服務,有的事情不在物業公司的管理責任範圍,開發商已經撤離了,你家裡的暖氣管道堵塞,樓上往樓下漏水,插卡式電錶沒有錢了,樓頂漏水,電梯檢修如果物業合同裡有,物業應該負責,如果沒有物業是沒有責任的,但是可以維修。一些沒有納入市政供電,供水,供暖,下水管理還是需要自己專門有人收取費用或檢修的,你好幾十年的供電,供水,供暖,下水管道老化需要更換,人家供電,供水,供暖,市政是不管的,物業費不是萬能的,也不是什麼事都管的。
第三不要把希望寄託在社區居委會身上,居委會是沒有權力和義務管理的,費力不討好的事人家也不幹,居委會最多代表小區另外聘請一家物業公司而已。如果對目前的物業公司不滿意,完全可以通過業主委員會或徵求大多數業主們的同意走法律程序解聘,不要動不動就火冒三丈找記者,多聽聽幾方面意見,協商解決,其實許多原因在自己身上。
混在浦東
物業服務機構都是個體經營性質,以謀利為主,似如主人與保姆關係,但由於之前物業存在這"管理"二字的原因,這些服務人員一直錯位認為自己是管理者,可無所欲為都是自己說著算,藐視物權法和物管法侵害業主利益,專搞一些偷雞摸狗之事,甚至存在黑社會性質欺負業主,正經事不做靠腐蝕地方主管部門的某些主管人員當保護傘,導致廣大業主與政府對立,造成社會影響極壞,所以廣大民眾呼籲必須取締這些不良的物業服務機構!
夕陽143149916
物業取消不取消不是你能決定了的,小區終究要有人管,有人管就得交物業費,不管是小區自治還是委託物業公司,哪怕就是什麼都不要了,也得花錢。
你不要保安可以,只要不怕小區亂。
你不要綠化也行,雜草眾生你不在乎就行。
那麼保潔總得有吧,垃圾不能推成山吧。
共用設施設備壞了總得修吧,馬葫蘆滿了總得掏吧。
這一切都得花錢, 錢從哪裡來,誰去收,誰去支配,誰去監督。可以明確告訴你不管採取什麼形式去打理物業,都需要費用。
即使沒人管了也得費用,這是鐵律。
防川觀海
必須取消物業公司在小區的管理工作,由業委會自治自管,業主才有安居樂業,業主與業主之間的互動親密就多,互助互愛也多了。我們小區業委會自治自管自聘的時候,業主之間熟悉了很多,互相幫助的事情明顯增多。街道辦來沒收了業委會的賬冊後,業主們很懷念業委會自治自管時的和諧氣氛。
手機用戶6900608668
糟的原因是什麼,是物業不作為,還是業主不講道理,不交物業費。原因應該有多種,各說各有理。
1.但前提必須是業主必須按時交物業費,可以不一次性交,但是得按月按時交,這是業主應盡的義務,沒有任何小區不交物業費是能運行得下來的,不管是自治還是物業公司,都不能沒錢。
2.物業公司應盡的義務是否盡到位,這點於目前現狀,對於業主唯權是有點難,所以有心的業主可以平時收集小區物業如何不做為的證據。
3.業主委員會很重要,尤其是牽頭的業委會主任更重要,這是替大家維權的核心,所以業主們務必擦亮眼睛選,與物業的矛盾,小區的維修基金是否能合理合法使用,與業委會有很大關係,作為的業委會關鍵時刻可以擔起小區的正常運行的責任來。
4.如對物業不放心,可成立業委會,業委會可到銀行開戶,大家可把物業費交到業委會的帳上,由大家選出可靠放心的人來監管使用。
香依草00
業主委員會才是小區的真正主人,物業公司是業主委員會招聘來搞維修的。小區保安 、保潔等業主委員會可委託物業代管也可自己管。現在的物業爬到業主委員會頭上來了,指人劃腳,搶板奪權……。業主委員會有權把他們趕走!
老夫76535
確實是商業化的物業,給小區居民增加負擔,應該是居委名下直接管理或者是街道管理堅決不認同用商業化的物業公司!想一想,一個物業公司,在小區也就維修,養護小區裡的設備,用得了幾個人,要為長住居民考慮減輕生活壓力,一個居委可以直接領導管理又為何要去請物業來。專家領導你們是領著上海市裡的平均以上的工資而工人及不是正式工能領的是最底層收入群體較多,你物業(外來商業化的)跟市場物業費接軌,誰會支持呢,且物業看來好象也是私家背景吧,眾多人是看不董的,請專家領導考慮一下,單個群體,應在街道居委的直接領導下,開展非營業公益性質的小區物業隊可以是街道設部門居民設隊統一長期有效管理,生活在每個地方安心為人民群眾的實際出發才是民心所向,感謝廣大人民支持!
晨起財歌
物業不知怎麼慢慢變成了社會和諧的毒瘤,還是讓社區管理吧,連續幾天下雨潮溼難耐,天晴了,居民趕緊乘太陽曬被褥,物業派2人手拿剪刀,給剪斷曬被褥的繩子,說為影響環境美,再美也不能不要健康呀,那級政府不讓講衛生了,居民自救還不行,真他媽的要這物業幹啥,不做人事,他家難到就能檔住連續下雨的潮氣,堅決同意取消物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