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華商報》、參謀長說車、新浪西安汽車、愛卡汽車、太平洋汽車以及《汽車之友》等多家媒體聯合進行“汽車品牌售前服務”選題走訪時發現,“加價提車、店內強制上保險”等現象在一些品牌中普遍存在,而這其中又以上一期走訪的雷克薩斯品牌最為嚴重。
雷克薩斯的售前服務擔得起所謂的“匠心”嗎?
上一期,走訪的雷克薩斯西安區域三家4S店,均未提供詳細的費用明細單,銷售顧問僅作口頭闡述。當走訪人員詢問車價,銷售顧問表示:“熱銷車型沒有優惠,如果進行‘選配’可在2-3個月內提車,我們不加價,只是不進行選裝就要等車,具體提車時間不確定。”暗示消費者加錢購買裝潢會加快提車速度,同時透露,展廳裡的車最少也是選裝3萬元,南方地區大多是3-4萬元。
此外,裝潢項目不予明確說明,銷售人員解釋說:“定了車才可以從幾種方案裡面選擇。”換言之,繳納誠意金(定金)5000元后,才能得知消費內容。另外,貸款購車的費用中包含“雜費”一項,而隱藏在此項中的續保押金,是在走訪人員具體詢問時,銷售顧問才被動進行了說明。
在保險問題上,雷克薩斯三家店都要求分期付款必須在店內購買保險,且需繳納3年保險或續保押金。
該報道公佈後,走訪組收到了全國各地車友的許多反饋:
根據不同車型、不同地點,“選配”金額也不同,少則一兩萬多則十幾萬、幾十萬,但各地都稱之為“選配”。強制保險也很明顯,首年保險必須購買,被捆綁銷售的還有上牌費、金融服務費。僅僅是西安、福州、廣州等地存在這樣的現象嗎?我們從相關汽車軟件查詢的全國雷克薩斯成交記錄來看,全國多地都存在加價現象。
另外,以“雷克薩斯加價”為關鍵詞進行百度搜索,隨即跳出3610000條可檢索信息,其中2017年就爆出過RX加價6萬,LX加價幅度也相當大,而且也要等車。一般車型都並非直接加錢,而是採取變相加價銷售的方式,讓加價顯得“合情合理”,甚至是“給消費者提供實惠”!
配飾、服務、保險成加價“主角”
綜合實地走訪、車主反饋、網上成交記錄,進行整理梳理後發現,目前雷克薩斯4S店“加價提車”主要集中在以下幾個方面:
強行選配裝飾:“選裝件”通常就是商品車的外觀裝飾材料、坐墊、導航等裝潢和額外配置。而且,銷售商為同一款車搭配的“禮包”不盡相同,根據不同價位有不同內容,大多包括貼膜、踏板等內容,定價幾萬元不等。
強制要求店內上保險:購買雷克薩斯旗下任何車型,4S店都會提出“統一”的要求:消費者購車須在店內購買3年保險或繳首年保險及續保押金,總之,店內保險是少不了的。有車主反饋,“就算找了熟人,保險還是要買。”
強制購買多種服務:選了裝潢、加了保險就完了嗎?殊不知還有:上牌費、出庫費、驗車費、續保押金、金融手續費等多種服務費用。
當詢問加價銷售部分是否要開具發票時,銷售人員表示:“這部分錢不能開具發票,並表示開發票要增加車輛購置稅,這是為消費者著想”。
加價售車的背後或與廠家“飢餓營銷”有關
為何會出現加價售車?
首先,加價售車最直接的原因是供不應求,這或許與廠家推行的“飢餓營銷”手段有關。
在一款車型上市之初,由於廠商無法預知市場表現而控制產能,出現“供不應求”的情況實乃正常。但雷克薩斯多款車型加價多年,顯然有著“飢餓營銷”之嫌。這種銷售手段,除了能讓產品處於“持續熱銷”的狀態外,卻也容易變相導致經銷商加價售車從中牟利。
其次,廠商對經銷商的縱容也讓“加價售車”屢禁不止。汽車廠商與4S店一般是相互依賴的關係,對於二者來說,共同贏利是最好的結果。一般情況下,經銷商必須嚴格按照汽車廠商的指導價銷售新車,而按照指導價銷售所獲得的利潤是固定的。經銷商為了獲利更多,往往會擅自加價銷售。也不乏車企對此採取默許態度。
強制搭售裝潢、強制保險屬重點查處行為
加價行為違反了哪些規定,消費者又該如何保護自己的權益呢?記者為此採訪了工商、稅務等相關職能部門。
西安市工商局一位工作人員表示,汽車銷售政府並未實行定價或指導價,由市場機制調整,邏輯上不存在指導價外另行加價的行為。經銷商搭售裝潢或變相加價的行為是否違法,主要看是否有欺騙等違法事實存在,主要判斷依據就是《汽車銷售管理辦法》。
針對汽車銷售市場出現的問題,西安市工商局在今年8月份開展了汽車銷售市場專項整治工作。市工商局也專門出臺了《關於汽車銷售服務領域執法辦案的指導意見》,該指導意見中“重點查處汽車銷售服務企業違法行為表現及適用依據”的第七條就是:強制交易行為。強制交易行為包括:限定購車者接受指定的保險代理機構提供的車險代理服務,或者在指定的保險機構購買汽車保險;限定購車者接受指定的經營者提供的汽車裝飾服務,或限定購車者購買其他汽車配置設施。可見,車商強制搭售裝潢、強制保險銷售的行為屬於被工商部門在汽車市場專項整治中重點查處的行為。而根據《汽車銷售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強制交易的,由縣級以上地方商務主管部門責令改正,並可給予警告或3萬元以下罰款。
汽車經銷商搭售裝潢,並且加收的裝潢費用未計入購車發票的行為,同樣違反稅務相關法規。稅務部門的一位工作人員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這種行為其實應該分開來看。
一是涉及發票的,如果經銷商沒有全額開具發票的話,就違反了《發票管理辦法》和相關的實施細則,消費者可向稅務機關舉報。
第二點就是以裝潢名義收取的費用未開票是否涉嫌偷逃稅款的問題。雖然說,不開發票很可能會導致偷逃稅款,但實際上要看企業在申報的時候是否如實申報,因為企業在申報時本身會有“不開票收入”這一項,如果企業雖然沒開發票,但如實對沒開票收入進行申報,就不會產生偷逃稅款;相反如果不開發票,但也未對這些收入進行如實申報,就會涉及偷逃稅款。如果有偷逃稅款的情況,稅務部門查實後會進行處罰。
陝西至正律師事務所於洪躍律師認為,根據《汽車銷售管理辦法》第十條規定:經銷商應當在經營場所以適當形式明示銷售汽車、配件及其他相關產品的價格和各項服務收費標準,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銷售或收取額外費用。同時,第十四條規定:經銷商銷售汽車時不得強制消費者購買保險或者強制為其提供代辦車輛註冊登記等服務。如果經銷商以消費者“強制選加裝潢”、“強制店內購買保險”等,作為交付車輛先後順序依據,其行為顯然違反法律,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所以建議消費者,面對“飢餓營銷”時,謹慎對待。
總結:
即使存在不合理收費,還是有不少消費者有購買雷克薩斯的意願。但更多的,還是引起了消費者的反感。去年,國家已經出臺了明確規定,不允許汽車產品加價或者變相加價,但似乎並未對有些品牌起到規範作用。
毫無疑問,加價售車是畸形的,它直接影響了消費者的權益,必須堅決抵制。請“雷克薩斯”們還消費者一個公道、公正的購車環境。 媒體聯合走訪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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