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最新調查:購車“金融服務費”,4S店還在收嗎?

日前,鬧得沸沸揚揚的西安奔馳維權事件中的女車主和西安利之星汽車有限公司已達成換車補償等和解協議,其中,引起廣泛關注與爭議的1萬多元“金融服務費”被全額退還給了女車主。

中國銀保監會非銀部副主任龐雪峰表示,經銷商不得以為汽車金融公司提供金融服務的名義收取費用。4月17日,中國消費者協會舉辦座談會就奔馳女車主維權事件進行了回應,中消協稱汽車金融服務等應明碼標價,拒絕強制交易等違法行為。

儘管維權事件已告一段落,但關於“金融服務費”問題仍在發酵。4月17日至18日,四川日報記者以消費者身份走訪了成都市幾家奔馳汽車銷售門店及其它汽車品牌經銷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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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

全款比貸款的車價高,“金融服務費”成潛規則

成都車主老凌前不久剛提了一輛沃爾沃新車,儘管購車前他明確表示可以全款支付,但銷售卻勸他做分期貸款,表示這樣不僅能減少資金支出壓力,還能享受優惠折扣。

“即使加上貸款利息,總支出都比全款買車便宜一萬多元。”對這一反常“差價”,老凌有自己的猜測,“聽銷售說加了裝飾或者做了金融分期的提成,比賣車提成還多。”

另一位車主小趙表示,不只是豪車,在其他一些4S店購車辦貸款時,也會要求收一筆服務費,不過大多是以諮詢費、建設費或服務費為名目。算是辦貸款時收取的服務費用,大多根據貸款金額確定。“而且開的是手寫收據,不是發票。”小趙說,當時他是在銷售的強烈要求下才不情願地辦理了分期,“因為銷售說,不辦分期的話不能保證提車時間、購車優惠也享受不到,贈品也少很多。”

記者在小趙提供的購車合同中看到,1.3萬的金融服務費是以代辦服務費的名目列在增值服務款項裡的,而且也是手寫。“合同上還說如果貸款沒辦下來,車價就要加1.3萬元。擺明就是強制辦貸款。服務費收費標準說是貸款金額的4%,當時銷售說,這是4S店統一收的,因為要和金融服務公司對接,相當於中介服務,我們就不用負責這一塊了。”這讓小趙更不爽。

“也可以不給服務費,但車貸利息就要高些了,審批的流程也要長一些。”成都某4S店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銷售人員表示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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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四川消費者反映,這幾年,汽車經銷行業有個“怪象”:全款反而不受待見,銷售人員會想方設法勸你使用貸款。這與樓市裡面全款優先形成了強烈對照。原因就在於,如果購車者使用貸款,銷售方可收取一大筆汽車金融服務費,也被稱為按揭服務費或分期手續費等。聽上去,這項收費是銀行、汽車金融公司等金融機構收取的服務費,但實則大多是4S店等經銷商向消費者收取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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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狀

多數店已停收“金融服務費”,個別仍收“按揭服務費”

如今,這筆“金融服務費”還在收嗎?

記者首先來到位於成都市錦江區錦華路一段163號的成都中升星輝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談到金融服務費,銷售人員並不迴避,但先解釋了西安的維權事件:“那邊主要是沒有公示所要收取的費用,同時是轉到個人賬戶,沒有提供相應的發票。其實正常情況,奔馳廠家對金融服務是不收取任何費用的,但我們店內如果考慮按揭買車,將會有按揭服務費。而且按說只要有公示,寫在合同裡,在雙方同意的情況下是不違規的。”

記者隨即追問是否是隻要雙方同意就是合法的,銷售人員給了肯定的回答,“一般按揭的話是按照貸款的4.5%。”

在成都怡星仁孚汽車服務有限公司,仁孚奔馳銷售人員告訴記者:“沒有,您按揭的話就剛剛給您說的那個應該自己承擔的利息,就您貸款每個月產生的利息,金融服務費的話是沒有的。”

在交流過程中該銷售人員接了一個電話,記者在等待中於收銀處發現一塊液晶顯示屏上顯示的服務費標準費率有一欄——“金融服務費:貸款金額*4.5%”的服務告示。面對記者的追問,上述銷售人員表示,如果現在購車,是不收該服務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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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圈部分仍有金融服務費提示

在成都眾匯興業汽車服務有限公司,不同於前兩家經銷商不避諱的態度,該公司的銷售人員一度迴避記者的提問,一再追問下,才表示現在已不再收取金融服務費。

記者還走訪了成都其他一些品牌車經銷商,答覆也各不相同。一家長安馬自達的經銷商銷售人員坦言,這類“潛規則”早已眾所周知,其實每個行業都有的,不強制要求按揭,消費者可全款。“馬自達是貸款的5%,而且所有費用都可開發票。”

奧迪的一家4S店銷售人員則透露之前是有一筆貸款手續費,“我們之前的貸款比全款要優惠一些,其實算下來是一樣的。那我們(現在)就不收取了,因為網上都爆出來了,都不收了,車價沒有優惠了,就全款、貸款是一樣的(價格)。”

成都保利瑪莎拉蒂旗艦店的工作人員也表示,現在不收取金融服務費,且全款和貸款買車價格相同。

>>探因

4S店靠賣車不足支撐成本,監管機構鞭長莫及

行業人士透露,金融服務費的來由,是因為早年只有銀行提供汽車貸款時,經銷商要為貸款購車客戶提供擔保責任,並且要對客戶準備貸款材料、解釋貸款各項條件、家訪以及向銀行溝通,整體工作量較大。

不過,在西安的維權事件中,女車主質疑銷售人員並未提供任何服務:材料準備、打印均是自己按照要求提供。

行業人士表示,這個費用該收多少,按道理是應該和服務價值成正比,但價值業內並沒有界定的標準,所以這項費用到底如何收費該收多少,基本上都由4S店自己做主。

目前,市場上“金融服務費”普遍的收費標準是貸款金額的2%—4%左右,從幾千元到上萬元不等。一般來說,豪車經銷商收取的服務費相對較高。此外,一些汽車金融公司通常也會給經銷商支付手續費,且比例不低(如3年期,佔總貸款金額的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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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幕上標註諮詢服務費

一位汽車業銷售人士表示,4S店僅靠賣車已經不足以支撐成本,多數為銷售和返點,沒利潤也出貨,同時儘量在金融、飾品、加裝其它附屬品上做文章。保險公司、金融服務、賣車利潤加一起保證收益,如果只靠賣車,可能大部分4S店都難以維持經營。

但無論如何,對消費者來說,規範、透明收費最重要。某股份制銀行成都分行一位負責人介紹,一些商業銀行會向4S店派駐工作人員,對接車貸業務。正規銀行機構除了利息與手續費之外,肯定不會向客戶收取額外費用,這對銀行而言是違規的。

實際上,銀保監會及之前的銀監會都曾三令五申,金融機構不得附加不合理的貸款條件,並藉此收取費用。然而,金融服務費的收取者是汽車經銷商而非金融機構,這讓金融監管機構鞭長莫及。

另一方面,作為獨立法人,廠家似乎對經銷商也沒有直接管理的手段,只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這就可以理解4月14日晚,奔馳發表的聲明:“一向尊重並依照相關法律法規開展業務運營,不向經銷商及客戶收取任何金融服務手續費。”

>>律師

收費無法律依據且應退回,收費方還可能觸犯刑法

金融服務費該不該交?已交的可以退嗎?在西安奔馳車主維權事件後,已有多地、多品牌的4S店接到消費者諮詢電話,要求說明或退款。

“強制性收取汽車金融服務費是不合法的。”四川恆和信律師事務所副主任楊仕建律師解釋,經銷商收取汽車金融服務費如並未如實告知,或是強行收取,且所提供服務與報酬不能形成對價關係。那麼根據《合同法》規定,對於這種“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如果這筆服務費屬暗箱操作,“轉至私人賬戶”,且“沒有發票”,購車合同則會因“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導致無效。因此,被“強制收費”的消費者可以要回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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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僅如此,由於汽車金融服務費金額較大,如果符合刑法的犯罪金額時,很有可能觸發相關刑法。楊仕建介紹,其可能觸犯的刑罰有:

1、強制交易罪。汽車金融服務費的強制性收取多數情況下已經達到數額較大的標準,且汽車經銷上多次實施該行為因此存在觸犯該項罪名的可能。

2、詐騙罪。在汽車金融服務費中,如果經銷商以巧立名目,且服務與報酬並不對等,卻給消費者造成了應該或必須繳納該款項的錯誤認識,消費者基於該錯誤認識處分了財產,那麼在數額達到該項罪名所規定的較大前提下,可以觸犯詐騙罪。

3、敲詐勒索罪。當消費者被迫繳納了較大數額款項後,經銷商以拒不退還該筆款項或是不交付車輛進行要挾,這些行為足以使消費者產生畏懼,尤其是對於法律素養較差的消費者而言,認為經濟損失不可挽回,勢必會造成恐懼心理。因此可能成立該項罪名。

>>延伸:

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短板待補

據億歐智庫報告預計,中國汽車金融市場規模將於2020年超過2萬億元,達到2.4萬億元。

業內專家分析,隨著此次維權事件的調查推進,預計監管部門將推出一系列針對行業亂象的整治措施,此前監管規則執行和落實不到位之處也會改進。接下來,圍繞汽車金融行業、銷售機構之間的合作也會進一步明確和規範。另外,萬億級的中國汽車金融市場要繼續保持強勁增長,在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方面的短板亟待補上。

“每次成功的維權都是捍衛社會正義,將推動法治社會的建設,我們應該加大對這些維權者的保護,降低他們的維權成本。”楊仕建坦言,目前消費者的維權意識大多比較薄弱,加上個體維權成本過高,給了很多不良商家巧立名目的機會。最直接有效的解決方法就是進一步完善體制機制建設,大力降低甚至消除消費者走正規途徑維權的成本,減輕其顧慮,讓不良商家受到更大懲處,這樣,消費者依法維權意識會更強,更有利於維護社會公正與良好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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