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車“金融服務費”成行業潛規則 捆綁銷售何時休?

近日,西安奔馳女車主維權一事持續發酵,繼質疑新車發動機存在漏油之後,奔馳女車主還質疑4S店的金融服務費,關於這項“金融服務費”又引發了廣大爭議。

“名分”似乎從來不影響金融服務費的收取,不僅是此次事件中的奔馳,當下幾乎所有為消費者提供金融貸款業務的4S店都會收取金融服務費,名義上是搭配著車貸,實際上通過分期付款來降低擁車成本,吸引消費者購車,再通過金融服務費、出庫費等一系列“薅羊毛”的形式,收取高額費用。金融服務費這種捆綁銷售模式已經成為4S店的“潛規則”。

早在2017年出臺《汽車銷售管理辦法》中就明確規定,經銷商不得對消費者限定汽車配件、用品、金融、保險、救援等產品的提供商和售後服務商,也不得強制消費者購買保險或者強制為其提供代辦車輛註冊登記等服務。在打造良好的營商環境的同時,也要尊重消費者的權益。來聽聽專家對”金融服務費“的分析。

面對類似金融服務費這種捆綁銷售的現象,消費者除了接受之外,並不是別無他法。依據《汽車銷售管理辦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規定,消費者可以拒絕該項費用,並向有關部門進行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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