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壽險到底值不值得買?聽聽精算師怎麼說

聽我談起或推薦定期壽險時,幾乎所有關注保險的朋友都曾不解地問:“什麼是定期壽險?”這樣的行業認知現狀讓我頗為憂慮,也是我今天想和大家談談定期壽險的原因。(本文內容來自大眾理財顧問,微信號:dzlcgw)

其實,這個世界上只有兩類人壽保險產品:第一類是定期壽險;第二類是具有現金價值的人壽保險,包括終身壽、兩全險和具有各種儲蓄或投資功能的分紅、萬能、投資連結型壽險產品。因為具有現金價值的人壽保險都必須基於或含有某種形式的定期壽險,所以,如果不懂定期壽險,很難真正搞懂具有現金價值的人壽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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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定期壽險

顧名思義,定期壽險是在一定期限內(如1年、10年、20年、30年,直至65歲退休等)提供死亡風險保障的保險產品。如果被保險人在期限內身故,保險公司支付人壽保險賠償金給指定的受益人,退保或保障期屆滿,定期壽險一般沒有或只有極少的現金價值。而在身故的賠償責任之外,也常常可附加或“捆綁”全殘的賠償責任。

簡單而言,定期壽險就是在被保險人不幸早亡或全殘的情況下,由保險公司支付保險金給被保險人的家人或指定的受益人。定期壽險的主要作用是為家庭提供人生巨災風險(家庭頂樑柱英年早逝或全殘)的財務保障。

投保定期壽險的被保險人,如果在合同有效期內不幸去世或全殘,家裡人能拿到一大筆資金,這無疑是雪中送炭,不幸中的萬幸;如果沒有出險,則更是大幸。購買定期壽險的人在利己的同時,自然而然地利他,這就是人壽保險互助共濟的本質和根源。

>>>哪些情況導致的身故或全殘不賠

一般而言,早亡或全殘的人身巨災大都由疾病或意外事故導致,但由以下情況導致身故或全殘的情形,保險公司一般不承擔賠付保險金的責任,也就是說,國內的定期壽險一般不保以下這些情況所致的身故或全殘。

(1)投保人對被保險人的故意殺害、故意傷害;

(2)被保險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採取的刑事強制措施;

(3)被保險人自本合同成立之日起2年內自殺,但被保險人自殺時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險人主動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險人酒後駕駛、無有效駕駛證駕駛或駕駛無有效行駛證的機動車 ;

(6)以政府宣告或認定為準的戰爭、軍事衝突、暴亂、恐怖活動或武裝叛亂;

(7)核爆炸、核輻射或核汙染。

>>>定期壽險的特點

同等保額的情況下,定期壽險相對於其他壽險而言,保費最低,負擔最小,但沒有保費返還或儲蓄投資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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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或不會買定期壽險的人群

定期壽險並不適合所有人,筆者認為以下6類人群不用買或者不會買定期壽險。

第一,超高淨值人群。對超高淨值人士而言,即便不幸離世或殘疾,他們的家人也有錢繼續過好日子,人身巨災風險不會導致家庭財務巨災風險,因此,定期壽險不買也罷。

第二,太過自信的人。青春年少的人往往對自己的健康充滿自信,過於低估了早亡的風險,認為那都是發生在別人身上的不幸事。因此,這類人自然也不會考慮夠買定期壽險。

第三,不懂保險的人。估計很多人都沒聽說過定期壽險,因為出不了保費,佣金較低,理財顧問很少會主動向你介紹定期壽險,保險公司也極少為新募的保險代理人培訓和講解定期壽險,如果連最最簡單和基本的定期壽險都不懂,根本不可能搞懂其他更為複雜的壽險產品。因此,不懂保險、沒機會懂保險的人不會去買定期壽險。

第四,沒錢買保險的人。在保費十分昂貴的市場,日常開銷之餘沒錢買保險是影響保險購買決策的主要因素。

第五,那些心疼所交保費“打水漂”的人。這類人即使買保險,也希望在未出險的情況下把“自己的錢”拿回來。這類人要麼不懂保險,要麼就是心疼自己的錢打水漂。業內普遍認為,亞洲保險客戶普遍都有這種心態,並把保險公司不賣定期壽險的責任推到消費者頭上,但筆者並不認同這種觀點。

第六,孤家寡人或沒有財務負擔的人。如果沒有家人指望撫養或供養,即便不幸遭遇人生大限,也了無牽掛。

綜上,一個人如果太有錢、太自信、不懂保險、沒錢、心疼錢、孤家寡人或沒有財務負擔,這個人也許就不用或者也不會買定期壽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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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初入職場的畢業生。年輕人早亡的概率小,因此保費便宜,加上初入職場工資低,買保障槓桿高的定期壽險非常合適。此外,中國失獨家庭每年以7.6萬的速度增長,正在成為一個日益龐大的群體,獨生子女給自己的父母一份愛的保障尤為必要。

第二,剛組建家庭的年輕人。道理很簡單,目的是規避家庭財務巨災風險,尤其是有孩子的家庭,更應該在財務上為家人保駕護航。

第三,中年人。即使工資比較高,但只要還沒實現財務自由,身負家庭財務責任就一定要考慮購買定期壽險,而且是高額度的定期壽險,以確保家庭的生活質量、生活目標能夠禁得起任何人身巨災風險的挑戰。

第四,創業者。近年來,多起知名創業者不幸英年早逝,讓社會清楚地看到了早亡風險,尤其對於“拼命三郎”的男性創業者而言,如果結婚,無論有沒有孩子,都要先購買一份高保額定期壽險,然後再去為夢想打拼。因為有家的人,生命不只屬於自己和事業。

總之,利益驅動是購買定期壽險的必要條件。只有敬畏人生不確定性的人,才會考慮購買定期壽險。如果因意外、疾病去世或全殘,就可能面臨房子被銀行收,父母妻兒未來生活沒有著落的風險。

同時,投保人自殺以獲取保險金賠償給其指定受益人的情況需要我們警惕,有的市場規定“被保險人自本合同成立之日起2年內自殺不賠”,也有的規定“被保險人自本合同成立之日起1年內自殺不賠”,這主要基於普通人難以長期保持自殺的念頭。

坦白而言,絕大多數人都應該考慮購買定期壽險,但定價公允、讓人負擔得起的定期壽險產品在國內市場幾乎鳳毛麟角。雖然我國壽險業體量龐大、發展迅速、市值很高,但絕大多數人在死亡風險面前仍在“裸奔”,在此呼籲保險業更多的精算師同行將中國的定期壽險產品大幅度“削價”,希望不久的將來,我們都能在國內市場上買到價格公允的定期壽險產品。

定期壽險到底值不值得買?聽聽精算師怎麼說

聶方義,精算智能科技、唐僧保創始人,CEO,北美精算師、註冊金融分析師、註冊另類投資分析師。前高瓴資本集團董事、前美國信諾保險公司國際部精算副總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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