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青海高考考試科目及時間安排

依據教育部《2016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考務工作規定》和省招委、省教育廳有關招生考試工作的要求,結合青海省實際,青海省近日製定並出臺《青海省2016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考務工作實施細則》 ,就今年高考相關工作進行了全面安排部署。

高考考試科目、分值及時間

考試具體時間為:

6月7日9:00-11:30語文;15:00-17:00數學。

6月8日9:00-11:30文科綜合、理科綜合;15:00-17:00外語(含聽力)。

6月9日9:00-11:30藏語文、蒙語文;15:00-17:00民族漢考(含聽力)。

我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使用教育部統一命題試卷,新課標方案。考試科目和分值如下:文史類:語文、數學(文)、外語、文科綜合(政治、歷史、地理合卷)。

理工類:語文、數學(理)、外語、理科綜合(物理、化學、生物合卷)。外語分英語、俄語、日語、法語、德語、西班牙語等6個語種,由考生任選一個語種參加考試。

語文、數學、外語每科滿分為150分,文科綜合、理科綜合每科滿分為300分。

“民考民”考生分藏漢雙語、蒙文兩類。兩類考生的民族漢考(MHK三級)由教育部命題、制卷、評卷,滿分為150分。

藏漢雙語考生的數學、綜合科目提供藏、漢文對照試題,由考生自行選擇用藏文或漢文答題;藏語文試題由本省命制,滿分為150分,用藏文答題。

蒙文考生除外語、民族漢考(MHK三級)外,其餘科目為全蒙文試題,用蒙文答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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