蘄春鄉鎮原村民小組長攔路索財被逮捕

有村民說,其實組長以前還不錯,都是被錢壞了人品。蘄春漕河鎮甕門村5組原村民小組長慫恿、指揮村民攔路,私下再與企業協商,以牟取個人利益。日前,被蘄春縣公安局執行逮捕。

今年8月,蘄春縣公安局漕河派出所接到群眾舉報漕河鎮甕門村5組原小組長袁某強攬工程、敲詐勒索的線索,遂組織民警介入調查。

漕河鎮甕門村5組較為富裕,境內有沙場、磚廠、加油站、廢舊回收站、石礦等多家企業,按照組裡和企業的約定,各家企業每年要交給組裡一定數量所謂“管理費”,以彌補組裡道路損毀、清理溝渠等損失。

袁某在擔任組長期間,曾多次以拖沙車壓壞五組道路為名,組織甕門村五組村民阻斷甕門沙場道路,不容許運沙車通過。有村民因沙場已經向組裡交過“管理費”不願參與攔路,袁某則以不參與攔路就不給分企業利潤強迫村民參與。當時沙場由水利部門管理經營,在沙場管理方找到袁某協商後,袁某又指揮村民讓開道路。沙場管理方清楚攔路的組織人是袁某,為避免麻煩,維護沙場的正常經營,沙場管理方與袁某單獨協商,承諾每月給袁某現金1000元,要袁某不再攔路。自2013年底至2016年,袁某按時到沙場領錢,直至2017年沙場被私人承包,他打著為老百姓謀利益的旗號,阻擾甕門沙場生產秩序,為自己牟取經濟利益,一共敲詐沙場現金3萬餘元。

蘄春鄉鎮原村民小組長攔路索財被逮捕

2017年因村裡修復水毀工程,袁某不服從村裡安排引發群眾不滿,進而袁某與村委會產生矛盾,被村委會罷免其5組組長職務。據瞭解, 袁某今年55歲,曾擔任甕門村5組組長27年,有10年賬目沒有公開,2016年他收到各企業交到組裡的“管理費”3萬餘元,一直截留在手中,為此,遭到五組村民聯名控告。

9月17日,袁某因涉嫌敲詐勒索罪被刑事拘留,10月24日,經檢方批准,袁某被蘄春警方執行逮捕,案件還在進一步辦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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