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上市公司高管要管好公司更要管好自己

有統計顯示,11月份以來,有超過110家上市公司收到交易所發出的監管函。其中,超過3成針對上市公司的高管個人。高管違規短線操作、未提前披露減持計劃、三季報敏感期內違規減持等是這些高管被監管的主要因素。

看到這一數據,筆者不禁要問:在監管層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的情況下,這些上市公司高管為什麼還頂風作案?是屬於真不知道還是明知故犯、心存僥倖?

對於違法違規行為,監管層的態度一直以來都是非常明確的:嚴厲打擊,絕不手軟。我們看到,如今,通報案情已經成為證監會每週五新聞發佈會上的常規動作。並且,證監會一而再再而三的強調,對違法違規行為違法行為保持一貫的高壓打擊態勢,通過強有力的監管執法,持續對各類違法違規行為予以嚴厲打擊,懲處觸碰法律紅線的違法行為人,警示市場相關方律己慎行,維護資本市場發展秩序,保護廣大中小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再者,對上市公司高管,像中國上市公司協會等相關單位長期以來也都有開展相應的培訓,讓他們誠實守信、不做違法違規之事。比如,中國上市公司協會組織的“上市公司董事長、總經理研修班”,培訓目標就是幫助上市公司董事長、總經理更好地明晰理念、掌握信息、瞭解監管重點與風險點,切實提高上市公司董事長、總經理自律意識、合規意識、誠信意識,不斷強化底線思維,積極主動防範道德風險,服務實體經濟,促進上市公司規範運作與持續健康發展。

筆者瞭解到,在培訓過程中,相關監管部門的負責人會提醒上市公司董事長、總經理要做好楷模,在提高上市公司價值的過程中獲得自身價值的提升;吸取個別上市公司違法違規行為的教訓,防範道德風險,堅決杜絕侵害投資者利益的違法違規行為的發生。同時,通過案例警示教育董事長、總經理及高級管理人員,提示他們如何履職,何為勤勉盡責。

那麼,為何上市公司高管還是會有這些違法違規行為呢?在筆者看來,除了一部分是“誤操作”,更多的還是被利益迷了眼。

筆者最後想說的是,這些違法違規行為,看似是對上市公司高管的處罰,對他們的聲譽、職業生涯等造成影響,但其實也會對所在的上市公司帶來負面影響。所以,對上市公司高管而言,不僅要管好公司,更要管好自己。這既是對自己負責,也是對公司負責,更是對投資者、對資本市場負責。

本文源自證券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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