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了物業費、還要交公共水電費,合理嗎?

手機用戶13705770819


物業費之外根本就不應該還有什麼公共水電費,這就是很明顯的亂收費。可以拒絕繳交這部分費用,讓她們拿出相關的依據吧。

物業費總體是有物業人員的工資和福利,物業管理設備的投入和磨損,綠化維護費以及公共部位的水電費(含二次供水)和公共設施維護費(電梯,樓道,路燈等)。

物業巧立名目收費是很常見的事,但是並不都是合理的。比如衛生費,公共垃圾處理費,裝修管理費,等等,很多很多的名目。其實現在的物業費都是一費制,規定多少就是多少,不存在額外的任何收費項目的。物業費以外的其他任何費用都應該予以拒絕。

業主也應該加強內部團結,多瞭解相關物業管理的內容。其實很多時候,物業公司都是用似是而非的項目,讓你覺得好像合情合理,實則巧立名目的。你比如二次供水費這個項目,物業公司會以高層需要額外增加加壓供水用電為由收取。衛生費這個項目早就取消了,合併在水費裡一併收取。

不管任何費用,看看物業合同,只要合同上沒有的內容一律不要交給物業公司。如果亂收費,可以找業委會或者物業主管部門投訴。屢教不改的物業公司,召開業主大會,直接讓其滾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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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天評地鹽城哥


公共水電費收的合理!

小區公共水電費用於小區綠化植物澆水、景觀用水、清洗保潔用水的開支,以及摟道、廳院、夜景彩燈照明、二次加壓水泵用電、通風機用電等公區用電開支。

由於各小區情況不同,公共水電消耗量也不同,不能與物業費混在一起。

而物業費中本來就不包括這些。

公共水電(包括電梯用電)是專門有電錶水錶計量,由物業公司向水電供應單位上交的。然後向業主分攤。

所以收費項目合理,仍然不信的可以向物價局諮詢。

這裡只存在收多少的問題。如果要弄清楚,沒有業委會無法去查實的。


執中bj1


親,物業費是物業公司為業主提供服務所收取的費用,包含物業服務費(由服業公司的服務成本,利潤,以及各種稅費),公攤電費,公攤水等等。其中物業服務費是物業公司與業主委員會簽定物業服務合同時協商約定的。其它各項公攤費用主要是業主委員會通過測定計算後,委託物業公司代收的。也就是說小區公共空間所形成的費用要有全體業主分推。

而業主個人使用的電和水,其產權分別屬於電力公司和供水公司,形成的費用是電力公司和供水公司收取的。有物業沒有半毛錢關係。但是為什麼很多小區又是有物業收取呢。這是因為有一部分小區在建設時,小區的水,電網絡沒有直接併入到公共電網和公共水網。而是在小區二級水網與公共間按裝了總閥和總水錶,電網也一樣,小區有自用的變電站和總電錶。在這種情況下,電力公收取電費,供水公司收費水費就不與業主直接打交道,而是向業主委員全收取小區總表所記載的費用。業主委員會肯定無力承擔這項工作,怎麼辦,它只能委託物業公司抄表收取。所以這項工作也是物業公司在替業主打工呢。不知我的回答能否讓你滿意。


手機用戶大漠頑石


業主享受到這些東西,所以自然由業主分攤。

只是這分攤裡面還有很我學問,各項公式:小區內亭路燈、樓幢燈、監控。不包括電費:指每月發生於非業主自有部分的水、電費開支。一般包括。物業費只是維護這些設備的正常運行、消防系統等小區設施設備發生的電費。

同時電梯也要按係數分攤。公共水電費根據誰使用誰掏錢的原則公共水、電費小區樓道照明,院落照明。

公共水費:是指綠化灌溉等一些水費,也不含在物業費用裡,是另行收取的,有噴泉的用的電等都屬於公共電,這些費用不含在物業費裡,是另行收取,公攤到各業主身上公共電費是指具體要看各地方的物業服務收費分項目收費標準,但對於商品房來說,一般物業費中都已包含了公共能耗費用。

公共水電費是什麼回事?有沒有包括在物業費裡?還是要另交?: 公共水、電費:指每月發生於非業主自有部分的水、電費開支。 一般包括:小區內亭路燈、樓幢燈、監控、消防...

什麼是公共用電,居民公共用電多少錢一度,和普通用電有什麼區別: 樓道,路燈等公用設施的耗電就是公共用電。公共用電1元/度,比普通用電貴一些

我那小區交電費時有一項是公共電費合理嗎?: 公共電費是小區公用設施和照明等用電費,應該從物業管理費中開支的。一般物管費實行包乾制,不應收公用水電...

寫字樓的物業管理服務費中是否包括公共水電費?有無相關文件?: 1、如果是租賃的寫字樓,在房屋租賃合同、物業服務合同中會有明確的約定的。

物業管理條例沒有明確指出 公共水電費的分攤方法 若業主拒絕交納,有什麼法律依據嗎: 誰使用誰掏錢, 公共水電費公攤方式是沒有,但是物業管理收費管理辦法裡面有明確規定公共水電是要業主分攤...

物業費是否包含電梯費和公用水電費,請附帶有效法律條例: 物業費包含公共設施設備的運行維護費(電梯維護和用電)和公共水電費。 《物業管理條例》中關於物業服務費...

物業費包括電梯費和公共水電費嗎: 包括的,物業費是對房屋建築及其設備、公用設施、綠化、衛生、交通、治安和環境等項目進行日常維護、修繕、...

什麼叫做公攤電費?: 公攤電費的計算方式 物業的電梯、水泵、中央空調等公共設備設施運行電費及公共照明等其他公共水電費除物業...


土豆只說


國務院為減輕企業和百姓負擔,全力取消各種不合理收費。而一些民間機構,卻以各種形式和藉口在百姓身上榨油。本是提供服務的物業,現在卻以管理者的面孔出現,對養活著它的業主指手劃腳,政策頻出,亂作為,亂收費問題十分普遍。業主提出意見不但不注意整改,反而打擊報復。有的甚至帶有黑社會性質。國家應及時出臺政策法律規範物業行為,阻止這一行業誤入歧途。


浩瀚618


這個問題很簡單。在有的城市,物業費定價的時候比較高,叫作一費制,包含了小區公共水電能耗費用,物業公司不能再單獨收取。有的城市物業費定價比較低,不包含小區公共水電能耗費用,除了物業費之外,必須再繳納公共水電費,大家分攤費用,這是合法的。具體情況可以諮詢或查詢物價局的文件。


楊君波2018


我剛剛看了別人的回答!可能每個城市的物業管理制度不一樣吧!我們這裡物業費就都包含了什麼電梯費,什麼公共水電費!我們這一平1.5元!繳了後就沒有什麼費用了,如果公共設施什麼的壞了或維修不是有公共基金。還有公共照明壞了都是物業換新的!


艾心綿


如果真心要知道公共能耗費該不該收,請樓主認真學一學最新版物業管理相關法律條款,該不該收可以詢問每個地方物價局,樓主不懂裝懂自己又不瞭解,一味在這裡發表自己的個人情緒,五個字評論:腦殘加無知。


工程老方


我先後住的見個小區,一個收取公共照明費每年200,另一個150。


老槐樹60456636


按理說物業費包括了小區公共區域用電水的費用,但在多年的老小區物業費編低,小區規模較小,設施設備已陣舊。損壞,歷史遺留問題較多,如果業主要求與其它小區一樣服務達標,物業很難做到,所以物價年年漲,員工工資不得不跟風上調,否則,員工都保證不了。這時為了維持小區的正常秩序,除物業費外收點其它名目的費用,如果業主認同,就繼續,不認同,物業撤走的可能性增加,我所在的城市,就有200多個老舊小區被物業丟掉了。最後苦的是業主,吃虧的是業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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