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交了公糧後還要交社保,這樣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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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交公糧,是對國家的貢獻,功不可沒,只是交公糧和社保是兩個不同的概念。按理說農民交過公糧,公糧是農民的勞動付出。也就是說交公糧並不能代替社保,理應與農民要求退休金有關係。

以前交公糧本身是一種上交農業稅的行為。的確交公糧那會,大多數農村人吃稀飯甘薯都沒有,卻把節省下來的糧上交給國家。但是交公糧是國家建設的需要,也是廣大農民為國家建設犧牲自己的利益,更是愛國的表現。這些貢獻國家沒有忘記,也許減免農業稅,發放農業補貼就是對農民的回報吧!


社保是由政府舉辦,強制有收入的人群將其收入的一部分作為社會保稅(費)形成社會保險基金。資金主要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本人繳納,政府財政給予一定的補貼並承諾至終的責任。


社保專門針對城鎮職工,包含養老保險、醫保等“五險一金”,是每月交費一次;對農村老人來說,養老保障只有新農保,個人也繳費,國家也有補貼,但是新農保是一年交費一次,給農民每月發放的是養老金。這個養老金與社保不是一個系統的,還有區別。農民的養老金與交公糧是兩個完全不同的物種,既沒有“血緣關係”,也不是親戚,那也不會和社保“沾親帶故”的。

公糧是農民“以糧代稅”的方式,而農民又是第一產業——糧食的直接從事者,也應當和其他行業一樣有退休。也就是說農民交了公糧要求退休金合情合理,與社保沒有本質上的聯繫,也就沒有所謂的合不合理。


為生活而提神


農民所謂的,無償的向國家交了幾十年公糧,這是與史實不符的,如果再以這與史實不符的事為依據,向國家索要著養老金,這更是無知,也一定是會讓人恥笑的,歷史的真相,是抹擦不了的,現已反覆核實,所謂交公糧,只能說是交定購糧,實際農民是有償的向國家賣了幾十年糧食,當年生產隊送到糧庫的所有糧食,糧庫都是按等級,按斤數,按當時的糧食價格,全額的支付了農民的賣糧款,沒有一斤糧食是不給錢的,當年糧食統購統銷,嚴禁任何人私自賣糧,所以沒有市場價,向國家賣糧,是農民收入的唯一來源,一個時代有一個時代的糧食價挌,也完全不存在國家以極低的糧食價格,強制收購農民的糧食。那麼拿了錢的糧食,還能叫做交糧嗎?交糧和賣糧雖然是一字之差,性質卻是完全不同的,如果有人再出題目,建議你更正一下提法,免的被人笑你無知,即,農民有償的向國家,賣了幾十年糧食,可以不可以視為繳費年限?全額的拿到了賣糧款,是叫做交糧,還是叫做賣糧?己經賣了的糧食,還可以不可以再次拿來當資本,向國家索要養老金?國家對農村的投入,和對農民的各種補貼,夠不夠農民當年出的日工?建議有些人,再出來說交糧,請你瞭解情況後,再出來說話,如果有人就是說,沒有拿到賣糧的錢,那麼請你去問問,當年生產隊的有關人員,賣糧的錢都弄到哪去了。


用戶198965929789


問你,你繳什麼公糧了?難道是一分錢不要白送國家了嗎?——扯蛋!

在建國初期,我國都是採用計劃經濟,農民都是統一的在人民公社領導下的集體所有制經濟,那時,農民採用的是按“工分”取酬,有的生產隊搞得好,生產出一等糧食才能賣出個好價錢,有的搞的不好的生產隊是非常貧窮的,一直是在依賴著國家吃反銷糧、救濟糧的。哪個年代,工人也是一樣,根據國家下達的經濟指標來完成各項生產任務。所以,農民種地,工人做工都是天經地義的事情,而如今農民提起繳公糧的事情來,就令人氣憤。問你,你不是為了養家餬口才來種地的嘛,或者,為了“工分”而在流汗的嘛?什麼繳公糧?當初你們不是用糧食和國家交換了貨幣了嘛!再說,即便那個時候,國家再窮,你說,國家欠你們農民一分錢了嗎?你們幹嘛?總拿著不是當理說啊,整天在頭條里老“整”些沒用的?

再說,國家就好比一部機器,你說,缺了哪一個零件機器能正常運轉?農民需要穿衣服,工人需要吃飯,戰士需要保衛國家,黨政幹部需要治理國家,你說,國家三百六十行,哪一行不重要,哪一行不與我們的生活緊密相連、息息相關呢?

農民生產出的糧食是商品,我們管它叫商品糧,工人紡織的綿布也是商品,我們管它叫商品衣。那麼,工人需要吃糧食,就得去市場上與農民交換,而農民需要穿衣,你也得去市場上與工人交換,商品與商品的交易價格由國家當時的計劃經濟來決定,交易平臺又由國家專門制定的商品展銷會來展出。所以說:在中國社會主義的社會里根本不存在誰養的問題,農民不能只吃飯,不穿衣;工人也不能只穿衣,不吃飯!所以工農是什麼關係?不就是魚和水的關係嘛!

大家如果都聽清楚了,我就要說說下面的問題,那就是中國社保的問題。

關於繳納社保的問題,我在這裡向大家解釋一下:“社保”的大門隨時隨地都是向全國人民敞開的,每個中華民族的一員都有責任和義務繳納社保,否則,休想得到一分錢的社保!如果你硬是不交“社保”就想破門而入,全國人民是絕不會答應的!“社保”是什麼東西?其實,社保,就是一口大鍋,要求每個人都掏錢“湊份子”買米下鍋,而你一粒米也不買,進門就想蹭飯吃,問你好意思嗎?


劉年14


農民種地國家免稅還給補助交公糧也是農民認為合理的價格,社保不應該繳納嗎?如果自己想到老年不指望兒女來養老就應該繳納社保費用給自己老年一個保障給兒女減輕一些負擔。農民種地不容易可算一算工時還不到廠礦工人工時的一半。現在落後地區(養老意識觀念落後)農閒時打工掙錢就是不給自己買保險,還說只要有了錢什麼都有了,到老了幹不動了才知道錢是越花越少,知道你有錢子女都惦記著,那個有難處你不幫啊?最後錢沒了人還活著。子女寬鬆富裕的還好啦要是趕上子女們也在節骨眼上咋辦?所以說年輕能幹活的時候給自己買一份保險不就是繳納15年嗎咬咬牙就過去了。不用罵兒女不孝也不用說制度不好,何樂而不為呢


吉祥待完善


當時交公糧時,農村人大多數人吃稀飯甘薯都吃不上,吃麥皮吃糖,吃田裡蘿蔔葉,把節儉下來糧食上交。說句實話,我們自己全年都吃不飽,還要糧食供城裡吃,沒有政府強制上繳,誰願意。不管過去還是現在,那些累活髒活都是農民兄弟乾的活,危險的高風險的事仍然離不開農民工。那個工地農民工頂著烈日,冒著風雨,夜以繼日地不停幹話。他們住得是簡易破棚,吃得再簡單不過的廉價飯萊,有一頓紅燒肉是最奢望的好萊。你們城裡人,哪一家沒住豪華套房。農民工熱得汗流浹背,你們住在有空調的高樓大廈裡,享受人上人的舒適生活。農民工幹了很多年苦活,也買不了一間城市屬於自已的房間,頂多養家餬口,甚至都無能讓自已孩子上學的費用。老了,帶著一身傷痕累累的病體,回到鄉下繼續過得自食其力的晚年生活。運氣好的話,子女爭氣考上大學,找個好工作或許寄一些錢給父母養老。大多數子女只能顧小家而無力支付贍養父母能力。老人們只好拖著病體,到了七八十歲,只能下田間種些糧食蔬菜,苦度餘生。最怕得了重病,那慘了。自已沒餘錢,孩子要出錢,不夠東借西討,欠了一屁股債,人有時也沒了。唉,當農民就是苦。下輩子一定別投錯胎,打死也不當農民。期待政府能同情農民生活非常艱辛與不易,給農村老農每個月五六百養老金,你們就是我們最感恩的父母官。


風嘯嘯雲絲絲


對於農民的社保和退休金問題,眾說紛紜,各抒己見,爭的面紅耳赤,義奮填膺。奉勸大家不必大動肝火。這個問題雖然關係十多億農民,但卻不是一個人說了算的問題。這個問題由來已久,早在建國初已定局。建國初期,毛主席說,我們建設社會主義初期,跟封建社會差不多,只是所有制改變了,由初級社走向了人民公社。因為當時國家計劃經濟是按五年計劃,逐步來建設國家。一下子也不可能把國家建設富強。尤其是我國百分之八十是農民,由此決定了當時中國經濟落後。只是制定以工人階級為領導,農民是兄弟,農民種糧供應城市,誰也沒有考慮到將來老了退休的事。改革開放以後這個問題就突顯出來了。再說了即使給現在的老農民發退休金,發多少?這是國家的事,由國家來決策。請大家沒有必要爭的面紅耳赤,請息怒。


藍色天空36735330


反覆提問以及贊同把交公糧頂作交社保費的人是不是真的農民,如果是,請回復一下,我無意激化農民與工人的矛盾,但是,你(特指題主)就想弄個明白的話,我可以提供相關數據,由你自己去算。49年至2005年交的公糧,共56年累計上繳公斤數,佔全國農業總產量的百分比,摺合人民幣款額,平均每人年上繳公斤數及摺合人民幣款額,國家補助農業的人民幣款額,2006年至2017年的十一年間,國家免除農業稅,直補農民人民幣款額,助農資金人民幣款額等等。,

你真的認為土地免費利用,收益歸自己並享受國家各種補貼是天經地義的?全國都欠你的?

如果軍工企業及軍事科研人員也以其貢獻向國家索要利益呢,政府給得起嗎?如果袁隆平向稻農索要利益,那麼全國稻農付得起嗎?

國家是大家的,各行業各階層都在貢獻,農民的貢獻難道國家不知道?鄉村振興戰略目標明確,“產業興旺...農民富裕”還很遠嗎!

如果是農民,我真的很理解他們的苦和累!否則,希望不要繼續拿農民開玩笑!


鞠維坤1


我的姿料專家知道嗎?



GAO天上流雲


當年上公糧付給生產隊也就是種子和化肥還有農具錢。當年你們工人工資也就18元到60元為生活費。那個年代農民和工人都是為了新中國人人都有奮現精神。農民為了國家基建設把莊冢種好外,建水庫為城市吃水,修路建工廠,飛機場等等都有農民身影。

現在國家有錢了,工人叢十幾元到現在的幾幹元和上萬元還有幾萬十幾萬一月,老了還有幾乾的退休金,城市設式比農村好了多少徒倍。

想想吧!這國家和人民給於你們的。

而農民明朋友們種的糧食為什麼不掙錢,因為糧食價格高了,人人就為了吃,國家怎麼發展。該不該給農民退休金是國家的事。


光影3601


本無意發言,看了198965929789的評論後,想說兩句。

這位說道:幾十年農民向國家無償交公糧不是事實。些年農民交公糧是有償互動,國家按市場價給了錢的。而且還經過了什麼樣的核實……。

我們發言,先應考慮頭條是什麼位置?是否可不負責地亂說。

交公糧的時候你在什麼位置?你經歷過嗎?你見過嗎?或者用心聽說過嗎?

那我告訴你:集體生產的時候,是按面積將任務分配到生產大隊再分配到生產小隊。開始收割得把最早最好的糧食曬乾風淨,送交指定的糧站或糧點。過去的人知道,從建國初期到改革開放前大米價都是一角三分八。(每一市斤)交的稻穀是帶殼糧,一斤不能抵一斤貿易糧,要一百三十多斤才能算一百貿易糧任務。價格按等級計算,但不能高於一角三分八的大米價。而自由市場的大米價是七、八角。(每市斤)我記得賣三市斤大米就夠繳一學期的學費。儘管當時吃不飽飯,但差買鹽打(煤)油的錢,還得忍飢挨餓到自由市場賣幾斤糧。如果不交公糧,一是少忍飢挨餓或不忍飢挨餓。二是把這些糧拿到自由市場去賣,要高出幾倍的價錢。糧票就是五、六角線一市斤。農民自己養肥了生豬,必須按計劃交送食品部門。後來實行宰一留一,也就是說養了兩條,交一條自食一條,養一條就得交半條。得先辦宰殺許可證,完交屠宰稅後方可牽到食品站宰殺,不然為偷殺生豬,屬違法行為。這才是為保障軍隊、非農人口用糧(因那時被國際封鎖,全靠自產糧食)用肉等,農民按國家計劃安排送交公糧及畜牧產品的真實情況。

改革開放,實行聯產承包制後,改為定購糧任務,按面積分配到各戶。所交公糧不得由自己結款。交公糧後的單據交與村上,由村統一結帳,其款抵作農業稅和上交提留。不足部分再如數補交,不補交者由鄉、村組織小分隊上門催收。無錢就牽豬牛,搬傢俱,拆房子……。這就是那時的催糧催款。

從建國初期到減免農業稅再到取消農業稅,幾十年的歷程難簡述清楚。總之,全體農民為保障國家的運轉,保障軍隊和非農人口用糧供應,按照國家和政府的安排,排除艱難險阻,按時按量地完成了農產品和農業稅的上交任務。盡到了應盡的義務和責任。社會會記住的,歷史會記住的!

把最早最好的糧食曬乾風淨送往指點收糧點。國家按計劃以糧票供應大米售出價是|角3分8,這是毛主席健在一直未變的價。交公糧的價格是不能高於這一價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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