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全國取消物業,迴歸社區服務管理,有多大的難度?你怎麼看?

日月同輝4564


這是一個好思路,值得探討探索。

現在,物業公司唯利是圖,千方百計斂財,甚至勾結黑社會,欺壓壓榨小區業主,危害極大,急需改變。

社區化管理是一個好辦法。

至於大家擔心的安全衛生等都可以外包。

安全管理僱傭保安公司保安就可以啦,衛生僱傭社會上的物業保潔人員,其它都是小事,都很容易管理啦😄

但是,物業公司是既得利益者,估計不會同意。希望有關部門能夠積極改變,不被利益鉗制。





生活亮亮眼


支持取消物業。為什麼?淺談下感受,說得不好的,請大家指正。物業公司剛在國內成立的時候,確保以為業主服務為目標,如,在小區大門口,設置保安,小區晚上巡查,小區內的環境衛生,樓道內的衛生每天有人打掃,花,草,樹木有人進行維護,如有什麼門題給物業反映,也能很到積極的解決。

現在的物業,唉,說多了都是淚!現在還是住在常青花園,物業公司就不是以前的那物業公司了,以上所有的服務沒了,而且還漲了價,關鍵是沒漲服務,如有問題向他們反映,回答是這不由他們管,這是住戶素質太差,只知道要錢,而且,搞個什麼大合圍,弄得整個小區象監獄樣,所有的車子進出收費,小區內的衛生那就無語了,整個小區什麼人都可以進,唉,毫無安全可言!強烈要求,小區內的物業由業主自冶!


楓丹白露57298283


物業就是坑害群眾,讓群眾拿錢養著的機構。而且多數物業都被黑社會組織霸佔,或者物業慢慢發展成黑社會性質組織。服務越來越差,不交費就停水停電停氣停熱停電梯,再發展就砸門砸玻璃砸業主車堵鎖孔,甚至擺雜物汙穢物打人!還有很多業主委員會決定更換物業還賴著不走,不交出資料或毀損資料的。物業早就該取消!


用戶97740798


取消物業管理公司,由社區接管,政府部門負責對外招聘社區物業服務科,建議3~4人。一人負責收物業費,一人負責監督管理保安保潔,一人負責監督管理大樓內水泵電機房。保安保潔,水電維修,社區專管員可以對外招聘,這些人員的費用直接從物業費裡面支取。就拿我小區來說,雖然有物業公司,但是這些工種毫無技能可言,保潔是臨時的做完清潔就走!保安都是六十歲左右的大爺,基本沒有戰鬥力,來個毛賊跑也跑不過打也打不贏,基本也就是個擺設,更別說保護業主安全了!水電維護工也是聘請退休的!電梯維保有電梯公司,這個不用操心。然後物業公司兩個經理除了每天想著怎麼撈錢,害人,啥事也不做!對於取消物業管理公司,由政府設定的部門或者社區接管,筆者認為可以先從小物業公司和口碑不好的物業公司開始試行,因為這些三流的物業公司接的都是體量小的和老舊小區。由社區居委會接管有很多好處,1:可以提現自己的價值,2:可以增加很多就業崗位,3:可以調解矛盾降低矛盾,社會更穩定,4:降低物業費,減輕百姓負擔。5:國家更穩定,百姓更幸福,畢竟社區不像物業公司,是一個盈利性機構。所收取的物業費肯定是用在小區建設維修上,不會揣在個人荷包裡。更談不上欺壓殘害業主,所以說百姓安定了國家才安穩。“世上無難事,只怕有心人”這個道理大家都明白。只要國家願意做,相關部門肯作為,沒有什麼不可能的!


行君行福


我們小區是24棟樓房,46個單元。居住人口超過3萬人口。在我們小區每天有差不多30多名保潔負責小區衛生打掃,還不算負責綠化的人員。就這樣,小區一夜的時間,每個樓宇門口和地下門禁周邊裡外5個垃圾桶裡的垃圾都是滿的。我們的工程人員也是24小時值班工作,負責維修維護和搶修各種工程問題。而這樣的小區,對現代化的城市來說,並不算少。而這樣流量的小區在過去是特別少的。

現在看到有些人說取消物業,我們不妨想一下,為什麼有人覺得可以取消物業了?那是很多的業主現在回家不用擔心很多問題了。我們生活的水電有保障了,我們生活的小區衛生是乾淨的了。我們生活的小區每天都沒有什麼大事發生,所以可以用不著物業了。

但是大家在深點想一下,正是因為物業在背後的默默付出,我們的生活才會這樣安心。過去的時候會因為各種原因出現突然停水停電的現象。但是現在有了物業,有了物業公司每日的維護和檢查檢修,才有了現在我們生活的保障。現在的物業,每天檢修檢查各種問題,在問題還沒有嚴重的時候就會及時維修,才有了我們安心生活的保障。有很多時候,我們看不到物業人員的辛勤工作,但是我們生活的背後,我們享受生活帶給我們的便利的時候,那些很多都是物業人員再背後默默付出工作的結果。


如果沒有了物業,小區的設備沒有人經常檢查,天天保養維護,那麼一年以後,各種設備開始生鏽,老化,各種問題開始出現。水管秀死,爆裂。電線裸露,路面開始起皮出現坑娃,小區垃圾遍地臭氣熏天,那個時候大家還會覺得我們不需要物業嗎。

所以就目前來說,物業本身也是市場需求。過去的社區管理難以滿足現代化生活的需求。當然,因為物業是市場需求,所以用不用物業也是由業主來說了算的。如果業主們感覺現有的物業確實存在問題,可以召開業主大會來要求物業,也可以更換物業,甚至可以有業主大會授權業委會自己管理小區。


小區物業人


物業現在已經屬於一種畸形產業,強制消費,業主沒有選擇權,都是開發商勾結的產物,收費收的天高,我自己買的車位每月還要付70的管理費,不是不讓你們收,可是十幾萬買的車位你們能少收點嗎,還有就是亂畫停車位,弄得小區就象個停車場兩道變一道,高峰小區也堵車,其實不是要取消物業公司,最主要是要讓業主自己選擇物業公司,合同制,不好就換


嘶辰後山人


我贊成、取消物業丶垃圾費交給環衛所丶由環衛所安排工人進小區打掃衛生、電費住戶自己交給供電公司丶水費自已交給自來水公司丶抄:水錶由供水公司直接抄


手機用戶10980781668


社區管理是改革開放的產物,從理論到實踐,至今無準確的表述。從理論上講,社區管理應涵蓋物業管理。從實踐上講,有一個潛規則,凡開發商開發一片或一個住宅區,通常由開發商組建一個物業公司(即所謂肥水不流外人田)。與此同時,凡大中城市,過去都有歷史上形成的居委會(縣城都是以單位為主的住宅區,沒有居委會)。但國家至今無一部法律明確表述居委會、社區、物業公司等組織,他們相互間究竟是何關係,以誰為主,各自的責權利如何確定。正因如此,社會治理亂象叢生。依鄙人之見,物業公司取消與否,不是簡單的是與否問題,應從依法治國的戰略層面思考,國家應首先制定《城鎮社區管理法》,然後由國家相關主管部門出臺實施細則(包括相關職能部門的職責)以及相關糾錯問責機制。否則,就會出現政出多門、有利多家搶、有責無人擔的怪象。


阮景元1


這個建議提的好!全國住在社區的居民應當支持啊!這是利於我們民眾生活,利益的好事!是社區應當承擔起來的工作。毛主席時代的居民委員會就擔負著轄區內的政治,政策宣傳,經濟(街道企業,商業,旅社,露天市場等民生經濟)管理協調,治安,衛生,組織修繕公共設施,道路,統戰,戰備,優軍擁屬,扶老攜幼,宣傳街道的好人好事等諸多具體工作。改開四十年值得總結好的要繼續,錯誤或失誤要糾正,發揮基層自治組織的極積性,發揚共產黨的為人民服務的政治,執政的根本。


孫海峰125941083


取消物業,迴歸社區服務管理,難度較大!

一,現今的物業管理公司,大多和開發商勾結在一起,形成了利益鏈條!非法佔用公共用地,亂收費,成了業主頭上的管理者,皇帝,巳失去了服務者的本質!

二,業主委員會成立比較難,人心不齊!

三,社區無利益驅動,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積極性不高!

目前不少物業公司,有太多的剝奪了業主的權力!物業服務管理,脫離了服務宗旨,成了追逐利益的怪胎!對物業公司缺少管理和監督機制,業主敢怒不敢言,不知何日能改變這一現象。

由政府出面,歸社區管理,使小區管理迴歸正歸才是業主們所盼望的!取消物業也是廣大業主的呼聲,物業的消亡也是其自作自受之心然,或出現另一種為業主服務的新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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