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事業單位人事部門該如何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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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輪黨政機構改革和事業單位分類改革中,人事部門既有劃轉削弱的職能,又有加強強化的職能,甚至還有改企的職能。黨政機構改革方案明確要求,將人事部門承擔的“公務員管理”職能,劃轉到同級組織部門管理,在組織部掛“公務員局”牌子,由組織部統一管理領導幹部考察任拿、日常考核工作,管理公務員機構申報、審批工作,管理公務員身份的審查、審批工作。將人事部門承擔的轉業軍人安置和管理工作,劃轉到退役軍人事務部門,人事局不再承擔該項職能。

事業單位分類改革中,不再設立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事業單位承擔的行政職能也要劃轉到相應的行政機關承擔。按此要求,人事部門下屬的社保局、就業局,都要求將其承擔的行政職能劃轉到人事局機關,只保留公益服務職能。具體是將社保局承擔的社會保險資格認定、社保費用發放和收繳監督管理等行政職責劃入人事局,將就業局承擔的管理就業失業登記,《就業失業登記證》登記辦理、補發、年審,管理就業中介服務組織、資質審查等行政職責劃入人事局。社保局和就業局分別改革為社保服務中心、就業服務中心,或者綜合人事部門其他事業單位職能,統一改革組建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綜合服務中心,承擔公益服務和行政輔助、行政支持職能。

人事部門下設的勞動監察大隊、勞動仲裁院,都將作為行政執法機構,以縣區為主,整合成立行政執法綜合服務中心, 為事業單位,統一執法。這兩個單位,勞動監察大隊參公,勞動仲裁院未參公,參公的保留參公身份和待遇,和其他事業人員共同承擔工作責任,等待人事進一步深化改革,確定是否繼續保留“行政執法公務員”身份。勞動仲裁院的改革,目前最新的只有山東今年3月份試行的改革方案,到底是否是行政執法部門,依然存疑。省市縣改革方案正在實施,具體工作還會有進一步安排部署,相信不久就有定論。

人事部門下屬的人力資源市場管理辦公室、人才市場、勞動就業培訓服務中心等公益二類和生產經營類事業單位,在改革中,實行管辦分離、事企分開,剝離行政職能和公益服務職能,劃轉到人事局機關和相應的事業單位承擔;剝離經營和中介服務職能,推向市場,自主經營。正式職工隨職能劃轉到其他事業單位任職,自收自支、合同類人員隨企改制,自主擇業。


真寧腔調


常上班能幹活的改為公務員,不長上班又沒有工作能力的直接開除!


長治久安公正社會966


聘用制,像移動,銀行……那些窗口單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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