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對景區違建拆除不予行政賠償決定的通知

關於對景區違建拆除不予行政賠償決定的通知


48名行政賠償申請人:

2018年8月29日48名申請人因2017年景區環境整治拆除違法建築的行為向市政府申請行政賠償。

市政府授權雄關區現就賠償申請作出如下決定:

經審查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第二條的規定,賠償申請人僅在國家機關行使職權過程中損害其合法權益的情形下才有獲得國家賠償的權利。在此次拆違過程中,行政機關既沒有損害申請人的合法權益,同時在拆除時對申請人的財產進行了妥善保護,不存在申請人合法權益因行政行為受到損害的情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第十三條、第十四條之規定,決定對48名行政賠償申請人提出的賠償請求不予賠償。

特此通知。

嘉峪關市人民政府雄關區

2018年10月25日


行政賠償申請人員名單

趙江平李天奇牛桂亭張 軍趙書生王文禮馬海華杜京衛喬建軍李重慶魏學鋪董發輝樊成珠馬麻乃江小俊馬明壽劉順平馬仲華張國魁張海海康林官李新德江忠貴李祥林楊才子李林發杜明主王天祥馬世斯趙五平馬海明董發俊張佔海陳牢珠楊尕六李建中王守順劉雙印董發鴻黃錦玉馬奴斯陳新莊馬效龍馬如林馮尚精線麻泥孫永虎馬色力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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