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兩口子60歲左右,幫兒子帶小孩,孩子7歲多了,兒媳一直沒有感恩之情,還該不該繼續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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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描述很詳細,很多細節都說得很具體,大致梳理一下主要問題就是:

一、房子的產權證該不該寫兒媳婦的名字?

二、老兩口幫兒子帶娃7年,兒媳婦卻不感恩,該不該繼續帶孩子?

仔細分析前後兩個問題,其實是有因果關係的。兒子婚前全款買的房子產權證寫的是老兩口的名字,這意味著從法律上說,房子跟媳婦沒什麼關係。正是這件事引發媳婦不滿並爭吵從而老兩口跟媳婦有了矛盾,後來關係緩和但肯定心存芥蒂。

老兩口為什麼要這麼做?旁人看來很明顯就是把媳婦當外人,擔心媳婦擁有房子的所有權。但問題在於,兒子結婚了,老兩口的這種做法就是對兒子財產所有權的干涉,兒媳自然不滿。

後來另買了房子,首付和裝修老兩口出了幾萬塊,但又要求產權證寫上兒子的名字,矛盾再度產生。兒媳婦要求產權證寫她的名字是因為前一件事令她更堅決捍衛自己的權利,而老兩口的觀念仍然沒有改變,只有寫上兒子的名字心理上才會踏實,還是對兒媳婦的戒心很重。孰是孰非難以說清,只能說雙方都需要放寬心,過日子圖的就是心情愉快,這樣才有幸福感,要不不要說名下有房子,即使名下有多套房子依然難以擁有幸福感。若是說擔心日後生活有變故容易產生糾紛,但人心是複雜的,很多事情都是意料不到的,何況法律對婚後財產的歸屬是有明確界定的。

有了這些矛盾,即使老兩口幫忙帶了7年娃,兒媳婦卻不感恩不領情,只能說兒媳婦心裡因為房子的事產生的不滿始終沒有化解。按理說老人家帶孩子都很辛苦,也很盡心盡力,而且一帶就是7年,但長期一起生活容易產生一些小矛盾,再加上房子產權造成的矛盾,老人家帶孩子的辛苦就被兒媳婦忽略了。

所以,如果孩子不是必須老兩口幫忙帶,老兩口可以考慮不帶孩子,回老家生活一段時間,也許時間和空間的距離可以淡化一些不愉快,彼此的生活也不用互相牽絆,何樂而不為呢?


佳佳老師的親子成長記


我是兒媳,也是女兒,我婆婆在給我帶孩子,我媽媽在給我弟弟帶孩子。說老實話,我感謝婆婆幫我帶孩子,但也並不覺得我就此虧欠了她們。

沒錯,婆婆帶的是我的孩子,但也是她兒子的孩子,是她自己的親孫女。這孩子也不是我二婚帶過來的,既然婆婆當初冒著計劃生育的風險,生下了她的兒子,也就是我的老公,那就必須做好帶孫子孫女的思想準備啊。

這就是中國的國情,到哪兒都一樣。

換句話說,如果媳婦真不讓公婆帶孩子,他們自己待在老家,真的心裡就舒服了?看到親家去帶自己的孫子孫女,不會眼紅?

如果媳婦自己帶孩子了,他們又該嫌棄兒媳婦不出去上班賺錢,讓自己兒子一個人養家餬口太辛苦了。說來說去就是沒把兒媳婦當自己人看待,算計太多。

我覺得這對老兩口逼著媳婦感恩戴德的心態,還有處處給兒子媳婦小家庭製造麻煩的行為,才真是很奇怪呢。


也許是閒話


我今年66歲了,我現在是一個算命的,這種事情找我算卦的有很多。先說一下我自己,兒子二婚想要一個孩子,問我老伴能不能給看孩子。老伴挺為難的,說不看吧,現在家家的老人都看孫子,說給看吧自己年齡大了,身體怕吃不消。我知道這件事情以後,直接告訴老伴,現在你已經68歲了,一天也看不了。如果她們自己要孩子,那就自己想辦法,自己看著。如果婆婆50歲左右,身體也好就應該帶孫子,如果60多歲了,就讓他們自己想辦法。現在的年輕人,當老人的給他們多少錢,幫助他們幹多少活,做家務帶孩子,都是應該應分的。不要說感恩,我年輕時新媳婦吃飯的時候,都不上桌,在地下站著。伺候公婆吃一碗盛一碗,要不然怎麼會有這麼一句話,千年的大道走成河,多年的媳婦熬成婆。現在爺爺是孫子,孫子是爺爺,不管怎麼說吧,兩代人不能住在一起。


老哥劉井隆


我今年也60歲,剛退休,孫子才兩個月,小寶貝出生我一直守在醫院,家裡增加第三代是多麼幸福的事啊!現在老伴帶孫子是樂趣,出於自願,也是幫兒子兒媳的忙。

我現在重點說如何搞好家庭關糸。兒子結婚時我就對親家表過態:兒媳進家我們會當女兒一樣疼愛!我兒子是獨子,從小又是被奶奶慣壞了的,脾氣又急,所以每次小兩口有矛盾我們都會公正處理。如果按血緣選邊站護短,矛盾就會越積越多,最後反目成仇。

再說一下在一個事事充滿算計的家庭不可能和睦的。房子是算計家庭的焦點。我有幾套房子、有門面,可丈母孃還要把她的房子給我們,我只落了老婆的名字,今後都要給兒子。兒子結婚時,我給他買了新房,故意留了點尾款讓兒子兒媳去還,名字就他倆的。

人老了,別爭財產要爭親情,什麼你的我的別較真,孫子身體好,順利成長是兩代人最大的幸福!

當然人老了手上要留有一定的錢,自巳要計劃好,給了兒子的就別再去攪和,我現在還能工作,計劃存錢養老,還留點給我乖孫子作教育基金。


劍客醉酒


說下我兩位同事的親身經歷以供這位老人家參考,都是因為房產問題引起的。

1:同事A的公婆在換了套大房子的時候,將老兩口,兒子,孫女和女兒的名字全記上了,唯獨沒有媳婦的名字。作為媳婦的同事被氣到,大家一起聊天時,明確表達了對公婆的不滿。不滿的原因除了房子,更多的在於她感受到了來自公婆家的森森惡意,也就是你永遠是個外人!既然是外人,那麼以後養老等諸多事宜,她也只需要保持個面子情了!

更有趣的是近幾年,因為小姑子一直沒嫁人,也幾乎沒了嫁人的可能性,公婆又掉過頭來希望同事A以後能照顧女兒,同時還不停的給孫女洗腦,說小姑對她多好多好,以後得給小姑養老等。都把同事氣笑了!

2:同事B的婚房也是老公婚前買的,房產證上有公婆和老公三個人的名字,同事不好說什麼,後來懷孕生子又過了幾年。

這時婚姻法改了,同事也看多了為家產鬧矛盾的家庭,她就想將房子過戶到自己和老公的名下,畢竟公婆還有個大兒子,如果有什麼事,以後房子的問題蠻多的。

好在同事的老公也不是個拎不清,明白妻子的不安全感,於是說服父母以買賣的方式將房子過給了他們。雖然婆婆不滿,並且當著同事B的面說為什麼要落她的名字,但好在公公很明理,爽快的同意了。

同事B心安了,兩口子過了幾年又買了一套大房子,公婆給了十萬,一家人和和氣氣的。同事B一直說,不管當時婆婆是什麼態度,但最終的結果是好的,她很領這個情,以後養老的問題沒有二話。

3:雖然在這位老人看來,可能我是站在了年輕人的立場,不體諒你們老人家。但我特別想表達的是,除非你遇到的是白眼狼兒媳,如果不是,那麼對她好點,你是不會吃虧的。

再說了,她是以後你兒子老了會照顧他的人,還有你的孫子,她要一直付出,還會帶孫子。哪怕你一直認為她是外人,但她這個外人對於你兒子,你孫子,曾孫子可是付出了大半輩子啊!

所以啊,老人家啊,活到老學到老,家庭關係維護好也是要好好學的,您說呢?


我是張小桃


怎麼說呢,做為一個兒媳婦,真覺得這樣的婆婆不討喜,干涉太多。其實我家的情況跟這個案例有點相似。公婆家是農村,我老公大學畢業後留在了所在的城市,隨著孩子的出生,婆婆過來幫我們帶孩子。當初買房子的時候,公婆家出的首付,由於沒結婚我跟老公提出要加我的名字,結婚後我父母會拿一筆錢給我,還房貸或者幹嘛用,我們自由支配。老公說回家跟公婆商量一下,結果公婆的意見是我老公自己決定,所以就加了我的名字,當然我家也信手承諾給了一筆錢,雖然沒有付的首付多,但在當時也算多的了。後來過幾年,孩子慢慢大了,原來的兩室住不開了,我們就想著就近買套公寓給公婆住(我們這房價太高,買房或換房根本不實際),公婆年紀不算大,跟案例中這個婆婆的年紀一樣,身體也好,可以先住著過渡,這樣他們自己住著舒服我們也方便。後面年紀大了我們再想辦法換房子住一起。這套公寓我老公就只寫了我自己的名字,老公從一開始就說寫我的名字就好,而且這個事情公婆是知道,他們沒說任何一句話,當然買這個公寓房他們也沒有出一分錢。所以我就說案例中的這個婆婆,你兒和他媳婦過的好,加不加無所謂,再說反正是婚後財產你還怕你兒子吃虧麼,人家孫子都給你生了,女人比男人容易沒安全感,再加上你老在中間攪和,兒媳婦心裡肯定不舒服。

其實你應該是不想回老家的,農村婦女嚼舌根很厲害,所以你要不想回去,就好好的做好你自己,不要干涉人家兩口子的事,雖然是你兒子但比較人家結婚了,後半輩子是要跟媳婦過的。不要自尋煩惱。


數落幸福min


字裡行間處處透露著算計!題目說給兒子帶孩子七年,兒媳沒有感恩之情!我呸!這是一個老人家該說出來的話嗎?這個孩子難道是你兒媳婦一個人的孩子?這個孩子難道是跟你兒媳婦姓的嗎?如果這個孩子是兒媳婦一個人的而且是跟兒媳婦姓,兒媳婦還對你沒有感恩之情,我們會同情你,現在都不是!而且在你處處算計之下,想要兒媳婦對你心存感激,你不是在發夢吧!兒子婚前的房子賣了再買的房子,寫的你們老兩口的名字,後面買的第二套房子你們出了四萬塊錢寫的你兒子的名字,你這算盤打得夠精的!孩子七歲了,兒媳婦的位置你們擺在那裡了?你們想算計兒媳婦,只可惜算計錯了,第二套房子不管有沒有兒媳婦的名字,都有她的份,就算你們偷偷的賣了這套房子,沒有兒媳婦的簽名,也是賣不出去的!

做人還是多檢討自己,有沒有什麼地方做的不好,不要把眼睛總盯著兒媳婦身上,人家嫁給你兒子這麼多年,孩子也生了養這麼大了,人家這麼多年落下什麼了?捫心自問一下?如果是你的女兒,你還會這樣對她嗎?


忘憂谷


  老人家,你也是個糊塗人,你介入兒子家庭事務太多了。你介入的多,導致你兒子和兒媳婦矛盾就多。下面我幫你分析一下:

  第一,一定要把你們老倆口的生活和兒子的生活區別開。孩子結婚前,兒子屬於你的家庭,但是婚後,他們就屬於自己的家庭,不屬於你們了。如果不明白這個道理,你就會把自己的生活摻合到兒子的家庭生活中去,這就是矛盾的開始。

  第二,關於買房子一事,你處理的也不夠聰明。如果我是你,我會在兒子結婚買房子時,給他們一部分現金的支持,但不會是全部,這叫婚前贈予。但如果你非要在兒子的房產上寫上你們老倆口的名字,那你考慮過帶給兒媳婦的心理安全感了嗎?所以,為了減少矛盾,你們千萬不要在兒子的房產證上寫你們的名字。

  第三,兒子過日子,可以教他怎樣持家,但不能介入。你們老倆口參與的越多,就會導致兒子無法正常承擔屬於他的家庭責任,其結果是兒子在家裡發言權降低了,被你們越位了。你想兒媳婦能滿意嗎?她會對自己的老公,你們的兒子滿意嗎?因此,要及時召開家庭會議,檢討你們老倆口的越位之舉,向他們道歉,並重新明確今後你們將不再越位,並且迴歸自己的老家安享晚年。

  第四,對於照料孫子這塊,以前付出很多,到現在該撤出陣地了。孫輩的事,必須要交由兒子和兒媳婦自己負責,你們如果再繼續以幫忙為兒子分擔,並因此照顧孫子為理由而長期住下去,矛盾積累太久,恐怕你們會危及兒子的婚姻的完整性。哪天矛盾不可調和了,他們倆口子離婚了你們怎麼辦?所以,最好的辦法,就是把孩子交給兒子和兒媳自己負責,你們老倆口回老家去。你不用擔心什麼,地球離開誰都照轉。

  以上幾點,請老人家參考,並三思,不要再介入兒子的家庭生活了,如果你想讓他們的婚姻能維持,關係有所改善。


韓國成老師


哎喲我去!老兩口算計兒媳婦,房本不寫名字。兒媳婦有樣學樣算計公婆不給好臉看,真是不是一家人不進一家門啊。

老兩口算計媳婦,給兒子婚前買房。婚前財產不寫媳婦名字就不寫吧,這媳婦兒也還算可以的,沒要求房本上添名字。

好了,孫子都七歲了,那麼嫁進來少說八年了吧,換大房子還是不寫媳婦的名字,老公婆算計的可真精明啊,真是驚呆了!敢情找個陪睡會生養的保姆嗎?兒媳婦實際上就是保姆地位,要是你有女兒也這麼被公婆算計,你覺得合適嗎?你帶自己的孫子,要感恩也是你兒子感恩啊!你不愛帶孩子,那就走啊,離了你們倆地球不轉了嗎?

矛盾是倆老人家制造和繼續發酵發展,你若不算計媳婦兒,媳婦大概也不會噁心你們這麼些年。所以,勸你們倆老人快點回老家吧。至於房子的事情,扯落不清了,不過可以肯定的是這個房子有媳婦的一份,不信去諮詢專業人士吧。

惡因結惡果,循環相剋這麼多年了,疙瘩難結了,且活且珍惜吧。


紅太狼9862855


題主您好!您的描述我反覆看了好幾遍,總算大體弄明白意思了。根據您的情況,我提如下建議:

第一:先跟兒子好好談一次。讓他告訴他那個媳婦,就說你們要賣了房子(你們名下的那套)回老家養老

了,現在還有房子錢先花著,不需要兒子贍養,等花完房子錢再問兒子要,不給就去起訴。既然你們住不到一起,就直接跟兒子說,以後打算去養老院養老。說了這些事,看看他們做何打算。如果關係有所改變,你們就住在你們的房子裡,別和他們在一起了。至於孫子接送,讓他們自己想辦法。如果關係沒有改變,媳婦兒子還是那個態度,就乾脆把房子掛出去,價格要的稍微高一點。(給他們個改正時間)當他們發現你們真的把房子掛出去,準備賣了,態度還沒有改變的話,我建議你們就真的把房子賣掉,以房養老。

第二,不管怎麼樣,再也不要住在一起了。六十的人了,還有多少年好活啊?大半輩子當牛做馬,都沒有活明白,老了老了就明白一回吧!手裡有錢,想吃點啥就吃點啥,想去哪裡看看就去看看,既然當牛做馬人家都不待見,何不瀟瀟灑灑的過好後半生呢?

第三,不要再為兒孫操心了。

俗語說“兒孫自有兒孫福”,他們的事情不要再管了,還是你們老兩口把你們的晚年過好吧!不要總是心疼這個放不下那個的,離開誰地球也是照樣轉,日子也是照樣過。不用擔心老來沒人管,現在就得低聲下氣的生活,沒必要,車到山前必有路,到時候住養老院,不用媳婦贍養,但兒子得拿錢。好好活著,二十年後看他們的。

我是林林媽媽,但願能幫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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