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瓶車被偷了,小偷在給電瓶車充電的時候,全家被炸傷,車主需要負責嗎?

雲裡未來


小偷給偷來的電瓶車充電時,全家被炸傷,電瓶車主不需要負任何責任。相反,小偷要對電瓶車主造成的一切損失進行賠償。

題目已經交代的很清楚,小偷偷了車主的電瓶車,這是盜竊,毋容置疑是犯罪行為。根據車主當時購買電瓶車時的價格標準,來確定小偷需要承擔的法律責任。如果被盜電瓶車價值1000元以上,便構成了盜竊罪,小偷需要承擔刑事責任,根據電瓶車的具體價值,來確定被判刑期限。具體標準如下:

1000元——2500元(不含此數),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六個月或單處罰金;

2500元——4000元(不含此數),處有期徒刑六個月至一年;

4000元——7000元(不含此數),處有期徒刑一年至兩年;

7000元——10000元(不含此數),處有期徒刑兩年至三年。

如果被盜電瓶車價值在1000元以下,且不是慣犯或入室盜竊,則需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盜竊公私財物,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首先,小偷需要承擔符合以上條件的法律責任。

其次,給電瓶車充電是小偷的自主行為,與電瓶車主沒有一點關係。無論是出於什麼原因導致小偷全家人被炸傷,電瓶車主都無需承擔任何責任,這個責任完全由小偷自己來承擔,不涉及電瓶車主。

另外,電瓶車主的車被小偷偷盜後造成了爆炸損壞,給車主造成了財物損失,車主可以要求小偷做出經濟賠償,小偷必須承擔這個民事責任。

包括小偷家屬被炸傷後的醫療費等,均由小偷自己承擔。

偷盜本來就是犯罪行為,失主沒有責任和義務替小偷承擔造成的一切後果,罪犯也不應該做的那麼理直氣壯。

因此,雖然電瓶車是車主的,但被盜後,造成炸傷小偷全家的後果,不應該由車主承擔責任。

小偷極其家人這種荒謬的訴求,絕對不可以被支持。

大家覺得車主該負責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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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族社


看到這個問題,我首先感到非常憤怒。退回十年以前,這個問題根本就是毫無爭議,也不會有人拿這種問題出來討論。可十年以後的現在,很多人對這類問題已經失去信心,而小偷一家也確實會提出這類索賠。短短十年,社會風氣竟然發生如此翻天覆地的巨大變化,實在是讓人感到失望。

就在幾個月前,武漢市民劉先生將電瓶車停在樓下充電,深更半夜的時候一小偷前來盜竊,盯上了這輛電動車,卻因為操作不慎而觸電身亡。本來劉先生已經覺得十分晦氣了,讓他更加始料未及的是,小偷家屬竟然堂而皇之地要求他賠償20萬。劉先生憤怒不已地拒絕以後,小偷家屬遂將他起訴到法院。


回到本題,小偷將電瓶車偷回家裡,給其充電時電瓶車突然爆炸,將小偷一家悉數炸傷。我想大家應該和我一樣,覺得真是大快人心,該電瓶車是在和邪惡勢力同歸於盡,用自己的生命在“替天行道、為民除害”啊!
當然,

電瓶車主是不需要承擔任何責任的。電瓶車主既沒有做出侵權行為,更沒有過錯,憑什麼讓他承擔賠償責任呢?相反,是小偷將該車盜竊回家,充電之時操作不慎才引起爆炸,其損害結果完全是他咎由自取,與車主無關。

即使該車真的具有安全隱患,小偷一家也不能要求車主賠償。這就好比,如果我在家裡養了一條狗,小偷把狗偷回家裡,然後被狗咬傷,難道他還能要求我賠償嗎?我沒要他賠狗就不錯了,還惡人先告狀,實在是天理難容。

綜上所述,小偷一家被炸傷,無論如何也輪不到車主賠償。


冰焰


早有案例了!1到商場偷菜刀砍人了,商場沒有監管好,所以商場要負責。2小偷到別人家把水仙花割了當韭菜吃,中毒後養花人要賠錢。3小偷被追趕,碰死在電線杆上,追趕者要負責。4小偷到別人家偷東西被狗咬了,狗主人要負責!

電動車被盜,車主當然要負全責,如果電動車不是劣質貨!就不會炸傷人?其次自己沒保管好,讓別人偷走,可以認定車主是故意讓別人偷走的,明明知道自己的電動車質量不好,還讓別人偷走,這是轉嫁危險!認為是蓄意謀殺也不過分!


滇一水


這個問題感覺問出來就是讓大家吐槽,發洩大家心中不滿的(這裡沒有嘲笑的意味,只是這麼種感覺)。因為之前有太多有點類似的事情,處理的不是很合大眾的口味。

記得前不久有則新聞報道有小偷偷竊電動車電瓶被電死了,小偷家屬事後向車主要求賠償20萬,說是車主私拉電線充電。法院調解的是小偷負主要責任,車主負一小部分責任(最後怎麼解決的就不知道了)。從常理來說,電動車放在那裡,你要說無意中碰到了,出了事,車主負責還說的過去。可要是偷,還要車主負責,這好像怎麼說也說不過去,畢竟是偷東車子出的事,何況偷本來就是一種違法的行為,也是大家深惡痛絕的行為。不過從法律層面來說,車主這個私拉電線,對這件事的發生也有一定的因果關係,負點責任倒也說的過去。

就事論事,就題中的事情來看,這個要不要車主負責,應該也要根據實際情況來看吧,假如這個車子被車主改裝了,應該也要負點責任吧。假如沒改裝,買來就是這樣的,這個還要車主負責,哪怕一丁點責的話,感覺說不過。首先車子已經被偷走了,已經不在車主的控制範圍內了。小偷把車偷回家了發生了這種事只能說是咎由自取吧。應該還可以要求對方賠電動車的錢吧。

不知道題主這麼問是不是真的有這麼回事,假如真有這麼回事的話,可以在下面說明下。讓大家知道事情怎麼樣,結果怎麼樣,也算是增加點見聞,增加點法律知識吧。


夜雨悄悄


這個絕對要賠錢,就因為我偷了你的車,因為我看到你的車由於管理不善,使我有可乘之機。想不到你車輛質量問題,使我的家人受得了生命危險。我要告你。因為我僅僅偷了你一臺電動車,讓我得不償失。接下來還要告派出所,由於你們的疏忽大意,讓我偷車成了職業。不偷就不會發生這樣的情況。還要告電動車廠家。由於你產品問題,使我家人受到生命威脅。有沒有南京的律師?幫我打這場官司。反正我們小偷不要臉了,因為法律法規對我們有利。因為有先例。我不要臉我怕誰。


李曉斌21


這個必須要負責任的,前段時間看了一個新聞,一男子騎摩托車的,攔住一的士後,朝的哥一頓狂罵,的哥也沒回應,結果那騎摩托車的心臟病發作死了,而的哥卻被關押了,理由是缺乏預見性。電瓶上應該要註明,如果偷了我的電動車,要通知本人來充電,還必須由失主把電動車送到指定地點,否則小偷在路上遇到安全事故,失主要承擔未盡職責。


扛鋤頭走


這是一個有趣的問題,我是來看回答的,本來我是打算一本正經的回答這個問題,可是當我看到接近900的評論,我就放棄了,但是看到各位精英回答的如此犀利,我覺得有必要留下痕跡,不然,這麼精彩的地方,沒有留下痕跡,難免有些遺憾。所以,我以看客的心態,回答了和這個問題絲毫沒有關係的答案。

那個……我還是表達一下觀點吧,以表尊重

我覺得,該賠!


RUN90後


大實話:車主非但不用負責,並且小偷還得賠車。

說真的,現在看到這種問題都有點莫名地傷感了,其實這倒不是我們被小偷嚇怕了,主要是被一些律師嚇怕了。

小偷偷東西地太滑摔死了,屋主人要負責;偷車被電死,車主要負責;偷菜被毒死了,菜農還要負責。現在的小偷在一些律師的助攻下彷彿購買了工傷保險一樣,著實讓人感到可悲。

對於,這種小偷偷電瓶車充電爆炸被弄傷的事之前我還真看到過類似的新聞,只不過說的是小偷偷電瓶車充電爆炸被炸傷了,最後查出來是電瓶車的問題。不過,這個小偷到時有自知之明,沒說要車主賠償。但是,因為小偷沒有購買憑證,所以想要車主幫助他來向廠家索賠,最後被車主斷然拒絕了。

對於車主的這種做法真的是要點贊,畢竟,有些不法分子正是利用了我們的善良再加上一些無良律師的助攻才敢那麼肆無忌憚。但是,我們必須明白:

對壞人的仁慈,就是對好人的殘忍。這種人就是活該倒黴。

然後,咱們回到這件事中來,我認為這種事完全沒有任何理由讓車主賠錢。

首先,從小偷的角度來說,本來偷東西就是違法行為,並且還是因為自己充電問題導致電瓶車爆炸。在整個事件中車主完全就沒有參與,就算是要讓車主承擔責任,那麼總的找個理由吧,不過,很顯然車主在這件事中是無過錯的。總不能說人家車太好了,所以對你產生誘惑了吧?

而對於小偷的家人被炸傷這件事來說,我感覺也是活該。當然,會有人說小偷偷東西跟家人無關,那家人被連累炸傷了,豈不是太冤枉?對於這種說法,我只想引用崔永元老師對劉某人女兒的評價:“如果他們不是小偷的家人,那麼被炸傷就是無辜的。”當然,就算是小偷家屬是無辜的,需要索賠。那肯定也是找偷東西和充電的人要錢啊,這個人就是偷車賊,所以還是自家的事。

而現在小偷既然找上門來了,那指定不能讓小偷白來一趟,必須要把車主的車錢給賠了。

有理有據,實話實說,關注:大實話。讓我們一起用理性的視角看世界。


大實話


不用負責不用賠償哦,如果這樣的事都能扯到車主的責任,那生廠商呢?估計每一起用刀棍的案件,都和生廠商離不開關係了。

而且,你家車被偷了,你本就是受害者,小偷把車偷回家,給它充電被炸傷,那是他笨,他不會操作,他罪有應得,別說被炸傷,就是被炸死,眾多網友也會力挺你無責任的。

不知道你們有沒有聽過這樣的案件,兩個人發生打鬥,有一個人跑到附近的飯店,從廚房拿到一把菜刀,然後跑出來把對方給砍了,或者兩個人在飯店吃飯的時候發生打鬥,用了飯店的菜刀,試問飯店的老闆要不要負責?這本來就不是他能控制的事情,找他負責,開玩笑吧。

而且他已經把車偷走了,我就不信他自己被炸傷後,還去報警說是你的車害了他?還過來告你?如此無賴的話,你只要把這種事發出來,你看看網友都挺誰,你看看到時候你會不會負責?除了不負責,還得把他關進去,還得讓他賠你錢,這才是最佳的處理辦法。


小幸福的萌萌雷


一鍵代償觀點:只要不是車主故意設計讓電瓶車爆炸的,那麼車主就不應該負責。

我相信對於這種事很多人第一反應就是車主肯定不需要負責,小偷偷車在先,現在充電的時候車爆炸了,那肯定不應該讓車主負責。但是,從法律上來說,有些特殊情況車主還真的是有責任的。

比如說,如果電瓶車主把車輛的內部電路改裝了,加了一些小機關,會導致不知道這個小機關的人給電瓶車充電時會發生爆炸。那麼,這時候車主就需要負責了。很多人可能理解不了為什麼,甚至看完這個觀點之後心中的髒話就已經是湧到喉嚨眼了。但是,我們必須明白,我們的防衛權限不是任何情況下都是無限的,很多時候我們的防衛權限都是有限的。

咱們可以舉個例子來說,比如說你在大街上走著,然後一個十二三歲的小孩兒把手伸進了你的口袋要偷你的錢,剛把錢偷出來就被你抓了個正著。這時候你因為憤怒,順手從路邊撿了一個磚頭把小偷砸死,這種情況就屬於防衛過當,雖然是小偷偷東西在先,但是,你也肯定是需要負責的。

且不說對方是未成年人,就單單從偷你錢這件事來說,首先這種行為沒有威脅到你的生命安全,那麼同樣你所採取的防衛措施也不能威脅對方的生命安全。另外一方面來說,偷東西這事也罪不至死,況且我們一般人還沒有執法權,所以,這肯定是需要負責的。

然後,咱們字啊來說一般情況,也就是說你的電瓶車是正常的,自己也沒有設置什麼小機關,就是這個小偷自己充電時不注意,或者是生產廠家產品質量不合格。那麼,這種情況下車主肯定是不用負責的。首先,如果是小偷自己充電不注意,那麼基本上是沒有任何理由要求車主負責的,畢竟,偷車的是你,把車衝爆炸的還是你,車主完全就是一個受害人的角色,說現實一點,這時候小偷還得賠償車主的車輛損失呢。

而如果說是產品本身質量問題,這個可能就是生產廠家的問題了,這種情況下小偷則可以和電瓶車主協商去找廠家要賠償了。當然,車主是否願意跟幫助小偷,那就要看小偷的表現了。畢竟,這時候對於一些人來說,小偷就是朋友了,這就是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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