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報」松陽:公益訴訟案發地斷案子

「浙江日报」松阳:公益诉讼案发地断案子

「浙江日报」松阳:公益诉讼案发地断案子

本報訊 (記者 吳振宇 通訊員 毛偉利 楊莉) “祠堂裡斷案子”,這百年未遇的新鮮事吸引了松陽縣三都鄉300多位村民到場旁聽。8月21日,松陽縣一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在三都鄉松莊村葉氏宗祠開庭。

該案被告人李某某、蔣某某于禁漁期間在松莊村的小溪,用農藥毒魚的方法非法捕撈漁獲,造成約1.5公里小溪被農藥汙染,20多公斤野生淡水石斑魚死亡,對溪流生態系統造成嚴重破壞。

今年7月,松陽縣檢察院對李某某、蔣某某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為最大限度發揮庭審的警示教育作用,經檢法雙方協商,開庭地點選在案發地的村文化禮堂——該村有著數百年曆史的葉氏宗祠。通過在案發地開庭,擴大了案件影響力,以案釋法,達到“辦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也為保護生態環境資源、呵護綠水青山提供強有力的司法保障。

庭審還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當地幹部群眾旁聽。法院當庭宣判:被告人李某某、蔣某某犯非法捕撈水產品罪,處拘役6個月,緩刑一年,兩被告人連帶賠償生態環境損害6570元,在受損害的河流投放淡水石斑魚魚苗1.3萬尾用以修復漁業資源,並在報紙上公開賠禮道歉。

“毒魚電魚,涸澤而漁,既違反祖訓,更違反法律。回去後我要把這案子說給親戚朋友聽,讓他們引以為戒,自覺保護生態環境。”一位旁聽庭審的村民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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