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大盜”短短一個月作案8起 獲刑並處罰金1.5萬

■盜竊之路………………罰款又坐牢

短短一個月作案8起 “手機大盜”獲刑一年六個月

本網訊 近日,松陽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一起盜竊罪案件,一名“手機大盜”最終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5萬元。

坐在被告席上受審的“手機大盜”古某今年43歲,之前因販賣毒品、盜竊五次入獄,刑滿釋放後又“重操舊業”。今年4月29日至5月23日,古某先後在遂昌、雲和、景寧、蓮都、松陽等地作案8起,而他盯上的是如今大家日常生活中必須的手機等電子產品,總額達1.43萬元。

松陽法院認為古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多次秘密竊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5萬元。(來源:處州晚報 記者 朱劍 通訊員 劉昊鵬)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