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無證開奔馳被抓 向交警「倒苦水」五個小時求放過

重報移動傳媒11月10日訊(記者 楊康平)11月6日晚,扈某在重慶市江北區嘉鴻大道無證駕駛奔馳車被江北交巡民警查獲,扈某與民警“互訴衷腸”五小時,希望民警諒解。

當日下午,江北交巡警在嘉鴻大道開展查緝行動,13時左右,攔停一輛可疑奔馳車。民警要求駕駛員出示駕照和行駛證,駕駛員先是謊稱沒帶駕駛員,見無法矇混過關,駕駛員在車內翻找,並最終拿出一個駕駛證。民警對駕駛證進行系統核對發現,駕駛員扈某的駕照已被強制註銷,該證件屬於無效證件。

男子無證開奔馳被抓 向交警“倒苦水”五個小時求放過

涉事男子和他所駕駛的奔馳。江北區警方 供圖


據扈某交代,自己在2010年因醉駕被記12分,並被拘留,後又因駕照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被記6分,以及其他交通違法行為,駕照共計被記22分,扈某便自暴自棄,放任駕照超分,直至其駕照被強制註銷。

民警告知扈某,未攜帶有效駕照需要暫扣機動車,扈某本人涉嫌無證駕駛,需要做進一步處理。

扈某聽後向交警大吐苦水,稱自己是做藥店設備生意的,要到處跑業務,要陪客戶吃飯,要跑採購,跑安裝,實在沒辦法,不開車生意沒法做,希望交警能從輕處理,放他一碼。扈某聲情並茂,委屈和無奈的心情溢於言表。民警向扈某表示,自己也很無奈,按照工作要求,要整治交通違法行為,降低事故發生幾率,確保轄區平安,為了大家的平安出行,颳風下雨曬太陽都要在外面執法執勤,我們職責所在,也沒辦法啊。

民警為扈某開具了執法憑證,並告知扈某可以離開了,等待進一步處理,但扈某表示自己不著急走,可以與民警一起站崗聊天

民警通知拖車到現場處置,因該執法屬於非緊急狀況,民警一邊執勤一邊等待拖車,18點左右,拖車到達現場,將違法車輛拖走,此時扈某與民警已“互訴衷腸”約五個小時。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條明確規定:駕駛機動車,應當依法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第九十九條規定: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可以並處十五日以下拘留。《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第二十五條規定: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的,未放置檢驗合格標誌的、保險標誌,或者未隨車攜帶機動車行駛證、駕駛證的,可以依法扣留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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