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遞」重拳出擊!這6類涉醫違法犯罪活動要嚴懲!

「速递」重拳出击!这6类涉医违法犯罪活动要严惩!

「速递」重拳出击!这6类涉医违法犯罪活动要严惩!
「速递」重拳出击!这6类涉医违法犯罪活动要严惩!

近期,為打擊暴力殺醫傷醫以及在醫療機構尋釁滋事等嚴重危害正常醫療秩序的失信行為,建立健全失信聯合懲戒機制,多部門聯合簽署了《關於對嚴重危害正常醫療秩序的失信行為責任人實施聯合懲戒合作備忘錄》。

一起來看,人社部門將會採取哪些懲戒措施——

聯合懲戒的對象都有誰?

聯合懲戒對象是指因實施或參與涉醫違法犯罪活動,被公安機關處以行政拘留以上處罰,或被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的嚴重危害正常醫療秩序的自然人。

《關於對嚴重危害正常醫療秩序的失信行為責任人實施聯合懲戒合作備忘錄》中所提及的嚴重危害正常醫療秩序的失信行為是指倒賣醫院號源等破壞、擾亂醫院正常診療秩序的涉醫違法犯罪活動,以及2014年4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原國家衛生計生委聯合印發的《關於依法懲處涉醫違法犯罪維護正常醫療秩序的意見》中所列舉的6類涉醫違法犯罪活動。

6類涉醫違法犯罪活動

(一)在醫療機構內故意傷害醫務人員、損毀公私財物的;

(二)擾亂醫療秩序的;

(三)非法限制醫務人員人身自由的;

(四)侮辱恐嚇醫務人員的;

(五)非法攜帶槍支、彈藥、管制器具或危險物品進入醫療機構的;

(六)教唆他人或以受他人委託為名實施涉醫違法犯罪行為的。

「速递」重拳出击!这6类涉医违法犯罪活动要严惩!

人社部門有這些懲戒措施

限制招錄(聘)為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實施單位: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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