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日照市人民检察院发布三则公告,
对费军伟、韩邦峰、李甲磊三人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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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甲磊
岚山区人民检察院于2018年7月23日以李甲磊挪用公款罪向岚山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岚山区人民法院于2018年10月26日以挪用公款罪判处李甲磊有期徒刑五年。
费军伟
岚山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费军伟与2016年至2017年在任岚山区虎山镇东湖一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贿赂142.6168万元,以职务之便挪用燃油抵押贷款资金143.7006万元归个人使用或借贷他人, 进行营利活动。现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2018年10月23日,岚山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韩邦峰
岚山区人民检察院于2018年8月30日以韩邦峰贪污、受贿罪向岚山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目前本案正在审理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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