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贪污、挪用公款,原兰坪县啦井农经站站长、会计被判刑!



会计贪污、挪用公款,原兰坪县啦井农经站站长、会计被判刑!

4月3日,兰坪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胡昌华以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以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对其追缴所贪污的公款82.299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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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远程视频庭审)


兰坪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胡昌华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侵吞、骗取的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资金,数额达822992元,属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被告人胡昌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100000元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其行为已构成挪用公款罪。被告人胡昌华挪用扶贫资金归个人使用,依法从重处罚;被告人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挪用公款的犯罪事实,在挪用公款罪中属自首,可依法从轻处罚;被告人已退赔所挪用的公款,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原标题:贪污、挪用公款,原啦井农经站站长、会计被判刑!

审核:祝小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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