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犬被盜」案:警方撤案,取得當事人諒解

近日,浙江金華一對夫妻自稱“救助”警犬卻被指偷盜國家財產遭到取保候審引發網友熱議。11月2日,金華市金東區委政法委發佈核查通報顯示,認為夫妻二人侵財的主觀意圖不明顯,盜竊證據不足。3日,記者獲悉,目前金東公安分局已撤銷案件,並解除了夫妻二人的取保候審。

救助警犬被指“盜竊”

今年6月的一個晚上,浙江金華市的應女士和先生在金東區多湖派出所附近的一排垃圾桶邊,發現了一條正在翻食垃圾的狗,夫妻二人出於救助的目的把狗帶回了家。誰知這條狗竟是多湖派出所的警犬“老三”,價值15000元。隨後,應女士和丈夫被多湖派出所民警以涉嫌盜竊帶回所裡立案,幾番筆錄後,夫妻二人辦理了取保候審。


“警犬被盜”案:警方撤案,取得當事人諒解


回家後,應女士把自己的遭遇發佈在了微博上,引發了網友和媒體的廣泛關注,大家關注的焦點集中於應女士夫婦帶狗回家的行為是否屬於“偷竊”,以及派出所放任警犬獨自在外是否管理不當。

涉事派出所所長被停職

10月30日,北青報記者從金華市公安局瞭解到,因多湖派出所相關人員對散放的警犬未盡到管理職責,違反了《警犬飼養管理操作規程》中的相關規定,金東公安分局決定對所長停止執行職務,對警犬管理員予以辭退處理。金華公安局表示,此案將結合朱某、應某夫婦提供的線索和證據,對事實和證據等進行全面核查,給當事人一個明確的答覆。

11月2日晚間,北青報記者從應女士處瞭解到,當晚金東分局已經對他們夫婦下發了撤案通知書,並且解除了取保候審。北青報記者在應女士出示的撤案決定書上看到,該案撤案原因為“不應追究刑事責任”。應女士告訴北青報記者:“我們取保候審交的錢,明天就可以去銀行領回來了。”

夫婦已解除取保候審

北青報記者3日聯繫了金華市公安局核實此事。據金華市公安局介紹,針對“警犬被盜”事件,金華市金東區委政法委牽頭成立了聯合核查組,對該案件的事實證據、辦案程序、法律適用等進行了核查。北青報記者在金東區委政法委的核查通報上看到,根據核查情況,認為朱某、應某侵財的主觀意圖不明顯,盜竊證據不足。現由金東公安分局撤銷案件,並對朱某、應某解除取保候審。

金華市公安局工作人員表示,針對該事件暴露出的管理問題,金東公安分局已對相關責任人作出處理。金東公安分局將汲取教訓,認真反思,加以整改。“我們已經跟當事人溝通並取得了諒解,歡迎社會各界繼續監督。”

收到撤案通知書後,應女士告訴北青報記者,自己“既開心又傷感,莫名感動之餘微微疲累”,家人們也都為事情的解決感到開心,畢竟關係到是否留有案底的問題。談到今後的生活,應女士表示目前想出去散散心,慢慢調整心態,迴歸生活正軌,以後遇到流浪動物還是會繼續救助。“其實在被取保候審後我還是有過救助的行為,做自己心裡想要做的事不需要理由,和別人怎麼想我、看我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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