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三车”治理行动
为进一步推进“三车”治理工作,贯彻10月31日陈小刚副市长主持召开的全市“三车”整治动员部署大会会议精神、全面落实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局长李昂主持召开的全局“三车”治理工作动员大会上的安排部署工作——
11月1日,贵阳市为期一年半的超标电动车、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以下简称“三车”)道路交通违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正式启动。
自全市“三车”道路交通违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正式启动以来,贵阳交警在全市范围设立了45个“三车”治理固定卡点及若干流动卡点,11月1日至3日,贵阳市各区县市已查处三车违法合计6507起,查扣“三车”291台。
查处情况
三天来,贵阳市已查处“三车”违法合计6507起,其中各城区查处5635起,查扣“三车”291台。各区县市交管分局查处情况:
行政区 | 查处 | 查处 搭乘多人 | 暂扣 |
---|---|---|---|
云岩区 | 2182 | 1355 | 103 |
南明区 | 1264 | 531 | 84 |
乌当区 | 161 | 70 | 8 |
经开区 | 343 | 待统计 | 27 |
白云区 | 327 | 84 | 11 |
花溪区 | 315 | 48 | 23 |
观山湖 | 975 | 279 | 35 |
双龙新区 | 68 | 21 | 无 |
合计 | 5635 | 2368 | 291 |
部署安排
根据11月2日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三车”治理行动动员部署大会的安排,各分局(大队)将结合各自辖区道路交通实际情况,通过在主要道路、重点路段、重点区域广泛设置“三车”治理卡点,结合机动巡查警力,通过点线结合的形式严查“三车”动态和静态交通违法行为:
一是充分运用“三车”治理卡点,进一步加大对“三车”闯红灯、逆向行驶、违法载人、违法安装雨棚、不靠右侧车道行驶、不戴安全头盔等动态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二是将“三车”整治工作与乱停乱放治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认真梳理排查,加大对各辖区内“三车”违法停放的打击力度;
三是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充分利用“三车”治理卡点,对“三车”驾驶员进行交通安全教育。
并且,通过微信答题等方式在查处“三车”交通违法的同时,除依法处以罚款外,还将违法行为人学习安全驾驶、文明驾驶知识,以提高其交通安全意识和自律能力。
管理政策
2018年5月17日,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的、新修订的
《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出台,将于2019年4月15日起实施,2018年5月15日至2019年4月14日为过渡期。在截至明年4月14日的过渡期前,全力推进贵阳市全面禁产、禁售不符合《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规范和未纳入目录的超标电动车。
过渡期结束后,严格按照新的技术规范,全面禁产、禁售不符合国家新规定的电动自行车,确保贵阳市超标电动车不再增加。
新修订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调整完善了最高车速、整车质量、脚踏骑行能力等技术要求,让人民群众“出行安全”更有保障。
新标准全面提升了电动自行车的安全性能,由原来的部分条款强制改为全文强制:
须具有脚踏骑行能力、
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每小时25公里、
整车质量(含电池)不超过55公斤、
电机功率不超过400瓦、
蓄电池标称电压不超过48伏、
此外还增加了防篡改、防火、阻燃性能、充电器保护等技术要求。
你的电动车
超标了吗?
一图看懂
《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
如何处理“超标车”
原有的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车怎么处理?
该技术规范将于2019年4月15日起正式实施。从2018年5月15日至2019年4月14日为过渡期。
给企业一定时间进行新产品研发、生产线调整和库存产品消化,具体以标准正式发布稿规定的时间为准。在过渡期内,鼓励生产企业按照技术规范组织生产,鼓励销售企业销售符合技术规范的产品,鼓励消费者购买符合技术规范的产品。技术规范正式实施后,不符合技术规范的产品,不得生产、销售、进口。
根据新标规定,新标准正式实施后,对于消费者已经购买的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出妥善的解决办法,通过自然报废、以旧换新、折价回购、发放报废补贴、纳入机动车管理等方式,在几年内逐步化解。
“三车”治理工作动态
此次“三车”道路交通违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以“全方位、全覆盖、常态化”的方式在我市各区以及三县一市同步开展,力争通过1年半左右的时间,通过开展集中整治行动,进一步改善路面交通秩序,提高交通参与者文明素养,有效遏制和预防“三车”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为群众出行营造安全、文明、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提升老百姓的幸福感和满意度,提升城市整体形象。
审 核:杨 文 任 珂
编 辑:马 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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