鴉鴻橋鎮人民政府關於徵收2018年度城鎮生活垃圾處理費的通知
按照《玉田縣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徵收管理暫行辦法》玉政[2009]50號文件規定要求,經鎮政府研究決定:自2018年11月起徵收2018年度城鎮生活垃圾處理費,特通知如下:
一、城鎮生活垃圾處理費徵收範圍:凡在鴉鴻橋鎮區內所有產生生活垃圾的城鎮居民(含河西村)、鎮直部門、企事業單位、專業市場和個體經營者,均須繳納城鎮生活垃圾處理費。
二、城鎮生活垃圾處理費徵收標準:
(一)城鎮居民(含河西村)按每戶每月3元徵收。
(二)鎮直部門、企事業單位及各類學校的生活垃圾處理費,按實有在冊職工人數(含合同工、臨時工)每人每月2元標準徵收 ;學校統一按照每學年9個月徵收。
(三)醫院(不含醫療垃圾)以床位為單位收取,按每床每月3元徵收,並按實有員工人數每人每月2元徵收。
(四)個體經營戶及其他生產經營單位等按下列標準徵收:
1.餐飲業按營業面積徵收,每平方米每月1.5元;
2.旅館、酒店、賓館以床位為單位徵收,每床每月3元;
3.零散攤點:早市、夜市及其他各類流動攤點按每攤每月30元徵收,流動攤點按每攤每天1元徵收;
4、各類經營性門店按營業面積徵收,每月每平米0.5元。
三、鎮綜合執法大隊負責城鎮生活垃圾處理費徵收管理工作。
2018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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