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母和父親蓋的房子,父親去世了,繼母外出打工回來住兩天,兒子、兒媳婦不讓住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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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是父親和繼母建造的,繼母外出打工回來住兩天,兒子和媳婦的卻不讓繼母住,這個繼子就是個典型的白眼狼,良心都叫狗吃了,他的行為是違法的,也是遭千人憤慨,萬人唾罵的。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規定,在夫妻關係存在期間內所建的房產,以及其它的任何財產都是屬於夫妻共同擁有的財產。房子的主人就屬於夫妻兩人,各佔一半的擁有權,與任何子女無關。同時繼母如果撫養了繼子的話,依法繼子對繼母還有贍養的義務。

父親去世,父親對整個房產的擁有權只有二分之一。繼承者只有整個房產的二分之一,依法可由孩子和配偶平均繼承。也就是說繼母佔整個房產的四分之三的擁有權,而繼子只佔整個房產的四分之一的歸屬權。

就算退一萬步,房產證上寫的是父親的名字,沒有繼母的名字,整個房產都是屬於父親的。由於繼母陪伴父親終老,是父親的臨終伴侶,而且房子又是父親和繼母在婚姻期間內建造的。按繼承法的規定,繼母和繼子對遺產繼承的分割也各佔二分之一。

女人再婚,幫別人養了孩子不算,到頭來是個白眼狼,寒心啊。面對繼子的惡行,繼母完全可以將繼子告上法院,要回自己房產的擁有權,法律一定會支持繼母的。


老蔣閒言


繼母與父親是合法夫妻,房子夫妻共建,屬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財產,除有約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遺產,應當先將共同所有的財產的一半分出為繼母所有,其餘的為被繼承人的遺產。

如果父親生前未立遺囑,遺產應由第一順序繼承人配偶、子女(包括有撫養關係的繼子女)、父母共同繼承。

《繼承法》第十三條遺產分配 也說明: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如果此房屋為集體農村宅基地上所建房,本著一戶一宅的規定,繼子另有宅基地房存在,繼母個人所有+遺產繼承份額+共同生活因素+宅基地100%使用權,將要超過3/4以上。

繼子霸佔房屋不讓繼母居住,既不合情理,也違反法律規定。繼母可以向村集體、社區和國土管理部門求助解決爭端,如解決不了,再上訴法院打官司,為自己爭取正當權益。


泰山木32140178


應該讓繼母住的,因為房子是她和父親蓋的,並且有結婚證,房子有繼母的一半心血,如果起訴到法院,那被趕出去的一定是兒子兒媳。還想在此勸導兒子媳:“讓她住幾天又有何妨?不僅不能趕她出去,你也沒資格趕她出去,而還要對她好一點,就象對待親生母親一樣,讓她感動,她會幫你帶孩子,幫你做家務,並且在外打工賺的錢她花不完的還是會留給你你的”。只有把她當家人當親母一樣對待才是最聰明的做法。


熱泵專家


房子是繼母和父親蓋的,是繼母和父親的共同財產。父親去世後,繼母是父親(合法夫妻)房產的第一繼承人,兒子兒媳婦沒資格哄攆繼母出戶。首先不應該住的是兒子兒媳婦,如果和繼母關係好並且養老送終了,繼母同意或有遺書說明由兒子繼承,兒子能繼承全部,否則只有父親那半的繼承權。


舒㚥


誰說的,父親那一半,你可以和繼母平分呀,再怎麼你也有整套房子的四分之一呀!


用戶52855025180


這太不合情合理了吧,房子是他們共同共有的,75%屬於你繼母的叫那個兒子兒媳婦搞清楚狀況。


陳曦羨慕嫉妒恨


你有什麼權力趕走你繼母,建造房子你繼母都出錢出力了,也可以通過國家法院來判決,你繼母可以去告你,還有就是你也可以給錢你繼母,,,。


龍兵213757124


繼母和父親只是登記結婚,法律上是親母親一樣的待遇,可以起訴把兒子兒媳趕出去。也可以賣掉(農村的房子本來就不好賣了,碰到這樣的家庭關係,更沒人買)

這樣的對立不論怎樣處理,對繼母都是不利的!

唯一可破解的途徑就只剩下改嫁。


天藍草叢青


女人別傻傻的做別人後媽,多數沒有回報。嫁給豪門除外。


小洋69465296


可以通過法院起訴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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