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理財新規落地,對你的錢袋子影響幾何?

每逢大節日放假前必有大事發生。

昨天,銀保監會發布了《商業銀行理財業務監管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理財新規),標誌著銀行理財新規正式落地。帶來的影響不言而喻,不管是從銀行角度還是從投資人角度,銀行理財新規對於大眾息息相關的理財帶入一個“全新時代”,萬億規模的銀行理財市場將再一次迎來新的機遇與挑戰。

財經小師妹仔細研讀這份理財新規後,梳理了這次新規帶來的影響。

銀行理財新規落地,對你的錢袋子影響幾何?

1.冷靜期的設立=後悔藥

“三思而後行”,相信是每一個投資人在投資的時候聽到最多的話,然而在中國龐大的理財市場中,各類商品琳琅滿目,真正做到“三思而後行”的投資人究竟有多少?

對於投資人來講,選擇一個理財產品並不是一件特別容易的事兒,在購買理財產品的過程中,投資人既是決策者(做出挑選)又是執行者(進行投資)又是風控(止盈止損)。所以,讓一個人同時扮演三種角色,不容易。

其實,政策的相對不完善,各類理財產品的界定和邊界模糊,投資人把“三思而後行”變成了“一鼓作氣”。

所以,在理財新規中關於私募類產品設置了冷靜期。

引入投資冷靜期。對於私募理財產品,銀行應當在銷售文件中約定不少於24小時的投資冷靜期。冷靜期內,如投資者改變決定,銀行應當遵從投資者意願,解除已簽訂的銷售文件,並及時退還投資者的全部投資款項。

冷靜期並不是一個新鮮的事物,對於私募基金來說,早在2016年設立了冷靜期機制。這裡值得大家注意的是,銀行的私募產品設有冷靜期,並不是所有的產品都有冷靜期,只是私募產品有,公募不涉及,所以不要混淆了概念。

那麼銀行的私募產品是什麼呢?

在理財新規中提到:根據募集方式的不同,可分為公募產品和私募產品。私募產品說白了就是“非公開發行”。從另一角度來講,非公開發行的產品也同樣屬於一種定向募集。

對於購買私募產品的投資人,也做出了明確的界定,請大家重點關注,並不是所有人都可以買私募產品。

(一)具有2年以上投資經歷,且滿足家庭金融淨資產不低於300萬元人民幣,或者家庭金融資產不低於500萬元人民幣,或者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於40萬元人民幣;

(二)最近1年末淨資產不低於1000萬元人民幣的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組織;

起點還是比較高的,說白了就是“有錢才能玩”。

這樣投資人就清楚了,如果我去銀行達到購買私募產品的門檻,在購買私募產品的過程中,買完了不是當天或者當場就生效。24小時之內,你可以選擇“反悔”。這24小時就是你的冷靜期。比如說,到第二天我突然反悔了,不想玩了,那好直接給銀行說我“後悔”了,銀行會解除合約,把資金退換給你。

所以,24小時冷靜期投資人可以有“反悔”的機會,這就相當於“後悔藥”。

當然,冷靜期在具體操作上還有待落地和完善,銀行是否對於購買私募基金的投資人進行回訪?這個回訪制度是什麼樣的?通過什麼方式進行回訪因此來確認冷靜期後投資人是否還繼續購買。這就需要銀行儘快的完善私募產品回訪制度。

2.對保本息說拜拜,選擇風險承受很重要

這一點至關重要。

每個人的風險承受等級是不一樣的,有的人能抗住100萬但是扛不住1000萬。對於風險等級的測試和確認不僅僅是銀行要做的工作,投資人也應當全力配合。畢竟,銀行理財已經明確表示“去剛兌”。

先來看銀行理財的“去剛兌”。

本辦法所稱理財產品是指商業銀行按照約定條件和實際投資收益情況向投資者支付收益、不保證本金支付和收益水平的非保本理財產品。

看到了啊,不保證本金及支付和收益水平。意思就是不保本不保息。

所以投資人在購買之前就要想好,反正“虧了風險自擔”,千萬別硬著頭皮上。

還規定了,銀行理財的銷售過程中要遵循的原則,明確的表示了不得誤導投資者,向投資者充分的揭示風險。

現在你去銀行買理財,那叫一個熱情。你問他有風險嘛?肯定給你說沒風險,銀行哪有風險?放心吧,都是保本保息。

無疑,這讓中國的大部分投資人形成了一種“思維定式”,認為但凡承諾保本保息的,最後都能保本保息。其實並不是,銀行理財之所以打破剛性兌付,很大程度上講是因為銀行的很多理財產品“風險較大”,銀行作為國家信用背書,不管是風險大的還是風險小的,最後全部“硬著頭皮”剛兌了。

打破剛性兌付,並不是對投資人的“不負責”,而是對投資人的“負責”。說的通俗一點就是:醜話說前面,萬一出問題風險自擔。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理財業務是指商業銀行接受投資者委託,按照與投資者事先約定的投資策略、風險承擔和收益分配方式,對受託的投資者財產進行投資和管理的金融服務。

其中講到的,風險承擔就是指的投資人的風險承受能力,尋找適合和匹配投資人風險承受能力的產品進行匹配。

所以,個人首次購買需進行面籤。延續現行監管要求,個人首次購買理財產品時,應在銀行網點進行風險承受能力評估和麵籤。

說個真事兒。有朋友之前沒買過銀行理財,然後去我們當地某城商行買。選擇了一款三個月的,正準備買呢,大堂經理問他之前買沒買過?有沒有理財賬戶?他說沒有。大堂經理說要做個風險測評進行雙錄,哥們問有什麼“後果”嗎?大堂經理說這是穩健產品,一般風險承受能力都能達到。哥們一聽這個覺得還得做測評,好嚇人!不買了。

後來我笑話他,你風險測評都不敢做,還買理財?要是放到現在執行“新規”你就老老實實存定期吧。

3.門檻雖降低,私募依然有

讓投資者熱議的是銀行理財門檻的降低,這一點也讓很多人“歡呼雀躍”。

商業銀行發行公募理財產品的,單一投資者銷售起點金額不得低於1萬元人民幣。

之前銀行理財的門檻是5萬元,現在門檻降低了能夠在一定成都上吸引投資人。但是投資人別高興太早,先要看清楚自己購買的是什麼樣的產品。

私募理財依然有門檻,請看下錶:

銀行理財新規落地,對你的錢袋子影響幾何?

中國人民大學財政金融學院副院長趙錫軍表示,門檻降低,這說明越來越多的人能承受公募理財產品的風險,同時也表明市場承受風險的能力在增強。

隨著理財產品銷售起點大幅降低,銀行理財市場有望繼續快速增長。銀保監會數據顯示,2018年以來,銀行理財業務總體運行平穩,6月末銀行非保本理財產品餘額為21萬億元,7月末為21.97萬億元,8月末為22.32萬億元。

4.允許銀行公募理財通過公募基金投資股市

據悉現行的銀行理財監管業務制度允許私募理財產品直接投資股票,公募理財產品不能投資股票,此外不僅不能直接投資股票,而且在投公募基金時,只能投貨幣型、債券型基金。

對於市場較為關注的公募理財產品可否投資股票等市場關心的問題,根據《辦法》規定,公募理財可以通過公募基金,投資股票。

銀保監會放鬆了公募理財投資公募基金的要求,根據監管要求,日後無論什麼類型的公募基金產品,公募理財產品都可以投資各類公募基金。

理財新規第35條提到:

商業銀行理財產品可以投資於國債、地方政府債券、中央銀行票據、政府機構債券、金融債券、銀行存款、大額存單、同業存單、公司信用類債券、在銀行間市場和證券交易所市場發行的資產支持證券、公募證券投資基金、其他債權類資產、權益類資產以及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認可的其他資產。

這意味著在理財業務仍由銀行內設部門開展的情況下,放開公募理財產品不能投資與股票相關公募基金的限制,允許公募理財產品通過投資各類公募基金間接進入股市。

同時,與“資管新規”保持一致,理財產品投資公募證券投資基金可以不再穿透至底層資產。

公募理財產品投資範圍大大拓展了,可投資幾乎全部公募基金產品,既有利於公募理財產品發展,更有利於公募基金行業的發展。

5.理財子公司要獨立開展業務

《辦法》按照“資管新規”關於公司治理和風險隔離的相關要求,規定商業銀行應當通過具有獨立法人地位的子公司開展理財業務;暫不具備條件的,商業銀行總行應當設立理財業務專營部門,對理財業務實行集中統一經營管理。

銀保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下一步,銀行通過子公司開展理財業務後,允許子公司發行的公募理財產品直接投資或者通過其他方式間接投資股票,相關要求在《商業銀行理財子公司管理辦法》中具體規定。

工商銀行原行長楊凱生表示,這種子公司發行的理財產品將被允許直接投資於股票市場。經過這一段時間的醞釀、討論和公開徵求意見,在目前的經濟金融形勢下,對這個問題作出這樣的制度安排是恰當的,對市場來說應該是一個積極的信號。

目前“理財子公司業務規則”已有初稿,將廣泛徵求意見。

6.可投資產支持票據(ABN)

商業銀行理財產品可以投資於國債、地方政府債券、中央銀行票據、政府機構債券、金融債券、銀行存款、大額存單、同業存單、公司信用類債券、在銀行間市場和證券交易所市場發行的資產支持證券、公募證券投資基金、其他債權類資產、權益類資產以及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認可的其他資產。

在理財產品投資範圍、穿透管理和理財投資顧問管理等方面,採納市場反饋意見,進一步明確了相關要求,如明確在銀行間市場發行的資產支持證券(包括ABN)屬於理財產品的投資範圍。

資產支持證券或票據是這幾年發展很快,也是監管層倡導的創新金融產品,券商、銀行、基金子公司都有這部分業務,銀行理財產品投資範圍拓展到資產支持證券,對銀行理財和資產支持證券都有好處。

7.強化信息披露,公募開放式理財每天披露

在與“資管新規”保持一致的同時,充分採納市場機構意見,進一步區分公募和私募理財產品,分別列示其信息披露要求:公募開放式理財產品應披露每個開放日的淨值,公募封閉式理財產品每週披露一次淨值,公募理財產品應按月向投資者提供賬單;私募理財產品每季度披露一次淨值和其他重要信息;銀行每半年向社會公眾披露本行理財業務總體情況。

銀行理財產品信息透明度不夠的問題,這次得到了解決,特別是強制規定公募開放式理財產品每日公開披露淨值,向公募基金靠齊。

8.非標資產不超過銀行總資產4%

非標資產投資及其規模限制是銀行理財新規的重要內容,有嚴格的限額和集中度管理規定。

在限額上,要求銀行理財產品投資非標準化債權類資產的餘額,不得超過理財產品淨資產的35%或本行總資產的4%;

在集中度上,要求投資單一債務人及其關聯企業的非標準化債權類資產餘額,不得超過本行資本淨額的10%。

另一個要求是在於期限的匹配,理財資金投資非標準化債權類資產的,資產的終止日不得晚於封閉式理財產品的到期日或開放式理財產品的最近一次開放日;投資未上市企業股權的,應當為封閉式理財產品,且需要期限匹配。

非標資產規模佔比限制,從宏觀上控制了非標資產的整體風險。

9.禁止通道和嵌套投資

通道業務和多層嵌套是資管亂象的重要表現,銀行理財產品新規上,對通道業務和嵌套投資都有更嚴格的規定。

在嵌套方面,要求縮短融資鏈條,為防止資金空轉,延續理財產品不得投資本行或他行發行的理財產品規定;根據“資管新規”,要求理財產品所投資的資管產品不得再“嵌套投資”其他資管產品。

在穿透式管理方面,要求銀行切實履行投資管理職責,不得簡單作為各類資管產品的資金募集通道;充分披露底層資產信息,做好理財系統信息登記工作。

通道和嵌套這類資管亂象,從此在銀行理財領域被嚴格禁止,部分銀行理財、部分基金子公司和部分券商資管可能受到比較大的影響。

10.開放式公募理財持有現金類資產不少於5%

在流動性管理方面,要求銀行在理財產品設計階段審慎決定是否採取開放式運作,開放式理財產品應當具有足夠的高流動性資產,並與投資者贖回需求相匹配;

開放式公募理財產品還應持有不低於理財產品資產淨值5%的現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國債、中央銀行票據和政策性金融債券。

這一條參照了公募基金的要求,是保持流動性所必須的,也使得公募理財產品在最高倉位上和開放式公募基金保持一致。

11.保本理財產品全部劃歸結構性存款或其他存款管理

這次銀行理財資管新規規範的是22萬億非保本理財產品,銀行還有數萬億的保本理財產品,對於這類理財產品,銀保監會進行了分類,劃歸為存款。

保本理財產品按照是否掛鉤衍生產品,可以分為結構性理財產品和非結構性理財產品,應分別按照結構性存款或者其他存款進行管理。在銀行理財新規附則中對結構性存款提出了相關要求,包括:將結構性存款納入銀行表內核算,按照存款管理,相應納入存款準備金和存款保險保費的繳納範圍,相關資產應按規定計提資本和撥備等規定。

保本理財產品劃歸為存款,結構性理財納入銀行表內,儘管減少了幾萬億銀行理財規模,但有利於銀行理財產品的規範和長期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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