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阿里巴巴在香港申请上市被拒而腾讯却可以在香港上市?

在阿里早期发展过程中,因为融资需要,实际大股东主要是风险投资者软银,以及美国的雅虎。阿里巴巴创始团队占据的股权是比较少的。上市之后,成为公开公司,那么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很容易发生改变,这对于阿里巴巴创始团队是不可接受的。

于是,阿里巴巴在香港上市的时候,马云团队拟用“同股不同权”来保证创始团队对阿里巴巴的实际控制。但彼时香港没有这一项制度,阿里巴巴的上市申请,无法得到港交所的同意,最终阿里巴巴只能远赴美国上市,因为美国证券交易所在制度设计上,更多元,允许同股不同权企业上市。

为什么阿里巴巴在香港申请上市被拒而腾讯却可以在香港上市?

腾讯与阿里巴巴类似,海外投资者占大量股权。但腾讯的主要投资商是南非的MIH,根据腾讯在港交所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显示,公司各创始人与MIH在公司上市前分别持有公司50%的股份,双方在2004年股东协议中有一致行动协议的约定:双方向腾讯集团各公司任命等额董事,而且在上市公司主体中双方任命的董事人数总和构成董事会的多数。从而实现了双方共同对上市公司和下属各公司的共同控制。

为什么阿里巴巴在香港申请上市被拒而腾讯却可以在香港上市?

在腾讯上市之后,MIH持有腾讯33.2%的股份,是最大的单一股东。但因为一致行动协议,实际上MIH放弃了公司控制权,这样,腾讯的实际控制权仍然在腾讯创始团队手中。所以腾讯在香港上市比较顺利。

香港同股不同权是从小米开始的。为了吸引高科技企业在港交所上市,港交所也开始了改革,在今年通过了同股不同权企业在港交所上市的相关条例,而小米成为幸运的第一家。

为什么阿里巴巴在香港申请上市被拒而腾讯却可以在香港上市?

其实,阿里巴巴早期,曾经分拆其B2B业务在香港上市。大致是这样的:2007年11月6日,阿里巴巴网络有限公司(俗称阿里巴巴B2B公司)以B2B业务作为主体,在香港主板挂牌成功上市,融资116亿港元,当时它身负众多光环:融资17亿美元,超过谷歌成为科技领域融资之最(同时创港股融资纪录);市值超200亿美元,成为亚洲市值第二的互联网公司,紧逼雅虎日本;市盈率高达300倍,在当时已上市的科技公司中几乎无人能及;超额认购258倍,冻结资金高达4500亿港元,创下了香港股市的冻资最高纪录。上市当天,开盘价达到30港元,尾盘收于39.5港元,较发行价涨192%,一度创下了港股2007年新股首日涨幅之最。然而上市后,阿里巴巴B2B的股价一度表现不佳,自2009年三季度开始即一路下滑,至2012年2月,股价一度跌落至10港元不到。

最终在2012年2月,阿里巴巴集团宣布其B2B上市公司于6月8日停止在港交所交易,6月20日正式撤出港交所。2月21日,阿里巴巴集团宣布以每股13.5港元的价格,收购阿里巴巴余下27.03%的股份,并在回购私有化后将阿里巴巴自香港联交所除了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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