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決定擺面前 家人急忙把款湊

8月13日八公山區法院執行幹警通過四個小時耐心的解法釋理以及司法拘留的強制措施雙管齊下,成功執結一起標的額為50萬元借款糾紛。

陸某與李某原本是生意夥伴,2015年4月1日,李某因生意週轉向陸某借款50萬元,到了還款日期卻遲遲沒有還款,2017年7月李某將陸某起訴至八公山區人民法院,法院判決李某歸還陸某本金50萬元,利息10500元,判決生效後李某一直沒有履行還款義務。

案件進入執行階段如何找到李某成了難題,李某早已到外地工作生活,就連庭審也沒有出席幹警也聯繫不上他,考慮到陸某與李某為生意夥伴,雙方多有接觸於是讓李某在朋友中間多多留意陸某的下落,8月13日上午幹警接到陸某的電話稱發現李某回到了家中,於是幹警立刻出發將李某帶回法院,幹警向其釋明“江淮風暴”以來打擊拒不履行還款義務的被執行人的力度與決心,以及拒不履行還款義務所要面臨的嚴重後果,但是李某一直聲稱自己沒有還款能力,並且陸某還欠自己30萬元,原來在兩人合作期間李某從陸某處進了28萬元的貨物遲遲沒有支付貨款,後經幹警耐心調解,雙方同意在605000本息中,用李某所欠的貨款抵除30萬元,李某又一次性支付10萬元現金。

但是距離案件標的額還有一定的差距,李某卻一直堅稱這10萬元是自己所有的積蓄,調解進入僵局此時距離李某被帶回法院已經過去了3個多小時,李某的家人來到法院尋找李某,幹警向其解釋李某如若無法還款即將面臨15的天的拘留,並向其展示了拘留決定書,此時原以為可以全身而退的李某和其家人真正著急了,向幹警請求再給他們一些時間回去籌錢,最終李某家人又送來14萬元現金,而陸某考慮到曾和李某一起合作的情誼,加上幹警的調解最終達成執行和解,至此案件執結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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