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交车行驶过程中乘客如果干扰司机出现交通事故,会面临什么样的处罚?

用户66034096


其实对于该类乘客干扰、殴打公交司机导致发生事故甚至更加严重后果的案件,多数是指控乘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或者“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刑。

垃圾桶套在司机何某头上并殴打其头部

2017年6月29日,雷某某搭乘番12路公交车,因不按规定从后门上车与公交车司机何某发生争吵,之后雷某某突然将公交车上的塑料垃圾桶套到司机何某头上并殴打其头部,导致正在行驶中的公交车突然失控,何某紧急刹车,车辆与市桥大桥护栏发生碰撞后停下。法院认定雷某某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与司机发生争执,并上前抢夺方向盘及强行踩下刹车,急刹车导致车上部分乘客摔倒

比如2015年11月30日,陈某乘坐公交车,因睡觉错过车站要求下车不被司机允许,遂冲至公交车驾驶室处与司机发生争执,并上前抢夺方向盘及强行踩下刹车,急刹车导致车上部分乘客摔倒。在被乘客拉开后,被告人陈某又走到公交车后门处,拿起安全锤将车窗玻璃砸碎后强行跳窗下车。法院认为,陈某为逞一时之气,置全车司乘人员及道路上其他车辆、行人的安全于不顾,在正在行驶中的公交车上与司机争夺方向盘及强行踩下刹车并砸碎车窗玻璃强行跳车,影响车辆正常行驶,虽未造成严重后果,但其行为具有较大的社会危险性,为充分发挥刑罚的惩戒和教育功能,不足以对其适用缓刑,判决被告人陈某犯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手拉动行驶中的公交车方向盘,致使公交车偏离原行驶路线,发生事故

2013年12月16日,被告人李某乘坐公交车,因下车问题与公交司机发生口角,并用手拉动行驶中的公交车方向盘,致使公交车偏离原行驶路线,与对面锐志小轿车发生碰撞,广州市花都区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李某犯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金融犯罪刑事辩护曾杰


这一惨案,司机要负全责,为什么这么讲呢?因为,他是做为人民服务这一行的,既然,选择了这行业就应该视顾客为上帝,这是服务宗旨,最回到事发当时讲,作为众人口杂,肯定难满足大家的愿望的,这就更应该避其口角争纷,当事情发生了斗打,作为司机来说,应该懂得什么是安全法则的这是其一,第二更应该明白车上还有他人的生命,还撑控在你手上呢,作为服务行业的司机,应该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这就是一个职业的道德,你做到了,相信对方也不可能激发到对你攻击吧?要知道孤撑难呜的,从回放录相看,俩人打的同时,第一反映,应该踩刹车制度的,但是,他没有踩,再看他还手打人家,座在原位上还纽动上身,洋详自得的样子,一看就让人生气的,十几个无辜的生命就断送在他的手里,特别让人难以释怀的俩个小生命啊,但愿这个司机永远不能超生的,不要来世上祸害别人了!


紫金藤3


根据羊城晚报汇编整理资料,我们通过实务案例,来看看乘客干扰司机出现交通事故的,一般都会被怎样处罚:

一、先来看看乘客篇:

1.乘客错过车站抢夺方向盘,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罪名: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涉案情节:未造成严重后果,自首减轻处罚、取得司机谅解。

2.乘客与司机争执、拉方向盘,被判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

罪名: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涉案情节:导致公交车与汽车发生碰撞,自首并取得谅解。

3.与司机争执致公交车失控,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罪名: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涉案情节:撞上护栏。

4.广州乘客公交车打司机, 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

罪名: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涉案情节:累犯、有前科,从重处罚。

5.摇换挡杆、打司机,判处一年有期徒刑

罪名: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涉案情节:自首从轻处罚;视力障碍减轻处罚。6.撞司机致方向盘失控,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罪名: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涉案情节:14名乘客受伤、自首。


二、也有司机篇:

司机捅死挑衅乘客,被判5年有期徒刑

涉案情节:自首、取得谅解。


诈骗犯罪辩护金翰明


法律上应该铭文规定干扰司机有着各种惩罚,最主要让大家一定要意识到,司机和乘客的安全是一体的,法律规定是一个问题,大家也要意识到这种问题,以免这种悲剧再次发生。

就重庆万州公交车那件事,过站不下,司机的做法是正确的,公交车也有规定,站口停车,过站不侯。

有时候人与人相处,不一定非要争个输赢,有时候吃亏是福。

还有一点也是,车上的乘客不应该这样冷漠,知道乘客与司机吵架应该制止,不然也不会发生这种悲剧了。

愿逝者安息,生者坚强!


夏夏讲鬼故事


这种行为,应该属于以危险方式妨碍公共安全罪。如果造成人身伤亡的还应追加其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他将面临中国刑法附带民事赔偿的双重制裁。


手机用户6064635183


若是如此所有陪尝都他一人承担,还有法律责任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