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打車作為當下最熱的打車神器
給我們的出行提供了方便
如果有免單、紅包、打折……
終於等到了
撒起了 " 滴滴上市 " 的紅包雨
搶紅包、轉鏈接霸屏朋友圈
好奇的群眾A嘗試打開和分享
他打開該鏈接,發現有三次打開紅包的機會,點開紅包金額從幾元到數十幾元不等,但是紅包需要轉發朋友圈或微信群才能領取。
第一次分享會失敗;第二次分享成功後,但又提示要再次分享,並保證 100% 能夠領取;再次分享後,提示領取紅包金額需要 24 小時才能到賬,刪除可能會導致紅包無法到賬,接著跳轉包含色情廣告、垃圾網頁的信息。
他分享成功後的24小時裡,不僅沒有領到其提示的現金,而且分享的鏈接,全部變成三無產品界面 。
檢察君提醒廣大群眾
隨著網絡APP的大量應用,利用社交平臺發佈欺詐或者釣魚信息來進行竊取個人信息以及賬戶安全信息的手段層出不窮,由於網絡信息真假難辨,所以常導致移動設備中毒和發生詐騙、個人隱私洩露的情況。
所以大家在無法甄別信息真假時,切勿輕易點擊和轉發來歷不明的鏈接,更不要輸入自己的賬號和密碼,以保護自己的社交信息和移動設備安全,避免被違法分子利用來進行違法犯罪活動。
檢察君帶你漲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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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技術手段向不特定的人群推送虛假信息繼而讓大家大量轉發,其本質上是為了獲取相關財產信息或者個人信息,獲取後為進行信息販賣或者直接竊取賬戶內的相關財產,上述行為有可能涉嫌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條的“竊取、收買、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第二百五十三條的“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罪”;第二百六十六條的“詐騙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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