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在世界上到處推行美式民主,而伴隨著的往往是死亡,戰亂與難民,這種民主值嗎?

老雁歸來


這個問題體現了一個十分流行的概念誤區,那就是默認“民主”本身為目的,而不是“手段”。

“民主”實際上恰恰是手段,而不是目的。

說民主是手段,是說民主就像任何工具一樣,可以而且必須調節,修正,切換,改裝,甚至是從根本上另起爐灶。

比如,如果我們把二十世紀英國的民主放到17世紀查理一世時代,英國可能“撅起”嗎?

如果我們把今天美國黑人的民主直接套到華盛頓的年代,這個世界上還能有美國嗎?

英國的歷史、美國的歷史本身已經證明了:民主是某種具體時勢的具體產物,是適應時勢的結果,它是在某種歷史條件下,為了達到某種目的而設計的政治工具。

而把某種民主版本作為標準向外出口,這就等於是要求世界各國不分國情如何都必須把某種民主框框統一照搬接受下來。

徵諸英美的歷史,這種做法甚至連英國,美國自身都無法做到,更遑論其他?“輸出民主”的結果導致到處戰爭分裂動亂不斷,到處民不聊生群魔亂舞,這難道不是再正常也不過的事情?

問題錯就錯在:這種主張是把作為手段的民主,當成了為民主而民主的那個目的本身。

民主作為一種方法,可以出現在人類歷史的各個時期,區別只在於範圍、方向、目的不同而已。

比如,蒙古的庫力臺大會,你當然可以說它是極少數極少數人的民主,但是恐怕也不能不承認它確實是民主。

比如唐朝的政事堂會議,你也可以說它是很有限的民主,是政府各分支之間的民主,但是恐怕也仍然得承認那確實是一種“民主”。

請注意,我在這裡說的是一種處理問題的方式:蒙古貴族的確是在選舉——雖然是在一個極其狹隘的範圍內,雖然他們選舉的不是總統或主席,而是大汗。

這樣的民主作為方法如果固定下來,就成了制度。

比如唐的三省六部制,中書草詔,門下封駁,尚書執行,這其實就是標準的分權制衡,可以說從形式到效果都與現代所謂“三權分立”沒有什麼區別。

不同之處僅僅只是:古代的“三權分立”是皇帝制衡官僚,現代的“三權分立”則是公民制衡政府。

這就跟同一把菜刀你用來切豬頭肉,賀龍老總拿它來鬧革命一樣,其中的區別並不是刀的問題,而是人的問題。

很顯然,應該是刀為了人而存在,而絕不是人為了刀而存在。

如果忘了這一點,那麼一把價值千金的龍泉寶劍,有時候效果恐怕還趕不上兩塊錢的地攤貨——要是拿來修指甲,甚至一不小心還會有剁掉腳趾手指的危險。

這就是為什麼那一部義理煌煌的《中華民國臨時約法》,雖然按照西方的標準,在政治上絕對百分之百的正確,然而卻因為完全不能因應二十世紀初期中國當時的時勢人情,不能反映南北方各個政治勢力的各自利益訴求,其結果也就只能變成一張廢紙。

那麼,為什麼同樣作為方法,在西方最後發展出了一套為多數人服務的制度,最後變成了“普世價值”;在東方則發展成了一套為統治者所用的制度,最後變成了“祖宗之法”?

這就不得不搞清楚:“民主”作為手段究竟要解決什麼問題?它所對應的那個“目的”究竟是什麼?

我認為唯一合理的回答只能是:無論東方還是西方,民主的目的,都是以一種儘可能公開的方式,達到各政治主體間的利益平衡。而現代民主與古代“民主”的區別就在於,現代民主尋求的是社會最大範圍內之各政治主體的利益平衡,而古代“民主”則總是將這一過程侷限在一個狹小得多的範圍內。

西方的資產階級是在既定的政治體制之外生長壯大起來的,他們要想由一個旁觀者挺身加入遊戲,就必須大聲疾呼,必須高歌猛進,利益產生動力,戰鬥呼喚旗幟,自由,平等,博愛的現實合理性即產生於此。

因為要實現整個社會範圍內各個參與者的利益平衡,首先就必須先承認其中一切政治主體的利益,於是就有了自由與民權的種種詮釋與鼓吹。

而隋唐,尤其是唐太宗貞觀之治的政治改革,則是為了提升執政質量,確保上下溝通,防止一家獨大,保持官民平衡,從而實現長治久安。

因為要維護的是一部分參與者的特殊利益,所以就必須有等級身份的差別,於是就只能有君臣共治,兼聽則明,而不能天下為公,自由平等。

兩者的不同,實際上是由於東方在政治上的過早成熟,從而導致東西方各自從舞臺到角色都出現了差異化發展所致。

角色不同,問題不同,當然方法的具體使用就會不同,相關的理論建構乃至意識形態也就必然涇渭分明夷夏判然。

然而,一切的差異都無法改變民主始終只是手段這一事實,因為無論東方西方,一切制度、慣例都只能是面向事實,都是應對現象,都是形而下,都是不斷流變,而與任何超越的價值都是兩回事。

關於東西方解決政治問題之“民主”方式的共同性,關於“民主”之超越面與現實面的區別,實踐合理性與理論合理性的衝突,牽涉的東西實在太多,這裡就不再深入了。

總而言之,所謂的民主,就是為了實現上述目的,即為了更好的達到利益平衡的這麼一套特殊方法。

因此只有方法來服從目的,而不是拿目的來將就方法。

所以只有為了實現安定和諧而使用“民主”,絕沒有為了一個抽象的“民主”而犧牲安定和諧的道理。只有為了平衡利益而不斷擴大調適“民主”,絕沒有為了一個抽象的“民主”而硬性打破已有的利益平衡,而無事生非一拍兩散的道理。

比如戊戌變法吧,明明改革的正當性當時在社會上,朝廷上已經有了相當的存在空間,明明李鴻章同情維新,袁世凱支持變法,明明相當多的“後黨”並不絕對排斥西學。維新派只需要由此循序漸進,給改革一個可以進一步發揮的空間,新的因素自己就會生長,就會變化社會,就會影響上層建築,就會給接下來的改革打好基礎……

然而維新派卻把西方的民主政治當成了絕對的價值,把改革當成了你死我活的零和遊戲,把“頑固派”看成了不共戴天的仇敵,甚至把李鴻章張之洞袁世凱這樣的天然盟友都通通逼到了對立面,居然愣是把“民主”玩成了“革命”,把“保守派”活活逼成了“反革命”!

承認一個社會中的種種既定現實,這本來就應該是民主的題中之義,除非你認為這個社會中有一部分人,他們雖然沒有作奸犯科殺人放火,但是天然就應該被消滅,就不能與另一部分人同等看待。

畢竟,沒有任何社會是按照某個理念霹靂一聲從天而降的,不是嗎?

須知我們看歷史,雖然一時可以把它分成一段段的斷片,一個個概念,但是卻也一定不要忘了,這些斷片和概念的後面,是斬不斷的流動而連續的行為,更是人同此心心同此理的共同的人性。易地而處,其中各各立場的合理性是絕不容一概否定的。

無論是古代還是現代,民主的作用只能是達到“利益”的“平衡”:它既不是“正義”的實現,也不是理想的達成,它僅僅只是俗之又俗的討價還價後的“成交”。既不表示這筆交易能讓任何一方“滿意”,更不表示這筆交易對於全體社會果然“正確”。

為了顧及這裡可能出現的反對意見,我們不妨設想一下:如果我們把實現任何一種正義、真理或理想與民主體制本身綁在一起,如果我們把這些東西作為民主的真正價值,結果會發生什麼。

先讓我們假設:某種“正義”已經經由民主實現了,相關的政治成果已經達成了。在這種條件下,各個政治主體的利益關係就只有兩種情況:或者相互平衡了,大家都接受了,這當然是皆大歡喜了。或者,利益仍然無法平衡,

某些人心滿意足了,某些人卻是“八佾舞於庭”“是可忍孰不可忍”。

請問,在第二種情況下,你那個“正義”能落實嗎?

《臨時約法》,《雙十協定》,不就是這樣子嗎?


寶寶178076326


謝。沒有共產黨就沒有新中國。只有社會主義才能救中國。美國的民主不適合中國國情,行不通,死路一條。意識形態不同等等因素決定的。


魔方11902


民主的最終受益人是老百姓,而專制統治者一定不甘心失去既得利益,所以在獲得民主的過程中和民主制度初期,會出現戰亂,這是再正常不過的事情,這是權力的鬥爭,是保障大多數人的利益的鬥爭,流血犧牲在所不惜


震撼36


終結獨裁,必然要付出犧牲,可換來的是社會永久的公平安寧。如果苟且於獨裁的非法統治,可能在獨裁者的高壓下社會有表面的穩定,但社會的腐敗不公會讓國民生無可戀,病態醜陋的社會體制不可能得到解決!

獨裁者極其走狗正是利用體制轉換過程中的陣痛來欺騙恐嚇弱智的愚民,來延續他們的非法統治和既得利益。

正確的選擇是,寧要一時痛,不要終身病!!!!


頭像設計預測大師


若不是俄流氓的阻撓,有什麼傷亡?獨裁流氓(巴沙爾)殘害百姓的傷亡也不會少的,製造的不公平那更是慢性自殺。所以,消滅獨裁流氓是長痛不如短痛的。


實事實話


在美國首都華盛頓的國家英雄紀念碑,高聳入雲的塔碑正對著的二戰紀念廣場上,有一塊聞名世界的石碑,上書“FREEDOM IS NOT FREE”一一自由不是免費的。

美國並不是在意推廣美式的民主,而是在意受極權侵犯人權的平民百姓,為這些受壓迫的民眾爭得自由的權利。

伊拉克的平民百姓不是在美國軍隊進攻中推翻獨裁者薩達姆,到今天怎麼可能成為一個民主國家,GDP增長23倍,2014年達2300億美元,人均GDP 6700美元,這是伊拉克立國以來最輝煌的時刻。薩達母時期人均只有3900美元,千萬別提那個戰前一年把數字翻了三倍的造假數據。

薩達姆及其家族對伊拉克人民是壞事做盡,對待平民百姓的殘害去到匪夷所思的程度。

在薩達姆·侯賽因領導下的伊拉克時代因嚴重侵犯人權而臭名昭著。秘密警察、國家恐怖主義、酷刑、大規模謀殺、強姦、驅逐、強迫失蹤、暗殺、化學戰以及對伊拉克南部沼澤地的破壞都是該國復興黨政府用來維持控制的手段。在此期間,與酷刑和謀殺有關的死亡總數無法統計。人權觀察和國際特赦組織定期發表報告,報告廣泛監禁和酷刑。

薩達姆領導的政府“系統性、廣泛性和極其嚴重地侵犯人權和國際人道主義法”,伊拉克草率和任意處決人民,使用強姦作為一種政治工具,並且強迫人員非自願失蹤”。

國家政治參與人只限於復興黨成員,復興黨只佔人口的8%。

伊拉克公民在法律上不允許集會,除非集會是為了表示對政府的支持。伊拉克政府控制著政黨的建立,管理著它們的內部事務,並監督它們的活動。

伊拉克公路和高速公路上的警察檢查站禁止普通公民未經政府許可越境旅行,昂貴的出境簽證也禁止伊拉克公民出國旅行。在旅行前,一名伊拉克公民必須提供抵押品。沒有男性親屬的陪同,伊拉克女性不能出國旅行

居住在伊拉克境內的公民從國外親戚那裡得到錢的活動也受到密切監測。

在薩達姆·侯賽因統治下對費伊裡庫爾德人的殺害,也被稱為“費伊裡庫爾德種族滅絕”,是薩達姆·侯賽因在1970年至2003年間對費伊里人的系統性迫害。迫害運動導致驅逐、逃離和將費裡庫爾德人從他們在伊拉克的祖籍地驅逐出去。這場迫害開始於大量庫爾德人暴露於政府的一場大政治運動中,這場運動始於第666號決議,該決議剝奪了庫爾德人伊拉克國籍,並將他們視為伊朗人。有計劃的處決開始於1979年的巴格達和哈納欽,後來蔓延到伊拉克和庫爾德地區。據估計,約有25,000名費伊裡庫爾德人死於囚禁和酷刑。

Halabja毒氣襲擊:Halabja毒氣襲擊發生在1988年3月15-19日兩伊戰爭期間,當時伊拉克政府軍使用了化學武器,伊拉克庫爾德城鎮內數千名平民被殺。

安法爾運動:1988年,侯賽因政權開始了一場針對居住在伊拉克北部的庫爾德人的滅絕行動。這就是眾所周知的安法爾種族滅絕。人權觀察調查人員確定,在分析了18噸伊拉克的文件,測試了土壤樣本和採訪了350多名目擊者後,確信襲擊庫爾德人的方式是對人權的嚴重侵犯,包括大規模處決人員和成千上萬的非戰鬥人員的失蹤,廣泛使用化學武器包括沙林、芥子氣和神經毒氣殺害了數千人,任意監禁成千上萬的婦女,兒童,老年人,強迫人民移出原居住地,毀滅近二千個村莊連同他們的學校、清真寺、農場和發電站。

1991年4月,薩達姆在波斯灣戰爭中失去了對科威特的控制,他無情地鎮壓了庫爾德北部和什葉派南部的幾次起義。他的部隊對這兩個團體進行了全面屠殺和其他嚴重侵犯人權的行為,類似於前面提到的侵犯行為 1994年6月,伊拉克的薩達姆政權建立起恐怖的刑罰制度,包括截肢、刺字和死刑的刑罰。在2003年在伊拉克發現了幾個集體墳墓,總共有幾千具屍體,直到今天還有更多的屍體被發現。雖然大多數墳墓裡的死者被認為死於1991年反對薩達姆·侯賽因的起義,但他們中的一些人似乎死於死刑,或者死於1991年的叛亂。 同樣在解放後,在伊拉克各地的安全辦公室和警察局發現了許多酷刑中心。在這些中心發現的設備通常包括洞穿身體吊起人以進行毆打的鉤子、電擊設備和其他設備,這些設備通常只有在安全戒備森嚴的國家和其他威權國家發現。


到今天還有人為薩達姆和阿薩得這類屠夫招魂,簡直是天理不容。

相對於獨裁者任意的殺戮民眾和殘暴的迫害,平民百姓當然更願意拋頭顱灑熱血,保護自己的家和家人。要自由、掙脫枷鎖一定是要付出沉重的代價。美國是助受壓迫者一臂之力!


美國車行百萬裡


這種說法肯定不對,凡是獨裁政權被推翻之後都會出現權力真空(因為獨裁政權執政時是不允許成立反對黨的)所以肯定亂,但這決不是繼續獨裁統治的理由)禍根還是獨裁政權本身。無論如何、獨裁必然是歷史的沉渣,人民寧可經歷陣痛、付出代價也是值得的。


徐周71952497


木叔的基本觀點和以前一樣,不要被一些頭腦單純的自媒體或者別有用心的小報把思想帶到溝裡,如果只是用意識形態來看待美國的全球政策,那真是太簡單化,或者說太low了。

木叔反覆說,意識形態對美國其實沒那麼重要。他才不管你是獨裁還是民主,他要的就是利益。只要有利益,獨裁也是民主。如果沒利益,民主也是獨裁。

所以對美國外交行為的判斷,要利益優先,其次再考慮什麼意識形態。

從這個角度出發,木叔回答這個問題可以分為兩個層次:

第一,美國不是慈善家,沒必要也不可能為了別人實現民主,寧願自己士兵死成千上萬人也在所不惜地推進別人的民主制度。

題目所言,美國所謂推行民主,帶來的是死亡、戰亂等。其實在類似的戰爭中,美國人也死人,而且是在外國戰鬥。用腳指頭想一想,你要是美國總統,你願意冒著在國內捱罵、反對黨彈劾、陣亡家屬抗議的一系列反對浪潮中,放任本國軍隊在外國流血犧牲?而原因僅僅是那個國家民主不好,美國人一定幫他們實現民主夢。

這哪是美國總統啊,這不是傻子嗎!

所以,你要真以為美國用自己士兵的生命去換取別的國家民主,那就和這個例子一樣傻。或者說被一些無良且無知的媒體帶偏了。更何況美國人過去,造成的結果是這個國家老百姓遭殃、社會混亂,這是民主麼?如果美國推進民主,結果還產生這麼明顯的副作用,這不等於給批評的人更多口實麼?

第二,美國的所有外向行為,第一都是利益使然。民主也好,獨裁也好,都要在這個大前提下才對美國有價值。

比如美國和沙特關係不錯。為什麼?沙特支持美國在中東軍事存在,購買美國武器,不損害美國利益,而且在石油合作上還關係不錯。雖然沙特是封建專制國家,但美國對他們根本沒有大規模的顛覆政策,也談不到用什麼民主手段去讓沙特改朝換代。

這就是很明顯的一個例子,就是利益,是美國所有外向行為的出發點。

可以類比的還有巴沙爾。他也是執政20年的獨裁者,加上他老爹的30年,父子兩代人統治敘利亞50年,當然是獨裁。結果美國就要他下臺。為什麼?當然因為巴沙爾和俄羅斯走近,損害了美國的利益嘛!

所以木叔對這個題目的回答,其實就是利益至上,不要總說美國在中東推行民主的傻話了。這只是美國掩蓋利益至上的宣傳和一些媒體別有用心的渲染。如果你看了文章還相信,真是無可救藥了。


你還相信美國是推行民主嗎?


木春山談天下


問得太好了!一句話 :值得!非常值得!

獨裁專制邪惡國家的統治者無限度地剝削人民,奴役人民,濫殺無辜。對這樣的獨裁專制邪惡國家就要用正義戰爭消滅之!

不破不立。有戰爭就有破壞,有傷亡。正義戰爭是建立民主文明國家制度的重要手段之一。讓一個獨裁專制邪惡國家長期存在,長痛不如短痛,把它消滅重建,造福萬世子孫,善莫大焉。伊拉克戰爭就是榜樣。

得道多助,失道寡助。民主潮流滾滾向前,誰也無法阻擋。一切獨裁專制邪惡政權必將滅亡!民主自由制度之花必將開遍全世界!


老花眼5539392


這樣的提問,其實是一種偷樑換柱的說法!忽悠了很多頭腦簡單、沒有獨立思考能力的中國人。

造成伊拉克、利比亞和敘利亞戰亂,是這幾個國家的領導人採取獨裁專制,有的是叫板西方民主國家、有的是引發國內反對派暴動,是這些獨裁者給國家和民族帶來災難。不是因為實施民主制度導致的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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