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寶強前經紀人宋喆被判6年!網友:隔壁老王終於栽了……

王寶強前經紀人宋喆被判6年!網友:隔壁老王終於栽了……

今天上午北京法院官方微博@京法網事發布消息: 宋喆等二人職務侵佔案在北京朝陽法庭一審宣判,被告人宋喆、修雨樂因犯職務侵佔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年、三年。

小妹找了微博上幾個點贊較多的評論,必須要慨嘆一句,網友們的智慧和幽默真是神級。

王寶強前經紀人宋喆被判6年!網友:隔壁老王終於栽了……

王寶強前經紀人宋喆被判6年!網友:隔壁老王終於栽了……

王寶強前經紀人宋喆被判6年!網友:隔壁老王終於栽了……

不過為什麼網友們如此興奮激動呢?說實話,王寶強奮鬥到今時今日,200多萬對於他來說,可能真不是事兒,畢竟當初曝出來王寶強跟馬蓉要分割的房產就有9套,美國有,北京也有。

況且今日法院發佈的消息裡也可以看到,宋喆認罪並退回侵吞錢款,也就是說這部分錢還是王寶強工作室的。

所以,網友們的“八方點贊”,有很大程度上來自於,隔壁老王這個物種,終於得到了懲戒,哪怕不是判他“睡別人老婆”的罪,那也值得稱讚,畢竟“你若被判,便是晴天”。

王寶強前經紀人宋喆被判6年!網友:隔壁老王終於栽了……

作為一名合格的吃瓜群眾,樂大大也想湊個熱鬧。可是網友們的評論簡直太登峰造極了,樂大大就不獻醜了。

不過突然腦海間閃過這樣一幕——

純屬腦補

宋喆被判之後吶喊道:我不服!

憑什麼?我把錢都還了,憑什麼還要我坐牢?!

別以為我出不去就什麼都不知道,范冰冰比我欠的多了去了,她怎麼就不用坐牢?!

別說她已經都還了啊,那我還還了呢,我不服!!!

有錢了不起啊!!!我不服!!!

此時,網友們出場的話,肯定有人會說,不服啊?憋著!

好吧,這一幕純屬瞎掰,大家看個樂呵得了。

不過“為什麼宋喆被判6年而范冰冰卻不用坐牢”這個問題,樂大大倒是可以給大家解釋下。最關鍵的問題是,兩者適用法律條款不同。

宋喆是犯了職務侵佔罪,適用刑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規定,職務侵佔罪是指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

關於職務侵佔罪的司法解釋中提到,侵佔公司、企業財物五千元至二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較大”;侵佔公司、企業財物十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巨大”。

根據法院公佈的消息,宋喆侵佔的數額是232.5萬,遠遠超過10萬,屬於“數額較大”,所以判五年以上。

范冰冰是犯了危害稅收徵管罪,適用刑法。但是適用條款中有規定,“有第一款行為,經稅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後,補繳應納稅款,繳納滯納金,已受行政處罰的,不予追究刑事責任”。

所以,雖然范冰冰作為納稅人,的確是採取了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逃避繳納稅款,不管是數額較大還是數額巨大,但是她在接到稅務機關的追繳通知後補繳稅款及滯納金的話,就可以免於刑事追責,也就是不用坐牢。

所以,兩者適用法律不同,結果也就不同。單純看金額好像宋喆好冤,可在法律範圍內,他不冤。

當然腦補那一幕裡面宋喆的有句話還是對的,有錢的確是了不起的,要是范冰冰交不上那8個多億,不也得負刑事責任麼……

如此,我們還是再腦補一出宋喆的戲來結尾吧:你妹的,早知今日就不該動那邪念,我為什麼要睡別人老婆?我為什麼要拿別人的錢?哎,滿滿都是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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