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審議。這是該法自1980年出臺以來第七次修正,也將開啟我國個稅制度的一次根本性改革。
- 個稅起徵點由每月3500元提高至每月5000元(每年6萬元);
- 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和特許權使用費等四項勞動性所得首次實行綜合徵稅;
- 首次增加子女教育支出、繼續教育支出、大病醫療支出、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專項附加扣除;
- 優化調整稅率結構,擴大較低檔稅率級距……
個人所得稅是目前我國僅次於增值稅、企業所得稅的第三大稅種。2017年全國個稅收入11966億元,佔稅收總收入約8.3%。
從1980年出臺個稅制度後,個稅起徵點從800元/月逐步提高到3500元/月。而根據《中國稅務年鑑》數據顯示,個稅收入結構中有6成左右來自工資、薪金所得。
解讀 起徵點上調,中等以下收入群體稅負下降明顯
- 以月入1萬元、2萬元和5萬元者為例,在考慮“三險一金”扣除(假定“三險一金”扣除2000元)基礎上大概算了筆賬:
- 月入1萬元者,現有稅制下需繳納345元個稅;改革後個稅為90元,降幅超過70%;
- 月入2萬元者,現有稅制下需繳納2620元個稅;改革後個稅為1190元,降幅超過50%;
- 月入5萬元者,現有稅制下需繳納10595元個稅;改革後個稅為8490元,降幅約20%;
如果加上下一步出臺的專項附加扣除,稅負還會繼續下降,如月入1萬元者有可能免繳或僅繳納少量個稅。
“這意味著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合夥企業等都將從中受益。”國家稅務總局稅收科學研究所所長李萬甫認為,中等以下收入人群成為此次個稅改革重點減稅群體,總的來說,收入越低的納稅人減稅幅度越大,收入越高的納稅人減稅幅度越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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