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的本質是,爭奪用戶腦海中的認知

一首風靡大街小巷的歌曲【我們不一樣】,將陌陌人氣男主播大壯,推到了世人面前。剛才我把,大壯的生平,給大家歸納了一下。一個,一般意義上,我們常人,認為的社會人,小混混,卻藉助直播這個平臺,實現了自己的屌絲逆襲之路。跟他一樣的人,還有很多。這種現象,學界命名為:【個體崛起】。

商業的本質是,爭奪用戶腦海中的認知

大壯能夠崛起,絕不單單隻因為,他有唱歌的實力。在他的背後,不僅有以成年哥為代表的大土豪群體,還有各種不一樣的直播平臺。我把,網絡主播,大土豪,直播平臺公司,三者的關係,描述為三角戀。這個三角戀關係,是三方相互貫通,彼此在利益上達成了共識。這個關係網,建立的基礎,則是直播空間的,吃瓜群眾。群眾人數越高,這三者的聯繫,就越緊密。

我的朋友告訴我,他說,他有一次,實在忍不住,給她相中的一個女主播,打了賞,突然發現他打了賞之後,他的粉絲迅速上升了。我告訴他,這就是一種心理暗示,打賞的次數越多,你的粉絲就越高。而你打賞的錢,換來的是女主播的一句輕描淡寫的感謝,其實,你的錢就只是蚊子肉一般,實在微不足道。我跟他說笑,我現在跟你講課,不開直播,直接面對面交流,給我錢吧!

商業的本質是,爭奪用戶腦海中的認知

羅振宇曾經說:【在互聯網的賦能之下,我們每個人都成了君王】在羅輯思維公眾號,曾經也有這樣一個文章標題,【窮人花十塊錢,讓身價10億以上的人,為你服務】。在今天,其實我們每個消費者,比古代的皇帝還享受。比方說,你要出去一趟,隨便打開哪個打車軟件,都有幾百口老司機,正在候命。你要吃著什麼,隨便打開哪個訂餐軟件,都要好幾百口廚子,等著伺候你。突然之間,你作為一個消費者,你變得如此的高貴。直撥空間裡的你,也同樣存在這種心態。

你看中國歷史,一般在那些客棧,有賣藝的,有說相聲的,說書的,他們以極低的姿態向客人提供,藝術表演。然後客人打賞錢。在今天,同樣是打賞,被打賞的人,同樣是以極低的姿態,可是,表演的內容,打賞時,人的心態,大變了模樣。自從看了一些直播後,我不知道,如何去界定藝術是什麼?而一些打賞的人,也無全然不知道,自己為什麼打賞?獵豹ceo傅盛,說得好:【商業的本質是,爭取用戶的認知!】

商業的本質是,爭奪用戶腦海中的認知

可是在我看來,有這麼三步,第一步通過一個平臺,先爭取用戶認知,然後,通過各種活動形式,獵取用戶認知,最後,在用戶參與的過程當中,剝奪用戶的認知。

商業活動,始終擺不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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