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從嚴征管,中小企業雪上加霜,你該怎麼辦?

社保從嚴徵管,中小企業雪上加霜,你該怎麼辦?

個人所得稅的上述調整會帶來減稅效果毋庸置疑,但近期社保將交由稅務部門統一徵收的信息卻引發了市場對居民實際可支配收入將下滑的擔憂。原因在於,目前社保繳費基數不合規的現象較為普遍,社保的實際繳納規模低於應繳納規模,稅務部門統一徵收社保可能會帶來降低居民可支配收入的效果。那麼,以前“舊個稅和並不規範的社保搭配”變為“新個稅和更為規範的社保繳納搭配”會對個人可支配收入(收入-社保-個稅)帶來怎樣的變化呢?

我們對前後兩種搭配進行了簡單的比較計算。假設不合規的社保繳納情況是按照社保繳納下限進行實際操作,計算結果顯示月薪6000元的人群可支配收入將會下降257元,月薪10000元的人群將會下降296元,也即個稅的減稅幅度確實可能無法覆蓋社保規範化所帶來的可支配收入的下滑。

當然需要說明的是,由於並不是所有的企業社保繳費均不合規,在不合規的情形中企業也並非全部是按照最低下限進行繳納,且上述計算並未考慮新個稅設置的扣除優惠;所以從全國範圍實際來看,難言新搭配之下個人可支配收入必然降低。

社保徵收方式的變動不僅可能會對個人可支配收入帶來影響,企業方面事實上也將面臨著大額的社保補繳壓力。個人可支配收入可能會得到新個稅減負的緩解,但企業所面臨的經營壓力提升卻是顯而易見的。尤其在當前經濟下行壓力增大、融資渠道受限、經營環境艱難的情況下,補繳高額的社保費用對中小企業而言更是雪上加霜。

所幸,社保徵收方式變動帶來的相關擔憂已然引發了政府方面的關注:9月6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強調,在社保徵收機構改革到位前,各地要一律保持現有徵收政策不變,同時抓緊研究適當降低社保費率,確保總體上不增加企業負擔;同時,對於創投基金所得稅稅率可能由20%提升至35%的擔憂,國務院本次也明確表示要“保持地方已實施的創投基金稅收支持政策穩定”,秉持“確保總體稅負不增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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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從嚴徵繳背後的隱憂:老齡化與社保缺口

儘管目前稅務部門和人社部門已強調社保徵繳將以穩定為主,此次改革不以強化徵管為目的;但此次由社保繳費基數規範化所引發的討論,背後仍然隱含了大家對養老體系的擔憂。

一方面,中國在2011年左右度過了人口紅利的“劉易斯拐點”(即勞動力過剩向短缺的轉折點)之後,人口老齡化成為困擾中國中長期發展的最大潛在隱患,近年來計劃生育政策的放開也體現了國家人口政策的轉向。另一方面,當前中國的養老體系以政府基本養老保險的“第一支柱”為主,本身存在統籌層級較低、費率較高、投資管理較差等問題;而近年來基本養老保險收支矛盾愈加尖銳,這集中體現在“基本養老保險收入-支出”結餘的逐年減少,以及“養老金徵繳收入-支出”缺口的逐漸增大。

近年來,政府在提高基本養老統籌層級、改善基本養老金投資管理等方面的改革已經有所建樹;而未來在養老體系方面的改革也存在較大空間:對企業年金和商業壽險等養老保險二三支柱的政策支持,對養老金投資管理體系的完善,對國有資產充實社保,全面放開計劃生育,漸進式延遲退休年齡等方向,都是人口及社保養老改革的應有之義。

總體上,近期政策層面釋放了減稅降費、擴大居民消費、減輕企業負擔、支持企業創新等信號,一定程度上緩解了此前市場對於居民可支配收入減少、企業稅負增加的擔憂;但政策具體的落地情況及其對企業和居民部門的影響仍有待觀察。

客觀來說,在國內風險防控、去槓桿的宏觀大背景之下,外需與房地產兩大傳統動力均難以再度成為支持經濟增長的來源,唯有減稅降費的財政政策支持方式最為值得提倡與期待:減稅降費可以提振企業內生的盈利能力,緩解現金流狀況,進一步相應降低企業對負債端的依賴;這也與去槓桿的總體方針形成良好搭配。因此,目前部分學者所呼籲的降低增值稅稅率、此次國務院提出的降低社保費率都將是較好的改革方式。

另: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

社保從嚴徵管,中小企業雪上加霜,你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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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間全年一次性獎金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稅方法是存在的。

2019年1月1日起,全年一次性獎金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稅方法是否存在,真的不知道!等政策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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