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監管總局通報整改:對相關疫苗問題處罰偏輕、失察失責

10月28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公佈《中共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黨組關於巡視整改進展情況的通報》。

根據中央統一部署,2018年2月24日至5月23日,中央第十一巡視組對原食品藥品監管總局黨組進行了巡視。2018年7月20日,中央第十一巡視組向市場監管總局黨組反饋了巡視意見。而今,市場監督總局黨組根據有關規定,將巡視整改進展情況予以公佈。

我們發現,其中有涉及到武漢生物、長春長生等疫苗事件的整改情況,現將通報內容摘編如下:

長春長生問題疫苗案件發生後,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習近平總書記、李克強總理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黨組堅決貫徹落實中央領導同志要求,立即全力投入案件處置工作,一方面,積極參與國務院調查組工作,進一步增加人手,加派精幹力量,全力做好前方案件查辦和後方協調保障工作;另一方面,在後方組織專門力量,全面排查風險隱患、研究完善疫苗管理體制、加強輿情監測引導等工作。藥監局自7月23日至8月9日,派出45個檢查組,對全國現有45家疫苗生產企業(不含長春長生公司)開展全面徹底的風險排查,根據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範(藥品GMP)判定標準,排查結果顯示,現有在產企業的疫苗品種生產正常,未發現影響疫苗質量安全的問題,將增強狂犬病疫苗、百白破疫苗風險控制。

8月1日,藥監局會同衛生健康委等部門組成核查組赴湖北,對2017年發現的武漢生物製品研究所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批號為201607050-2效價不合格百白破疫苗處置工作開展核查,認定該公司未按生產規程操作,地方監管部門存在監管不到位問題,對事故的處罰沒有按國家有關法規和規定從嚴從重,行政處罰偏輕,藥監局會同有關部門和地方政府督促企業進一步整改,依法嚴肅追究企業和監管部門責任、落實補種措施。長春長生問題疫苗案件暴露出原食品藥品監管總局、藥監局相關工作人員監管不到位、監督指導不力、審查把關不嚴、失察失責等諸多漏洞,2018年8月17日,經黨組會議研究決定,給予相關責任人嚴肅處理,處理結果已向社會公佈,藥監局黨組也向黨中央、國務院做出了深刻檢查。目前,長春長生問題疫苗案件後續處置相關工作正在抓緊進行。

市場監督總局反饋,該局黨組將深刻反思、汲取教訓,堅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四個最嚴”要求,堅決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要求全面查找漏洞,及時整改落實,始終把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放在首位,以猛藥去痾、刮骨療毒的決心,完善我國疫苗管理體制,堅決守住安全底線,全力保障群眾切身利益和社會安全穩定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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