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刚到退休年龄,只领了一个月的养老保险人就去世了该怎么办?

暮然了晴


国家是有明文规定的。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规定: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同时第十七条规定: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我们知道养老保险是社保五大险种中最重要的一项,其他四个险种是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每个险种都有十分详细的特点和用途。这里重点聊聊养老保险。

我国实行的是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其中,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本人工资的8%,由单位代扣。虽然今年社保划归税务部门主管,但如果按照实际工资进行缴纳的话,企业的成本压力会增加,但个人的社保只多不少。

法律中规定由法定继承人继承的,就是这笔之前每月从参保人工资中划扣的钱。如果领取养老金不满139个月时,死亡,那么养老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作为遗产由合法继承人继承。同时,可以申请丧葬费和抚恤金,各地领取的情况不同。

可能有些人觉得,既然参保人已经去世了,那让家属直接领取养老金不是更方便?算算这笔账就知道了,参保人领取养老金,领的不仅是个人账户里的钱,还有社会统筹(也就是单位缴纳的那部分)。但继承人能够继承的,只是个人账户里的钱。

也就是说如果继续领取的话,那么继承人就是多领了。何况,在日本就经常爆出失业的子女隐瞒老人去世的事情,冒名领取父母的养老金。所以就算是个人账户的继承,也需要预防“冒领”的现象。为了防备已去世的参保人的养老金被冒领,我国的很多的机构每年都会对养老金的领取进行审核。

但是个人账户里的钱是属于参保人工作薪酬的一部分,自然要退还,并且其个人账户余额(扣除已经领取了一个月的养老金)将一次性返还给法定继承人。

养老金中个人账户的遗产继承将按照《继承法》规定的顺序:

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包括养子女和继子女)、父母(包括养父母和继父母);

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同时,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只要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具体继承的操作和需要的相关手续为:

养老金(当月15日前去世的发半个月退休工资,16日以后去世的发1个月退休金):合法继承人持有死亡证明,相关婚姻证明,继承公证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办理领取死亡职工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余额手续。

丧葬费:直系亲属持医院的死亡通知书、火化证明书到当地民政局开出丧葬证明书,到县级或设区的市级养老保险中心结算丧葬费。

抚恤金:死亡职工亲属写出书面申请到企业或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附上上述死亡证明,人力资源部门会按照国家规定批准领取死亡补助金的额度,死亡职工亲属持批准文书到财政(务)部门领钱。


小白读财经


这是命运问题,社保是活得越久赚的越多。只领了一个月养老保险,还9成9新,人就没了,就是运气问题。但社保不会白缴,个人账户上的金额可以继承。

退休后,领取养老金,在个人账户上分成两个部分,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养老金。基础养老金,来自于统筹基金,具体多少和你们当地工资水平、缴费年限等参数有关。这部分简单地说,就是单位缴费部分,还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政府补贴部分,这些是不能继承的。这些钱要继续用于其他长寿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支付,这体现出了社会保险的“社会互济”原则。

个人养老金,就是个人账户积累的部分,在退休之后逐月领取。《社会保险法》规定,“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而人社部《实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也明确,“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死亡后,其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以全部依法继承。”若是只领了一个月就死亡,个人账户储存额的余额,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可以依法继承的。

退休人员死亡之后,还有丧葬费以及死亡抚恤金,这部分不管是领一个月还是领500个月,都是有的,反正只能领一次。具体金额因地而异。

如果无劳动能力家属没有其他收入来源,可以做遗属待遇申请,每月也有几百元元的社保补助。具体补贴也是各地不同,与当地最低收入有关。

所以,作为主要支撑养老及医疗两方面基本保障的社保,还是值得持续缴下去的,为了自己,也为了家庭。


波士财经


人有生老病死,很多东西都无法控制,无忧精英菌认为在这种情况下挺无奈的,只能为当事人深表遗憾。不过,在精英菌看来社保也不是白交的,还是有一定的用处的。

1、企业缴费部分,人不在就没了

作为企业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要分成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两个部分。单位缴费占据社保基数的20%,直接会被社会统筹。当退休后,单位缴费部分以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府给予的补贴是可以每月领取的,具体多少,会跟当地工资水平和缴费年限等参数相关,会按基础养老金发放,唯一前提条件就是你必须活着。因此,想获得更多的养老金就要活得越久越好。人不在世上了,这一部分的津贴就没有了,哪怕只是退休后才领了一个月。

2、养老保险个人部分,是可以继承的

据《社会保险法》规定,“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而人社部《实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亦明确了“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死亡后,其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以全部依法继承。”作为继承人,可以继承养老保险个人帐号里的全部余额以及产生的利息,当然若有一部分领取了的,应减除领取了的金额。

3、丧葬费以及死亡抚恤金,可以领取

老有所养,老有所依。退休人员去世后,还会发放丧葬费以及死亡抚恤金,但这一部分费用各地不一,要如何领取需要自行咨询当地相关部门。

4、遗属待遇可以申请

若退休人员去世后,如果家里没有劳动力亦无其他收入来源的,可以申请遗属待遇,会有一定的社保补助,具体标准请咨询当地相关部门。

当然,若还有其他疑问,无忧精英菌建议您亦可以直接致电当地人社部门进行详细咨询。

对此问题你有什么不同的见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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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忧精英网


如果刚到退休年龄,只领取一个月的养老金就去世的话,养老金是可以返还个人缴纳部分给到继承人;

俗话说的好“钱再多也没用,因为人死了”,参保人去世之后养老金应该如何处理那?接下来我们详细说明;

首先我们要明白养老保险的缴纳组成部分,因为在世的时候个人缴纳8%存入自己的养老金账户,退休时候刚开始领取的都是自己账户里面的钱,所以只要账户里面有钱就可以被继承人继承;

其次参保人在缴纳养老保险后如果去世会有抚慰金和安葬费给到继承人;每个地区的补助标准不一样,所以具体详情还要咨询当地社保局;

最后说一下社会保险法现行规定,人死后养老保险可以被继承,这样参保人就可以无后顾之忧继续缴纳,排除白缴纳的可能性;大大提高了老百姓的缴纳积极性;

养老保险是我们的养老保障,只要缴纳满15年,到退休年龄就可以领取,我们作为年轻人,应该更多的缴纳养老保险,才能领取的更多;

前提是要有一个好身体才可以保证领取更多的退休金;

关注一晨妈妈解决社保问题


举一反三


退休人员死亡(包括领取一个月养老金就死亡的)待遇全国各地存在一定程度不同的规定。在这里说一说重庆市目前执行的情况供参考:一、离休人员死亡后的待遇:1.丧葬费2000元;2.一次性死亡补助金是上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和本人40个月的生前最后一个月的基本工资。二、一般退休人员死亡待遇:1.丧葬费

2000元;2.一次性死亡补助金是本人15个月的生前最后一个月的养老金;三、工伤退休人员死亡待遇:1.丧葬费上年月社平工资的6个月;2.一次性死亡补助金为上年月社平工资的24个月。四、离休人员已经不存在个人帐户余额未领完的问题了,退休人员有的人就存在个人帐户养老金未领取完就死亡的情况,那么个人帐户里有19933月至
200512月底期间的“单位缴费”划转补足11%部分金额,20061月起就只有个人缴纳的8%了,没有“单位缴费”划入了。那么在“退休人员待遇计算表”上列有个人帐户总的存储额和个人部分金额,可以求出其占比率。退休人员死亡后一定会将其个人帐户余额✖️个人缴费占比率之金额退给继承人的。


流水花闲36051349


刚到退休年龄,只领了一个月退休养老金,人去世了,养老保险就白缴纳了吗?养老保险并不白缴,可以得到以下福利待遇:

一.死者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内剩余部分可以继承。(全部个人缴费额减去一个月领取额,包括本金+利息)一次性支付。

二.养老保险机构要向死者家属支付下列费用:

1.丧葬费,以当地上年度月社会平均工资x一定月数标准计算,每年度月社会平工资标准不一样,动态管理;而各地月社会平工资标准也不一样,所得丧葬费也不一样;一次性支付。


2.抚恤金,以月基本养老金x一定月数计算,企业、事业、机关标准不一致,所得抚恤金额也不一致;一次性支付。

3.死者生前供养直系亲属生
活补助费,依当地生活水平标准而定,每年度生活水平标准不一样,动态管理;而各地生活水准不一,所得金额也是不一样的;按月支付。

死者生前供养直系亲属,包括死者生前供养的没有生活来源的夫或妻、父母、祖父母、岳父母、岳祖父母、公婆、太公婆等终生享有;


未成年子女至成年享有,子女虽已成年若在校学习享有至大学毕业;及其他死者生前供养的人员享有。

如果不参加养老保险,这些福利待遇都得不到的。


z山海


大家好!我是头条号作者房师宏,现在由我来回答这个问题:如果刚到退休年龄,只领了一个月的养老保险人就去世了该怎么办?

根据描述:是不是个人白缴纳养老保险了?

前段时间,我们单位也出现过同样的案例:闫某某,刚退休2个月,因病去世。法律继承人闫某某的家属带上身份证、社保卡、户口薄、火化证,去社保部门领取了丧葬补助和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缴纳剩余部分,(扣除已领取两个月部分后)全部返还给继承人。同时,还将以上证件上交,死亡者户籍注销。

这种案例,比较特殊,从以上举例看,出现这种特殊情况后,个人账户的养老保险金是不会白缴了,国家是不会扣留的,按照国家规定是会返还给法律继承人;同样,对刚刚领了一个月的养老保险就去世了,也会将个人缴纳部分返还给继承人。这个不用担心!

另外,咱们缴的养老保险有两个部分组成:一是企业按20%缴纳部分。二是个人按8%缴纳部分。继承人只能继承个人按8%部分。而企业按20%缴纳部分,则进入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充公,是不会返还给原单位,更不会返还给继承人。

领取丧葬补助和抚恤金,地区不同,丧葬费和抚恤金也不同,按各地区标准执行!


房师宏


我身边的有一个邻居,交满了15年,一共交75000元,领了有两个月每个月领1250,邻居突然去世,然后社保给了他6000的埋葬费,又给了10月的工资,12500元,然后就没了,邻居交了75000等于拿回来了21000元,本都没回来!!!


周蕾25


如果刚到退休年龄,只领了一个月的养老保险,人就去世了怎么办?

遇到这样的事情真的很可惜,目前我国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是活得越长越合算。

当然,钱不是天上掉下来的,是我们这些年轻人交纳上去的,现在的年轻人养活退休的老年人。

有人说国家没补贴吗?有的,但不是对这个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是针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每人每年一到两千元。

哦,不废话了,直接解释问题。

退休职工死亡后,家属可以领取的待遇基本上有三项。

职工个人账户余额、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

1、丧葬费:青岛是1000元,北京是5000元,各地有差异。

2、死亡抚恤金:青岛是10个月社平工资,2017年49100元。北京是20个月的退休工资,各人不同,人均达7万余元。其它各地也略有不同。

3、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全部余额(含结余利息)。跟计发月数有关,已经领取的个人账户部分要减去。只领取了一个月,那就减去几百块钱。

如果无劳动能力家属没有其他收入来源,可以做遗属待遇申请,每月也有400-500元的社保补助。


暖心人社


如果刚到退休年龄,只领了一个月的养老保险,人就去世了怎么办?是不是保险白交了?

这个要分两个方面看,企业职工缴纳养老保险,分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单位缴费被统筹了,个人缴费的部分不会白交,能够继承。

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一般是社保基数的20%左右,直接进入统筹账户;个人缴纳社保基数的8%,进入个人的账户。

当年退休后,领取养老金,分成两个部分,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养老金。基础养老金,来自于统筹基金,具体多少和你们当地工资水平、缴费年限等参数有关。个人养老金,就是个人账户积累的部分,分N个月领取。

若是只领了一个月就死亡,个人账户储存额的余额,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可以依法继承的。

《社会保险法》规定,“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而人社部《实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也明确,“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死亡后,其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以全部依法继承。”

如果您是职工,参加单位的社保,则您的继承人可以继承您的个人账户部分,和利息;如果您是个人户,参加了养老保险,就可以让继承人拿走之前交的全部养老保险费。

具体政策,强烈建议您咨询当地人社部门,得到更权威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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