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列重大項目 搭上蘭州環評「放管服」改革的「動車」

蘭州晚報訊(記者杜志超)10月26日,記者從市環保局瞭解到,由寶方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承建的“寶方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0萬噸超高功率石墨電極項目”搭上了蘭州環評“放管服”改革的“動車”。按照蘭州市環評審批改革的最新要求,該公司組織相關單位對“寶方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0萬噸超高功率石墨電極項目”進行現場實地踏勘,並召開技術審查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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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卸包袱"

10月24日蘭州市環境保護局發佈《蘭州市環境保護局關於進一步深化環評“放管服”改革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的通知》。市環保局相關負責人介紹,通過實行審批告知承諾制、環保部門不再組織專家技術審查、改造類項目不再報批環評手續、《名錄》外項目不再納入環評管理、取消審批前置、優化總量管理、統一審批標準、實行“不見面備案”、落實環評文件“瘦身”、實現“評、批”分離、允許建設項目開展施工前期準備工作等11項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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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措施發佈的第二天,寶方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按照新的環評要求召開技術審查會。會上該單位負責人表示,蘭州市環保局勇於自我革命、敢於擔當,審批告知承諾制及建設單位自行組織專家會極大的方便了企業辦理環評手續,改變了政府機關以往“門難進、臉難看、話難聽、事難辦”的形象。環評單位項目負責人以及專家表示,此次改革後深感肩頭壓力巨大,今後在項目評審中一定會為企業“把好關、摸清脈”,為企業和建設單位提供更高質量和便捷的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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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添堵"

既給企業“減負”又做到不給環境“添堵”。未來我市各級環保部門將狠抓事中事後監管,從根本上提高監管效能,切實管住、管好、管到位。“加強建設項目環評審批與環境監管執法的溝通,做到及時、有效、無縫銜接。”市環保局相關負責人說,“強化建設單位環境保護主體責任,不斷提升我局環境監管能力。加強環評機構和從業人員管理,加強對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編制質量的考核,確保環評市場良性循環。”

放下了管住了,如何更好地為企業服務?市環保局對重大項目、民生工程、扶貧項目的審批過程中開通“綠色通道”,在項目前期規劃、選址、選線等階段,環保部門前期介入服務。

進一步壓縮審批時間,實行告知承諾制的報告表類項目當日受理,當日辦結,其他報告書類建設項目審批時限由法定60個工作日縮短為15個工作日;報告表類建設項目審批時限由法定30個工作日縮短為10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後,市、區縣環保部門當日出具環評批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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