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保險後,大家最關心的就是一旦發生不測了,能否理賠。
受一些保險理賠案例的影響,有些朋友總會產生投保容易理賠難的印象;或者認為,大公司理賠會更容易,小公司理賠時就會刁難;更有甚者,認為反正買了保險也不能賠,索性連保險都不買了。
針對這事兒,跟大家講講我第一次客戶的理賠經歷吧。
一、
我其實一直對自己所處的保險業有一個明顯的認知:“不是所有人都能接受保險這個產品。”
甚至有不少人覺得,保險是個特別晦氣的玩意兒。
因為,墨菲定律說:“如果你相信某件事情,那它一定會有發生的可能。”
所以,他們常抱有這樣的想法:“我現在年輕而健康,為什麼要花錢買一份“詛咒”,來為了一個可能不會發生的未來呢。”
在面對這樣有點“懼怕”保險的人的時候,我很少想要主動靠自己的話語去改變他的觀點。
畢竟兩種價值觀的碰撞帶來的不一定是火花,有可能是火槍。
基於這一點呢,跟朋友交往時,我對自己工作要求特別簡單——
“如果對方不跟我提保險,我也不會跟對方提保險。”
所以,之前所有的客戶,基本上都是有主動投保意願,相信我的人品和專業度的人。
二、
林清就是這樣的一位客戶。
她是我之前的舞蹈課老師,盤靚條順,白暫又漂亮,卻操著一嘴大碴子味的口音。
常讓人產生一種錯覺:造物主把東北姑娘的靈魂裝在了南方姑娘的殼子裡。
我剛接觸保險沒多久,她就找到我說想要投一份意外險,我給了些建議,她認可併購買。
半年後,我卻突然接到林清的來電:
“阿May,我上個月練舞的時候,把膝蓋扭傷了去醫院花了900多,今天才突然想起來之前在你這買過意外險,還能理賠嗎?”
我心裡有點打鼓,畢竟這是第一次理賠,只能按流程問她:“門診診斷書和醫藥費發票還留著嗎?”
林清頓了一下說:“醫藥費發票在,但是…現在醫院都是無紙化操作,門診診斷書沒有拉。”
於是,我問她何時有空,倆人一起到醫院拉了診斷報告書,寫了情況說明書後,第一時間提交了理賠。
在審核期間,我比林清還著急,滿心都是怕辜負怕失信怕理賠難成真的焦慮雜糅。
林清特別可愛,手一揮,十分爽氣的反而安穩我:“嗨,沒事兒,能報最好,真的不能報也沒關係,反正錢也不多。”
所以,當理賠部打電話告訴我對這次保險拒賠時,
情緒一下被點燃。
我氣沖沖的趕到公司,一路上都覺得自己變身成一個女鬥士,可看到拒賠原因…
女鬥士變成了女喪士。
三、
原來,醫生在林清的電子病歷診斷書上寫著:“無誘因引發的左側膝蓋疼痛。”
卻沒有第一時間配藥拍片,只是“建議回家休息”。
七天後,林清因為一直疼痛未緩解複診,才開了核磁共振的單子和相關藥劑。
那麼,依據醫生的診斷報告書上所寫無誘因引發,也可以判定是非意外引起的疼痛。
所以,拒賠,是理所當然。
我聯繫林清,詢問她當時寫病例的情形。
林清說她也沒有過多注意,但十分確定和醫生明確講過,是練舞不慎扭傷。
我有點懊惱自己的大意,當時只一心想著能早點理賠,沒有仔細看診斷書就把資料提交。
我又約了林清見面,陪著她一起去醫生那裡說明情況,並要求醫生修改一下就醫記錄。
醫生也非常爽快,承認寫的有問題,同意修改,並在修改的門診病歷上蓋了醫院門診部的印章。
接著,我讓林清把這些資料和拒賠不接受資料一起重新提交。
兩天後,總公司要求理賠部經理親自去醫院找當時的醫生了解情況,並在做了核實調查後反饋。
最終,理賠部再次下達結論,理賠順利通過,剩下70%的醫藥費,600多元全部報銷。
四、
講這次經歷是想告訴大家,對於理賠來說,病史的描述和醫生的記錄,非常重要。
看病時,一定要告訴醫生,自己買了商業保險,請醫生在填寫病歷時注意措辭準確;
與實際病情不相干的,儘量不要使用下面詞語:先天的、原生的、N年前的、舊病復發等;
由意外導致的病情,一定要讓醫生在病歷本中寫清楚意外原由。
…
這樣一來,會減少很多不必要的麻煩。
理賠沒有那麼不值得信任,很多糾紛不是因為合同本身而發生。
往往是人與人之間的溝通出現了問題,或者是投保時沒有如實告知。
(回頭另列一篇聊聊注意事項)
只有彼此坦白,才能真正瞭解彼此的需求。
祝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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