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安排部署2019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

我县安排部署2019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

10月26日,我县召开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动员大会,安排部署2019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

我县安排部署2019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

据悉,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要求,综合考虑稳步提高城乡居民医保待遇保障水平和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撑能力等因素,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统一为220元/人,参保对象为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城乡居民,具体包括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在校学生、在本县取得居住证的常住人口。另外,待产孕妇也可以为胎儿提前参保。参保方式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城乡居民以家庭为单位在户籍所在地参保,城镇居民(含取得居住证的常住人口)没有参加职工医保的,在社区参加城乡医保。缴费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之前。

我县安排部署2019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

同时,特困人员、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名单,由县民政局核实确定,参保资金从城乡居民医疗救助资金中列支。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非低保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名单由县扶贫办核实确定,参保资金由县财政根据脱贫攻坚规划统筹全额资助。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何淼仁出席会议并指出,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做好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的重要性,明确任务,狠抓落实,密切配合,强化考核,确保如期完成今年的城乡居民医保缴费任务。

县领导雷小兰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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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胡志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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