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启动,缴费标准、补贴金额、看病方式都有变

即日起,本市2020年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正式启动,自本市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后,本市城乡居民参保人员现已达到

390.8万人。

@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启动,缴费标准、补贴金额、看病方式都有变

今天,北京市医保局召开了2020年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参保工作新闻发布会。会上公布了最新的医保筹资标准:

2020年,老年人人均筹资标准为4480元学生儿童人均筹资标准为1910元劳动年龄内居民人均筹资标准为2670元,在医保补助方面,人均财政补助每年再增加1000元。

医保人均财政补助

每年再增1000元

2018年,本市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项制度,率先构建了全市统筹、城乡统一的居民医保制度。

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后参保人员达到

390.8万人,其中老年人110.5万人,学生儿童221.8万人,劳动年龄内居民58.5万人。

此次城乡居民医保筹资结构调整中,在增加个人缴费的同时,同步提高老年人、学生儿童、劳动年龄内居民财政补贴力度。

2020年城乡居民老年人人均筹资标准4480元/年,其中,个人缴费300元/年,财政人均补助4180元/年;

学生儿童人均筹资标准1910元/年,其中,个人缴费300元/年,财政人均补助1610元/年;

劳动年龄内居民人均筹资标准2670元/年,其中,个人缴费520元/年,财政人均补助2150元/年。

请参保个人按新的缴费标准在扣款帐户中有足额存款,确保能如时扣款完成参保缴费。

北京日报(ID:Beijing_Daily)记者了解到,为保证本市城乡居民能够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2020年,人均财政补助每年再增加1000元,老年人、学生儿童个人缴费每年增加120元,劳动年龄内居民每年增加220元。未来将通过持续加大财政投入进一步提升对居民医保的运行保障力度。

城乡居民集中参保时间

持续至2月底

2020年城乡居民集中参保时间为2019年11月11日至2020年2月29日。

在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2月29日期间办理参保手续的参保人员,仍可从2020年1月1日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参保手续办理期间发生的符合医保基金支付要求的医疗费用可申请手工报销。

“今年城乡居民的集中参保时间比过去多了20天。” 市医保局办公室主任白玉杰表示,在集中参保过程中,市医保局会采取“事前告知,事中提醒,事后反馈”。

即日起,会陆续给参保人员发提示短信,告知其缴费时间和缴费标准;

一般来讲,会在11月27日进行银行首次扣款,如果发现因个人信息不全等原因未完成缴费的,我们会再次发信息提醒居民。“这项工作会一直持续到集中参保期结束。”

关于参保缴费的形式,学校还是负责在校学生的参保,老年人和无业居民可以在户籍地社保所或者长期居住地的社保所进行参保。 另外,在每月5号至20日之间,居民可以在社会保险网上申报平台进行自助缴费。

提高三个百分点

为增强居民医保的兜底保障功能,市医保局自2020年起还将持续优化居民医保待遇政策:

在2019年将居民医保住院封顶线提高到25万元的基础上,为鼓励支持城乡居民区内就医,提高区属三级医院报销比例,将各区医院、区中医院等区属三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提高3个百分点,提高到78%。

同时,进一步扩大门诊首诊范围,

由原来的基层定点医疗机构首诊扩展到区、镇两级政府举办的公立医疗机构,均可进行首诊治疗。只要参保人选择了区属三级及以下医院作为个人定点,门诊不需要基层转诊就可到该医院直接就医。

“我们对于居民就诊的便利性做出了调整。”市医保局新农合中心副主任纪京平表示,原来城乡居民中的老年人和劳动年龄内的参保人员,需要基层首诊才能到选定的医疗机构就诊,自明年1月1日起,本市将放开政策,城乡居民可以直接到区政府主办的区属二、三级医疗机构就诊,这些机构同时还可作为患者首诊的转诊医院,将患者转至区外的其他大医院。

另据了解,市医保局正在着手开展提高居民医保门诊封顶线精算工作,今后将逐步建立居民医保筹资动态增长机制和医保待遇动态调整完善机制。同时还启动了基金结余激励机制研究,对参保个人不看病或少看病的,今后将探索实行提升大病保险待遇的激励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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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日报客户端记者 刘欢

监制:童曙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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