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利息、股息、红利如何征税?

小白


答: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或者股息、红利,不并入企业的收入,而应单独作为投资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以合伙企业名义对外投资分回利息或者股息、红利的,应按《通知》所附规定的第五条精神确定各个投资者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分别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执行口径的通知国税函〔2001〕84号


办税总动员


我从定义并分三个小问题做一回答:

一、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一人投资经营的企业。独资企业投资者对企业债务负无限责任。企业负责人是投资者本人。企业负责人姓名须与身份证相符,不得使用别名。按照我国现行税法有关规定,私营独资企业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包括对外投资所得),应按规定缴纳私营个人所得税。

二、合伙企业分配给所有合伙人的应纳税所得,采取“先分后税”的原则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规定:“三、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采取“先分后税”的原则。具体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按照《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财税〔2000〕91号)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6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前款所称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包括合伙企业分配给所有合伙人的所得和企业当年留存的所得(利润)。”

三、如何定义个人所得税上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的决定》规定: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四、利息、股息、红利的收入怎样算“一次”?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第十一条规定: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支付利息、股息、红利时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五、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税率是多少?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以上回答,请参考!谢谢


胡庭帅


个人独资企业按照资本利得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合伙企业则分别按照合伙人不同征收所得税,其中法人合伙人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自然人合伙人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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