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稅改革給10月「加薪」

10月1日起開始執行個人所得稅基本減除費用標準提高到5000元,6項專項附加扣除標準面向全社會徵求意見,新個稅法全面實施腳步日益臨近。日前,本報記者走進市稅務局,感受個稅改革“實動作”,瞭解個人減稅“真實惠”。

“我以前每月到手的工資是4800元,10月份工資單上扣稅一欄空了,10月份到手的工資多了39元,這樣算下來一年相當於多了400元呢,相當於有人贈送給兩歲寶寶的繪本錢了。”拿到10月份工資單,趙雲霞為自己算了一筆減稅賬。

看著10月份工資單上增加的數額,蒂業技凱投資有限公司(THK)銷售經理張浩喜上眉梢:“根據以前的稅法工資應該繳稅2095元的稅,10月份工資扣了880元的稅,相當於多了1215元的收入,真是享受到減稅的實惠啦。公司正在積極拓展對日業務,我打算用這筆錢報一個日語進階班,給自己充電。”THK公司屬於典型的勞動密集型企業,財務經理李彥儒向稅務人員介紹:“企業610名員工10月份有180人不需要繳個稅,其餘職工的減稅額度從十幾元到2000元不等,單位10月份發工資代扣代繳的個稅下降70%。個稅扣繳客戶端升級得很及時,可以直接適用新標準計算扣繳稅額,操作起來很方便。”

10月1日起,個人所得稅起徵點調整,讓眾多像趙雲霞、張浩一樣的工薪族感受到了10月份工資單的“加薪”,廣大中低收入者感受到了個稅改革“實動作” ,享受減稅“真實惠”。以長海縣為例,按照個稅改革過渡期的政策測算,改革前全縣工資薪金所得納稅人5500餘人,月應繳個稅近80萬元,改革後有六成納稅人不再繳納個人所得稅,繳稅人數的總體稅負下降62.5%。

據初步測算,大連市約有九成納稅人受益於這一減稅政策,其中月收入2萬至5萬的中等收入納稅人稅負下降74%。新法實施後,適用20%和25%稅率的納稅人群數量佔比下降到5%。

國家稅務總局大連市稅務局總審計師梁維忠認為,此次個稅改革的重大變化在於個人所得稅由分類徵收向分類和綜合徵收相結合的方式邁進,首次建立綜合所得按年徵稅制度,將原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和特許權使用費四項勞動性所得納入綜合徵稅範圍按年計稅,適用統一的超額累進稅率。而且對稅率結構進行了調整優化,對納入綜合徵稅範圍的勞動性所得,拉大3%、10%、20%三檔低稅率的級距,縮小25%稅率級距,保持了30%、35%、45%三檔較高稅率的級距不變;對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合夥企業取得的經營性所得,在維持現行5%—35%五級稅率的基礎上,適當擴大了各檔次稅率級距。

市稅務局個人所得稅處馬嵐處長介紹,個稅改革後,綜合所得將採取代扣代繳和自行申報相結合的方式,實行按月或按次分項預繳、按年彙總計算、多退少補的徵管模式。稅務部門直接面對的納稅人數量、業務量及信息量將倍數增加。無論是稅改過渡期政策、全面實施政策,還是事中事後管理,都對稅收徵管信息化建設提出了新挑戰。

本報記者 仰山 通訊員 呂志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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