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利潤表,如何區分「資產處置損益」與「營業外收入」?

6月,財政部修訂印發了2018年度一般企業財務報表格式,如下表《利潤表》所示,很多人針對“資產處置收益”與“營業外收入”欄次出現混淆。

新版利潤表,如何區分“資產處置損益”與“營業外收入”?

如企業處置未劃分為持有待售的固定資產、在建工程、生產性生物資產及無形資產而產生的處置利得或損失如何填列?與企業日常活動無關的政府補助、盤盈利得填列在哪個欄次?

今天,我們結合《財政部關於修訂印發2018年度一般企業財務報表格式的通知》(財會〔2018〕15號)相關規定一起分析下:

關於“資產處置收益”包括的項目

根據規定,“資產處置收益”行項目,反映企業出售劃分為持有待售的非流動資產(金融工具、長期股權投資和投資性房地產除外)或處置組(子公司和業務除外)時確認的處置利得或損失,以及處置未劃分為持有待售的固定資產、在建工程、生產性生物資產及無形資產而產生的處置利得或損失。

債務重組中因處置非流動資產產生的利得或損失和非貨幣性資產交換中換出非流動資產產生的利得或損失也包括在本項目內。

該項目應根據“資產處置損益”科目的發生額分析填列;如為處置損失,以“-”號填列。

如2018年甲公司將持有的自用辦公樓對外出售取得的利得或損失則通過資產處置收益科目來核算。企業出售轉讓固定資產的主要會計分錄可概述如下:

借:銀行存款

貸:固定資產清理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資產處置損益(也可能出現在借方)

關於“營業外收入”包括的項目

根據規定,“營業外收入”行項目,反映企業發生的除營業利潤以外的收益,主要包括債務重組利得、與企業日常活動無關的政府補助、盤盈利得、捐贈利得(企業接受股東或股東的子公司直接或間接的捐贈,經濟實質屬於股東對企業的資本性投入的除外)等。該項目應根據“營業外收入”科目的發生額分析填列。

與“營業外收入”相關聯的“營業外支出”行項目,反映企業發生的除營業利潤以外的支出,主要包括債務重組損失、公益性捐贈支出、非常損失、盤虧損失、非流動資產毀損報廢損失等。該項目應根據“營業外支出”科目的發生額分析填列。

例如:2018年甲公司自然災害發生損失180萬元,因遭受自然災害收到政府補助款100萬元。對於類似業務的收入與支出則通過“營業外收入”與“營業外支出”項目進行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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