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土地新走向:「單幹」或被「集體經濟」與「集約化經營」取代

新中國成立後,相當長的時間內,農村的土地實行“集體經濟”政策,“集體經濟”有好處也有弊端,那時,國家科技力量與農業基礎相當薄弱,鑑於此,1978年以後,隨著改革開放政策的落地,中國農村的土地迎來了一場較大的變革,繼安徽小崗村率先實施“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之後,全國的土地政策也隨之全面推行。不可否認,土地由“大家一起幹”轉向“單幹”,一定程度上激發了農民的積極性,“磨洋工”等低效率的行為得到有效遏制,對促進農業發展發揮了積極作用,為適應當時的國家整體情況也起到了過度作用。

農村土地新走向:“單幹”或被“集體經濟”與“集約化經營”取代

可是隨著改革開放的推進,中國的科技發展與綜合國力的增強,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的弊端愈來愈明顯:

小規模經營土地,機械化程度低,農產品或單一或過度分散,以至於生產效率低下且不便於管理,嚴重製約了農業的健康發展與農業現代化的進程。

不僅如此,耕地浪費、閒置等現象也隨處可見,換而言之,土地未能充分利用,收入渠道單一,農資成本高,糧食價格低,造成農民種地積極性普遍偏低,加上老年農民的醫療與養老問題突出,這種“單幹”的模式儼然與新形勢難以匹配,如舊時代婦人裹足,束縛不前,那麼,被新型的“集體經濟”與“集約化經營”取代必然是一種趨勢甚至說是最終的結局。

土地模式改變與穩定農村土地承包權政策並不矛盾。

新型的“集體經濟”,如成立農村合作社,承包權轉股權,多渠道增收,不僅有利於當代農民,對農二代、農三代也有積極影響。

農村土地新走向:“單幹”或被“集體經濟”與“集約化經營”取代

再說說另一土地經營模式,這種模式叫做“集約化經營”,“集約化經營”與“集體經濟”有相通之處,也有區別。

“集約化經營”旨在保障農民根本權益,在土地承包權不變的情況下,將土地集中,由能人、強人或公司集中經營,充分發揮土地價值,提高效率,降低成本,既能克服小規模“單幹”的弊端,又解決過去傳統意義上集體經濟“吃大鍋飯”帶來的困擾。

當然,不管是新型的“集體經濟”還是“集約化經營”,首先要保障農民對土地的承包權長期不變,促使農民增收,一定程度上提高農民的生活質量,較好地緩解農民養老難題才行。

農村土地新走向:“單幹”或被“集體經濟”與“集約化經營”取代

除此之外,土地變革後,同樣要維持糧價穩定。比如,當前糧食價格穩而低,那麼,農民的土地一旦由大戶經營或交給集體打理後,那個時候農民吃糧可能要用錢買,糧價維持穩定且保持連貫性,很有必要。否則農民即便增收,卻要花高價錢買糧,那麼,農民等於並沒有真正增收,若糧價提高幅度較大還容易造成農民心裡恐慌,從而影響社會穩定。

相信,伴隨國家經濟發展與綜合國力增強的同時,農業也將迎來快速發展的有利時機,農民的生活能從根本上得到改善,是為國之幸,民之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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