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支持領域
支持我市外貿中小企業開拓市場。幫助外貿中小企業開展境外專利申請、商標註冊及資質認證,利用海外資信服務,參加國際性展會。
二、資助標準
單家企業年度資助上限不超過50萬元。
三、申報條件
1.在深圳市行政區域內依法註冊的獨立法人企業。
2.企業已依法取得進出口經營資格或已辦理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且已實際開展進出口業務, 2017年度海關統計進出口額在6500萬(含)美元以下,不包括0美元進出口額。
3.近五年在外經貿業務管理、稅收管理、外匯管理、海關管理等方面無嚴重違法違規行為,未拖欠應繳還的財政性資金。
(二)以申報項目企業為主體開展的境外專利申請、商標註冊及資質認證的費用,向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深圳分公司購買的海外資信服務費用,參加國際性展會的展位費用。
國際性展會是指在境外舉辦的展覽會,且已列入《鼓勵參加境外展覽會目錄》。
(三)申請資助的項目應當在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期間,已完成項目,支付相關費用,並取得相關單據和銀行出具的支付憑證。
(四)項目費用僅支持申報項目企業銀行賬戶支付,不支持現金、個人和關聯公司等支付方式。
(五)申報項目企業主體須與相關費用單據、支付憑證和合同協議等申請材料信息相一致。
(六)符合以上條件的項目支付發生總額不低於5萬元人民幣。
四、申報材料
(一)網上註冊
企業進入國家申報系統“外經貿發展專項資金網絡管理系統”,填寫企業信息進行註冊。以前年度通過資質審核的企業不需要重複註冊,但應當檢查註冊信息是否與目前信息一致。
(二)基本材料
1.《深圳市經貿信息委2018年度中央支持外貿中小企業開拓市場資助申請書》。
2.《資金項目撥付申請表》。
(三)具體材料
1.境外展覽會項目
①展位費發票或單據複印件;
②銀行支付憑證複印件;
③與境內或境外組展方簽署的展位合同協議或展位確認函覆印件;
④組展方招展通知或邀請函件複印件;
⑤展位現場圖片。
2.企業管理體系認證項目
①認證費發票或單據複印件;
②銀行支付憑證複印件;
③認證申請或與委託機構簽署的合同協議複印件;
④證書複印件。
3.境外商標註冊項目
①註冊費發票或單據複印件;
②銀行支付憑證複印件;
③註冊申請或與委託機構簽署的合同協議複印件;
④註冊文件及標識複印件。
4.境外專利申請項目
①專利費發票或單據複印件;
②銀行支付憑證複印件;
③專利申請或與委託機構簽署的合同協議複印件;
④境外專利管理部門接受文件或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發出的PCT國際申請受理通知書複印件;
⑤獲得通過並取得證書的證明文件或國際檢索通知書複印件。
5.出口信用保險海外資信服務項目
①資信服務費發票或單據複印件;
②銀行支付憑證複印件;
③購買的海外企業標準資信報告或海外目標國家指定產品進口採購分析報告、海外採購商/供貨商名錄報告、重點行業研究報告、重點國別風險分析報告等複印件。
五、申報時間
網絡受理時間:2018年10月8日—11月30日17時
紙質材料受理時間:2018年10月8日—12月7日17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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